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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October 31, 2006 #

從林忠正涉收賄關說論其外省研究「台灣地區各族群的經濟差異」

金管會委員-林忠正

照片引自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簡介http://www.fscey.gov.tw/ct.asp?xItem=226056&ctNode=184

 

今天台灣四大報都把金管會委員林忠正涉收賄關說的消息列為頭條,檢察官並向法院聲押林忠正,由於台中地方法院表示沒有管轄權,至本文完稿期間已將其押往台北地方法院。

 

關於金管會委員林忠正是否有罪,至少要等地方法院實質審理判決後,才能得到初步的結果。若要判決確定,可能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需要等待。不過,關於今天四大報對林忠正的報導值得大家細細品味。

 

先對林忠正作個簡介:他是東海大學經濟學學士、美國夏威夷大學經濟學博士,曾任第三、四、五屆民進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之前是許多大學的教授,也擔任過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副研究員,並且是澄社社員。

 

據報導,林忠正為人海派,對投資很有一套,以下整理引用四大報對林忠正的介紹,有點長,請耐心看下去:

1.聯合報/記者尚毅夫、陸倩瑤、林政忠「焦點人物》林忠正 每次搬家都賺大錢」:

林忠正投資眼光異常精準,尤其在購置房地產方面更具獨到眼光。他曾在十五年內搬家十次,平均每一、二年就搬一次家。但每搬一次家,靠房子價差賺進大筆鈔票,他曾說,因為他總是挑對好地段、好脫手的房子,投資報酬率幾乎百分之百,最好時曾一次轉手淨賺七、八百萬元。假日時間多數窩在台北市汐止二千多坪自有山坡地整地種果樹,儼然一副「城市農夫」模樣。林忠正常向友人誇示他的汐止小木屋與農夫生活,言談間都是田林野趣,沒想到,檢調人員竟然在林的小木屋搜查涉案的「證據」,甚至可能連小木屋都是涉嫌「受賄」的標的

2. 聯合報記者牛慶福「林家小木屋查封 林妻喊冤」

林忠正在長青路有兩棟房子,鄰居指出林忠正在一年多前搬到位於長青路一八一巷的住家,休閒小木屋大約也在當時落成,兩屋相距不到一公里。休閒小木屋是挑高興建,原木色,上、下層各約八坪,戶外有近兩千坪的地,種了一百多株的櫻花與木瓜、芒果等果樹,做為林忠正假日休閒場所。

3.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梁世煌特稿「財經專家林老師 作風海派 評價兩極」:

林忠正曾說過,公務之餘,他的心力都放在內湖附近二千坪的自有山坡地上。原來,他在那裏種了不少果樹,最近已經接近收成階段,這也是林忠正規劃在退休後,自耕自娛的一個新天地。

4.蘋果日報/記者洪正吉「曾因薪低 不想轉公職」:

去年三月,林忠正被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延攬擔任委員,他一開始對薪水不高的委員職位沒啥興趣,是妻子以公務員生活比較規律為由,說服他接受。…

5. 蘋果日報/記者洪正吉神秘招待所 內有豪華音響:

林忠正的小木屋距離他在汐止長青路的住家約五百公尺,小木屋沒有門牌,唯一入口是路邊樹叢間一個上鎖的綠色鐵柵門,一般人經過根本不知道裡面別有洞天,連管區警察都是昨早跟著辦案人員搜索,才知道林忠正原來還在山邊,蓋了間外人根本不知道的小木屋,裡面竟然還有水池,烤肉區。
辦案人員透露,兩層樓的小木屋雖然只佔地十多坪,但前後門都裝了電子鎖,一樓除了沙發、茶几、視聽設備外,還有一間浴室,二樓則是臥室,整幢招待所雖談不上奢華,但環境幽靜又隱密。辦案人員嘆氣說:「庭院至少三百坪,真是豪華的桃花源!」…

6. 工商時報 /記者周慧如、譚淑珍「忠正仔置產理財 果然狠快!」

依據監察院九十二年公布的資料,林忠正夫婦名下共有不動產四筆,債務五千三百萬。林在九十四年三月轉換跑道,至金管會當委員,同年九月公布的財產申報,閔樹琴名下多了內湖東湖、康寧及文德路的三棟房地產,債務驟減至一千五百萬元。

    以金管會委員收入來看,最多一年不超過三百萬元,林忠正能在短期內償還大筆債務,堪稱生財有道。林忠正說過,「大學教授薪俸有限,做立委,服務選民開銷又大,無論是教授或立委想致富很難,理財要靠自己」。

