Friday, January 20, 2006

宣告今日为我的独立起始日,七年来不得心自由之岁月淡然远去。

我是被“放弃”的,所以此女日后与我再无关系。至于放弃之原因,我无从得知,也不必空劳心力推究。

不得不说一些关于放弃。我曾对一些人阐释过,离别人常事,故分手之际,应当有一种自然,即无论情感如何飘摇欲坏,男决不率先提出分手,等到对方要求分手后,男再作批准与否的决断。这样既不是薄情寡义的,也充分地展露优雅的特质,尽管分离并非上佳的好事,特殊景况下的优雅,才是优雅的完好展露。

所以如此,我虽然是失恋了,但是这样的失恋有一种安详的明净,故毫无怨悔,聊抒胸臆。分手是不是应当特别悲痛?那么,我没有爱吗?当然有。欧阳修道“人为动物,惟物之灵”。不是没有爱,而是太懂得,故未能深陷而不拔。庄子妻死,庄子踞盆而歌,惠子惊诧,我却不惊诧。懂得真爱与自然的谓之知情,惠子惊诧是因为惠子的不知情。

夜三更,并记。

posted @ 12:15 AM | Feedback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