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Friday, March 17, 2006 8: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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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4年的郎顾之争为序曲,中国开始了建国以来第三次关于改革走向的大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市场化改革的得与失,还要不要市场化,建构什么样的市场化。在网络传播的助推下普通公众也积极地参与到了这场争论,对国企改革、腐败和贫富分化、城乡割据等严重社会问题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要讨论市场化的得与失就必须先搞清楚到底什么是市场化。在我看来市场化不应该单单强调要素的自由流动,而忽视流动的规范和秩序;不应该单单强调产权的独立主体化,而忽视产权确立的方式(尤其是原本拥有大量公有产权的国家),但是在主流经济学中这后两点都是受到忽视的,在我国现实中更是没有得到有效的体现。
来自于西方的经济学没有特别强调交易环境和交易秩序等法制基础,这是因为西方自古就有良好的法制契约传统,能够很自然地融入市场经济制度。而我国历史上并没有这个传统,人们对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权利普遍没有积极的认识,相反对于追求权势、服从权力秩序倒是有很深的体认。如此,如果仅仅只是放开要素的自由流动,而没有从法律上规范交易秩序,使弱势群体也能公平合理地参与交易,那么就必然地会走入权贵资本主义的道路,腐败、权力市场化也就不可避免了。
而对于产权确立的方式,由于西方一直以来都是私有化的,所以经济学家们对产权的分化、明确也没有详细的研究与解释。但是我国就不同,在计划经济时代所有物资的产权都是公有的,尤其国有产权名义上是属于国家和全体国民的。从公有产权走向明确的独立产权,就必须要考虑产权的分离分化方式。不能以市场化为借口,放纵少数人对公有产权的掠夺。
此外,从经济学以外的角度讲,社会进步、政府职能的表现绝不仅仅只是较高的产出效率。社会要进步、政局要稳定还必须考虑到阶层利益的均衡,特别是弱势阶层要能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发达国家无一例外的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就说明了这一点的重要性。虽然我国还没有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GDP号称全球第四,在社会保障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应该不是一个苛刻的要求。
计划经济时代的教训已经告诉我们只能走市场化,问题是应该走什么样的市场化。我想我们目前最需要的应该是积极地构建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基础,保障公平交易、限制非法掠夺。在公平的市场环境建立起来之前,单纯追求效率的市场化应该缓一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