    據他的說法,他們家生財主力來自閔樹琴擅於房地產投資。二十年前從夏威夷返台定居,趕上房價起飛,花了兩百萬在內湖買了卅坪的房子,四年後,趁著房價高檔出脫,賣了九百萬元,由此引發他們投資房地產的興趣。

7.中國時報/記者林庭瑤「立委任內後半段 林事業投資暴增近七千萬」

捲入弊案風波的金管會委員林忠正,近四年來財產大量增加在不動產和事業投資上。比較四年來,林忠正有價證券減少八百八十一萬元,房屋多出五筆,存款增加二百七十六萬元,最驚人的是,在立委任內後半階段,事業投資暴增近七千萬元。 林忠正手頭上持有的資產不少,但礙於金管會去年定下內規,基於利益迴避不得買賣股票,委員必須出脫手中所有股票。林忠正的資產也逐漸轉向不動產,從九十二至九十四年來觀察,林忠正向監察院動態申報不動產的次數,也是官員中罕見地高。

 

雖然大家對媒體信任度不高,但根據林忠正自行向監察院申報不動產的資料與四大藍綠旗幟鮮明報紙的報導下,我們可以得出以下事實:

 

林忠正以交易不動產做為其理財的重要方法,他除了有一座超豪華的「小木屋」外,並擁有佔地2000的土地。如果尊稱林忠正為民進黨的「房地產大師」,相信沒有哪個民進黨從政人士會不滿。

 

回到本文的題目:從金管會委員林忠正涉收賄關說論其外省研究「台灣地區各族群的經濟差異」。

 

我之所以不厭其煩的介紹各媒體的報導與林忠正自行向監察院申報的事實就是要說明:

 

林忠正對不動產有一套,而且他的不動產應該已構成它財產的絕大部份。再根據他的名言「大學教授薪俸有限,做立委,服務選民開銷又大,無論是教授或立委想致富很難,理財要靠自己」來看( 工商時報 /記者周慧如、譚淑珍「忠正仔置產理財 果然狠快!」)。買賣房地產讓林忠正夫婦賺大錢,這應該是無庸致疑的事。

 

現在討論林忠正的外省研究「台灣地區各族群的經濟差異」。

 

在張茂桂主編的「族群關係與國家認同(業強,1993)一書中,林忠正與林鶴玲寫了「台灣地區各族群的經濟差異」一文(p.101-160),堂堂皇皇60頁的大論文簡單歸納成一句話就是說「外省人比較佔經濟優勢」。

 

我不知道林忠正有沒有把某些外省人排除在外,像十四、五公園被陳水扁與陳師孟逼死逼走的底層外省人(請見 外省權貴陳師孟)。不過,林忠正在研究方法上有一個重大爭議,在「台灣地區各族群的經濟差異」一文他說:

在台灣,土地的分配是貧苦差距的重大因素,但是由於土地價值調查相當困難,而且農地雖大多為本省籍或少數退除役官兵所有,但是農地變更地目的暴利通常落到少數政客與財團手中。絕大多數居民,無論本省籍或外省籍,都享受不到土地所帶來的暴利。因此,本文將不討論土地分配所造成族群經濟資源之差異(p.138)

 

關於這樣的論點,趙剛教授有所批判。在『錢、「謊言」、統計表──體檢族群民族主義的利益政治(告別妒恨,台灣社會研究,p.73以下)中,趙剛教授認為:二林之文取樣過小,在該文之數據中,「外省人一族」似乎佔職業優勢,在二林眼中,低薪受雇者、計程車司機、流動攤販不在此列。(趙剛,前揭書,p.78

 

換句話說,我那當臨時工的父親當然不在二林眼裏。

 

如果社會學研究是供政治人物作決策參考的依據的話,有二林這樣子的報告存在,也難怪某些人如此仇恨底層外省人。也所以,外省權貴陳師孟才會威逼那些不像他一樣住眷村的人,陳水扁也才會稱他們都市之瘤。

 

畢竟,學者都不研究嘛!他們是樣本外的人嘛!

 

最後回到本文主題,買賣房地產賺大錢的林忠正,忽略所謂「田僑仔」的存在也就算了,坐擁2000土地的林忠正本人難道是他自己口中「農地變更地目的暴利通常落到少數政客與財團手中」的「政客與財團」嗎?

