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Monday, October 31, 2005 9: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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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我找了许久都没找到《顾准文集》,原来竟是禁书,94年的侥幸已经成了绝版。先生的真知灼见在21世纪的今天仍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悲哉,中国!
Update: 近日在书店偶然发现了中国青年出版社的《顾准文稿》,有些欣慰
以下节选自龚刃韧教授发在香港中文大学网络版期刊上的文章,大学教授、计件工与学术自由,谈到大学的学术管理制度,值得一看。(注释也是很有意思的)
中国之所以难以出现世界一流的开拓型科学家,除了物质条件以外,还有缺乏学术自由的体制问题。
社会科学比自然科学更需要宽松的学术环境。在中国这样有着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官本位的学术管理体制更容易起到压制学术自由的作用。过去,在中国压制学术自由的主要是来自政治运动的高压,当今在中国压制学术自由的原因虽然还与政治有关,但日常表现形式则是官本位的学术管理体制,如「数字化」管理模式以及审批学术、等级学术等16.目前,中国各个大学都在热心实行所谓「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数量统计,并以此决定每个大学教师或科研人员的职称、岗位津贴、奖金甚至住房和其他待遇。然而,中国社会存在着的一种「潜规则」,即在社会科学「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一般要经过比其他书刊更严格的政治审查,涉及到敏感领域或者有独立思想和深刻批判性的文章,往往是不大可能发表或完整发表的。这样,迫使或限定学者们都往这类刊物发表文章,其对学术思想自由方面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同样,中国大学要求教师盲目追求出书数量的管理体制,不仅催生大量平庸之作和学术垃圾,也起到压制学术自由的间接作用。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术及出版的自由程度已远远大於「文革」以及之前的时代,但是仍有一些有真知灼见的着作难以出版,或者出版后也难以再版。这里仅举两个人的遗作在中国出版难的实例。
一个是《顾准文集》。这是一本自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极少见的有原创性和思想性的社会科学着作。顾准(1915-1974)是1935年就参加中国共产党的资深党员和自学成才的学者。由於其不盲从和不惟上的正直品格,1952年顾准就被免去上海市财政局长和税务局长职务。反右运动后,顾准又因「反苏」言论和经济学观点以及探索「民主社会主义」等「罪名」,先后於1958年和1965年两次被戴上「右派分子」的帽子。17尽管长期受到政治迫害、甚至在妻离子散和身患癌症的艰难逆境之下,顾准始终坚持独立思考和探索,对有关中外历史、政治哲学、经济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学说等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许多独到的深刻见解。
然而,在「文革」之后顾准的遗作由其弟陈敏之整理并准备出书,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出版困难,前后费时十八个春秋,在经历了几多波折和艰苦之后,后来还不得不先移至香港出版18.1994年中国大陆的贵州人民出版社终於侥倖出版了《顾准文集》──这本书除了收集了一些顾准生前发表过的部分论着外,最有思想和学术价值的是一些不为发表而写的私人通信集。遗憾的是,《顾准文集》很快就成了绝版,多年来在大陆图书市场上已见不到该书的再版了19.
另一本书是《王申酉文集》。王申酉(1945-1977)於1962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物理系,本应於1967年毕业,但由於「文革」时遭到迫害,长期留在华东师大,当了十年「待分配学生」。在当时非常有限的图书条件下,王申酉认真研读社会科学着作尤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着作,成为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王申酉对马克思理论的理解与官方宣传的观点不一致。所以,他因在所写日记和给女友的信件中表达了自己的政治信仰被人发现而遭到逮捕,并在「文革」结束后的1977年被上海市法院判处死刑,同年4月27日执行枪决。《王申酉文集》收集了王申酉被关押期间的供词、以前的日记以及给女友的信件,主要内容都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对苏联、中国革命以及现实的「文化大革命」进行剖析和批判。
《王申酉文集》一书的编者,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开始寻找出版社,但却没有一家出版社能够出版此书,经过了二十二年的时间终於在香港出版。《王申酉文集》的主要编者、《人民日报》高级记者金凤在书的序言中提出了一个非常令人深思的问题:「在一个号称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革命和建设并写入党纲和宪法的国家,为甚么偏偏不允许出版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并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观察、思考、分析现实社会,得出与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方针、政策相同结论的一个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遗作?」20
上述两本书的作者尽管个人背景、研究领域、思想及知识认识水准不尽一致,但有些共同点,即:两人都是在生前受到政治迫害而在死后被官方平反;两人都在思想窒息的时代依然坚持独立思考;两人在思想上都没有「离经叛道」──都受到马克思主义重要影响;两人都有不为发表而写下的有思想性和有批判性的文字。尽管如此,两人的遗作在改革开放多年之后仍然遇到出版或再版的困难。
中国宪法上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但这只是抽象的规定。由於中国没有违宪司法审查制度,宪法条款原则上也不在法院直接适用或援引,因而宪法规定的权利通常缺乏有力的司法保障。这里,还可以举一个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例。2002年8月4日,一位北京律师在出差香港回北京的旅途上,买了本名为《红太阳是怎样升起来的──延安整风运动的来龙去脉》的历史书,却被北京机场海关以走私违禁出版物没收。此书为国内历史学者所写,作者根据详实的历史资料对延安整风运动提出了一些与官方以及大陆党史学界主流不大一致的学术观点21.
这位遭到海关没收处罚的北京律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2年6月19日,法院作出了维持首都机场海关处罚决定的一审判决。22原告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9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首都机场海关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缺乏对禁止进境事实认定的依据,其做法违背了行政执法「行为有据」的基本原则,因此作出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撤销首都机场海关2002年12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终审判决。23这个判决本来是对保障学术自由是很有积极意义的,然而,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又就该案进行了再审。结果该法院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再度作出撤销本院上述行政判决、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维持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终审判决24.
这样,一本由大陆学者撰写的涉及六十年前历史事件的学术着作不仅不能在大陆出版,而且还禁止从大陆之外的地方购买和携带入境,尽管此书在中国许多大学图书馆都可以借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两个半月内出尔反尔的两个终审判决,可以从许多方面反映出中国司法体制和出版体制的现实状况。至少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学术着作的出版自由,仍然得不到充分的司法保障。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学迫使教授往指定刊物发表文章或者一味强调出书数量的现行学术管理体制,带来的影响决不仅仅是一般学术品质方面的,还会带来损害学术自由乃至思想自由的深远后果25.
历史上有过许多压制学术自由妨碍社会进步的沉重教训。这里只举距离现在较近的两例:一个例子是自上个世纪30年代后期至50年代初期,苏联农业科学院院长李森科在史达林的支持下用政治镇压的手段压制遗传学科学家,结果对苏联的生物遗传学、农业科学以及农业生产带来了灾难性后果26.另一个例子是上个世纪50年代,即中国「全盘苏化」时期,顾准曾提出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应引入市场经济机制的学术观点27.但这一观点却遭到批判并成为顾准被划定为「右派分子」的「罪证」之一。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经济腾飞的形势下,中国却维持了三十多年僵化落后的经济体制。
原文注释
19现在大陆图书市场上还可以看到顾准的其他作品,如《顾准日记》、《顾准自述》、《顾准笔记》等,但据出版界人士透露,《顾准文集》却属於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