 

所謂「有土斯有財」,這個「台灣真理」從林忠正財富的變化可以得到充分驗證。如果林忠正知行合一知道「土地是財」並且因此賺大錢的話,為什麼隨口一句「由於土地價值調查相當困難,因此,本文將不討論土地分配所造成族群經濟資源之差異」呢??

 

難道,林忠正你不是靠土地賺大錢嗎?

 

土地分配所造成族群經濟資源之差異」為什麼不重要?

 

我認為林忠正非常可議的是:他曾任第三、四、五屆民進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他既然認為「農地變更地目的暴利通常落到少數政客與財團手中。絕大多數居民,無論本省籍或外省籍,都享受不到土地所帶來的暴利」,報紙上報導許多因擁有不動產的貧苦人家因此法律限制得不到補助時,在林忠正九年的立法委員生涯中,為什麼從來沒想到去修改相關補助規定?

 

不是說土地不算什麼?難道林忠正不想為那些貧苦人家說話?

 

從另一方面來說,土地明明讓林忠正賺大錢,為什麼說「本文將不討論土地分配所造成族群經濟資源之差異」?為什麼某些外省人在你研究範本外?

 

林忠正委員,能告訴大家你為何如此矛盾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0/31

 

外省權貴陳師孟

 

陳師孟,前總統府秘書長,台大兼教授,我認為有必要談談此人的所作所為。

 

首先要談陳師孟的來頭,他的祖父是陳布雷,歷任教育部次長、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委員長侍從室第二處主任、國防委員會副秘書長等職務。一輩子效忠蔣介石,是蔣介石的文膽,後來自殺以終。

 

陳師孟是陳布雷長子的兒子,陳師孟他1966年加入國民黨,到1991年退出國民黨,當了近30年的國民黨員。在他身為國民黨員的期間,他當了台大教授,這兩者是否有任何關聯,值得合理懷疑。

 

陳師孟自稱自己受國民黨迫害,但卻加入國民黨當黨員近30年,1988年蔣經國逝世後,陳師孟也不退出國民黨,3年後才「離開」。人民有不入黨的自由,我不懂,為什麼國民黨值得陳師孟留戀這麼多年?陳師孟加入了威權時代的國民黨,卻退出了李登輝時代的國民黨?

 

在陳師孟年幼時,享受國民黨獨裁政權的差別待遇,住在國民黨恩賜的眷村,憑藉著他獨特的身世活在台灣。陳師孟也許自認沒有受到國民黨特別的照顧,但他的學弟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寫過〈誰是台大學生〉,出身教師家庭的駱明慶還會說︰「今天我們可以站在這裡,其實占了很多人的便宜,不要因此以為自己很優秀。」我不懂,陳師孟為什麼覺得自己與台灣人平等,難道他覺得自己占了很多人的便宜是應該的?還是他覺得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錯了??

 

國民黨的眷村政策對小兵而言是充滿著殘忍的差別待遇,是國民黨「合法化」部份人士住宅的產物,陳師孟因為父親的關係住在偉大的眷村,也許他覺得萬分應該,只有他才高貴的足以享受?但是,眷村政策是不平等的,我在由憲法之平等原則論台灣外省人之特權(眷村是不是特權?)說:『

John Rawls的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中說:

John Rawls指出,如果一個社會是符合社會正義的,那麼第一個原則是所有取得資源與權力的機會,要對社會中的每一個成員沒有差異的開放。第二個原則是,如果社會規範對不同的個人出現差別待遇,那麼只要這個差別對待是對於最弱勢的人最有利,那麼這樣的差別對待是符合正義的。第一個原則並不難理解,而且很多民主社會至少在形式上都符合機會均等的原則。第二個原則卻成為很多新的社會政策的基礎,性別比例原則也是其中之一。」

(轉引黃長玲,政治系助理教授,自從婦女保障名額到性別比例原則-婦女參政的制度設計,臺大校友雙月刊http://www.alum.ntu.edu.tw/read.php?num=30&sn=616,正義論網路上亦有電子書,請各位去找)

換言之,如果「眷村」政策做為一個社會立法,其對特定族群的內部差別待遇應該具備合理性,而且,「如果社會規範對不同的個人出現差別待遇,那麼只要這個差別對待是對於最弱勢的人最有利,那麼這樣的差別對待是符合正義的」,按此標準,「眷村」政策是不正義的,而且不正義了50年!為什麼如郝柏村家族的人可以住「眷村」?為什麼如外省貴族台獨謝志偉、李筱峰、金恆煒、蘇志誠、馬永成、苦苓、胡元輝等人可以住「眷村」?小兵卻不行?官大所以「有活下去的資格」?「眷村」相關法令已經違憲。』(關於謝志偉部份應予更正,請見謝志偉與台灣認同)

 

我猜測陳師孟憑藉著他優越到極點的身世住大眷村,或許他覺得他比住在爛木板搭的「小屋」的外省小兵「更應該活下去」??

 

陳師孟的父親有國民黨獨裁政權撐腰,可以住房子,雖然我認為眷村做為社會政策是可以的,就像國民黨政府拿公有地與逼地主分給70%人地是「某種社會政策」(由憲法之平等原則論台灣外省人之特權(眷村是不是特權?)台灣本省人的特權與轉型正義(由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政策論台獨的起源))。然而,如果陳師孟不具對貧窮外省人的絕對優越感,我還可以尊重他的想法,事實卻絕對相反。

 

在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事件中,陳師孟擔任副市長(市長為陳水扁),必須先要有的觀念是,十四、十五號公園除了部份非善意(非善意指的是法律上的意義)的住戶外,絕大多數是貧無立錐之地的窮人,當時約三百多戶的弱勢住戶,其中有一百一十一戶的老榮民。這些弱勢榮民沒房子是因為國民黨厭惡他們並遺棄他們,他們自己找木板蓋房子,孤獨的在那自生自滅。

 

關懷弱勢、義無反顧---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事件始末----/施明德中,施明德詳述了陳師孟的嘴臉,陳師孟滿口說「先安置再拆除、沒有安置好就不拆」,但陳水扁市政府卻用極短的時間壓迫這些窮人搬家,都發局長張景森居然還說:「老人不搬也會死」。在那段時間,預定地一直發生火災,造成許多傷亡,至今還沒有破案,公園預定地居民翟所祥伯伯受不了這種精神壓力而上吊自殺。

 

當時,陳師孟與羅文嘉對關懷弱勢的學生表示:「學生應努力唸書,不應搞運動。」

 

憑藉著他優越到極點的身世住大眷村的陳師孟為什麼對不被國民黨照顧的外省老兵趕盡殺絕???

 

這是絕對的仇恨嗎?這是狂傲到極點的優越感嗎?為什麼憑藉著他優越到極點的身世住大眷村的陳師孟這麼做?如果陳師孟你小時候被人趕出家的話,你會很高興嗎?陳師孟你為什麼對比你經濟環境差這麼多的人如此殘忍?這些外省老兵被國民黨痛恨並遺棄,你為什麼要再逼他們到如此地步??

 

為什麼!!!!!!!!!!!!!!!!!!!!!!

 

有人死了,佔過絕對優勢的陳師孟仍然在當大教授,這件事好像過去了

 

是嗎?

 

官僚殺人、這樣絕對衊視人權的慘劇我絕對要牢記,也許殘忍的外省權貴可以忘,但我絕不會忘,這件事的法律責任、政治責任在相關人等未負責前永遠不能煙消雲散。

 

還有更多絕對的族群仇恨,更多為虎作倀的醜事,我期許我自己把他們寫出來,也許我時間少,但我希望我用我的一生讓這些人的真面目展現在世人面前。

 

最後要說明的是,統一或獨立交給其他人去鬧,倒扁或挺扁我不關心,誰當2008總統他家的事。但是,這些人的作為絕不可被掩蓋,我要讓世界都知道,台灣居然有這種事,這就是真實的台灣。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8/29

告別台灣本省與外省既得利益者宣言

posted @ 7:52 AM | Feedback (0)

Thursday, October 26, 2006 #

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您願被稱為「華裔美國台灣人」嗎?-再論台灣認同的核心價值

中研院新任院長翁啟惠首度到立法院備詢,面對立委質疑雙重國籍身分,顯得神色沉重。記者邱勝旺/攝影【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2006.10.25 03:01 pm

 

在談這個問題,先看一段誓詞: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我在這裡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

 

這是當美國人必須用到的「效忠美國誓詞」,請有心人銘記在心。(另請見 徐永明大教授與綠太陽游錫堃

 

20061025,立法院發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新任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在立法院第一次備詢,他的雙重國籍問題被許多立法委員質疑(中研院長雙重國籍 被圍剿,聯合報。我之所以提這個話題,是因為我生平一大樂事就是檢驗這批道貌岸然的大學者、滿口仁義道德的大政客究竟有沒有雙重標準。

 

台灣的四大報紙在1026日也有介紹此新聞:自稱第一大報的自由時報登了一則新聞與一則劉競明醫師的投書。蘋果日報比較認真,還跑去問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發言人閩大衛(David Miller)。中國時報有一則雙重國籍的評論與相關報導,聯合報的報導最小。

 

基本上,各報都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有善意,以報導來說:台灣最喜歡以不具名民間投稿、老愛採用以「外省人的女兒」、「外省人的老婆或丈夫」、「外省人的親戚」等假名投稿煽動仇恨,還有許多報導充滿歧視(請見 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的自由時報對新任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最友善,中國時報則在小社論中說:「政客最喜歡的話題是,愛台灣,雙重國籍有忠誠度的問題,當然要大問特問,才有爭議性;有爭議性,才有媒體曝光率。」,言下之意對立法委員很不屑,認為他們是「作秀」

 

儘管我對立法委員也有很多不滿,但是,我卻要替立法委員說幾句話。

 

以四大報中對715聲明〈民主政治和台灣認同的道德危機〉中那批所謂的「親綠學者」來說,他們最喜愛談的就是「台灣認同」,中國時報你們把他們捧上天,時常以最大幅度的報導。他們談「台灣認同」,你們就同意,立委談「台灣認同」就是「作秀」?

 

包了層學術外衣後就比較高級嗎?

 

如果中國時報真心喜歡「親綠學者」的「台灣認同」論調,請你們不要雙重標準,要不然請你們告訴大家,「台灣認同」在你們心中價值如何!!

 

讓我們以「民進黨規則」與綠色邏輯來談「台灣認同」,更有趣的是,715聲明中的發起人中吳乃德是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范雲曾任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徐斯儉是中央研究院政治所籌備處助研究員,聲稱游錫堃「華裔台灣人」論是「人類文明的大勝利」的徐永明大教授(他並非715聲明發起人)也是中央研究院社科所助研究員(請見 徐永明大教授與綠太陽游錫堃台灣認同的核心價值-愛國者的遊戲?當「台灣認同」成為製造仇恨的工具)。我很想看看這批人如何面對他們大老闆有「美國認同」的事實。

 

首先,這批學者都是肯定「台灣認同」價值的人。在我看來,「台灣認同」好像「神聖不可侵犯」。在假設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在宣誓中「我在這裡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沒有造假詐欺的話,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已經放棄了對台灣的忠誠。換句話說,翁啟惠的後行為已經證明他喪失了「台灣認同」。

 

中央研究院院長不只是學術職務,也是行政職。台灣的政府機構首長,是已經喪失「台灣認同」的人。這樣的人領取納稅人的血汗錢「合理」嗎?

 

任用這樣子的人當中央研究院院長的陳水扁,以總統府的個人意見,將國家的名器以他專斷的解釋就允許喪失「台灣認同」的人當官,這又對嗎?

 

所謂「台灣認同」是可以由陳水扁自由決定「誰需要有,誰不需要有」嗎?

 

如果民進黨與陳水扁認為「台灣認同」是他們可以自由決定的「非必須品」,甚至於連領納稅人薪水的公務員都不需要的話,那他們不斷以「台灣認同」來區分敵我、謀取政治利益就證明了他們是不擇手段的煽動仇恨份子。

 

為什麼這麼說?

 

「舉重以明輕」,如果連宣誓效忠別的國家、放棄對台灣忠誠的大事都可以被解讀為「無關緊要」,還可以當官領錢;「不愛台灣」這種「罪」的阻卻違法事由若是十分寬鬆,那「台灣認同」何需「建立」?認同美國的人放棄對台灣忠誠的人若能被陳水扁與民進黨接受?那什麼人不能被接受?

 

「台灣認同」的本質在他們心中就是一個隨手可棄的玩物,但「台灣認同」卻成為了分裂的工具,他們如此做證明了他們對特定族群的仇恨(14.論民進黨「愛台灣論述」的謬誤 )。

 

其次, 715聲明〈民主政治和台灣認同的道德危機〉中那批所謂的「親綠學者」無可迴避的質疑就是:「台灣認同」的必要條件、構成要件是什麼?什麼人該有「台灣認同」?所謂「建立台灣認同」是誰有權、誰有義務?又該誰「認定」?

 

反對你們的人有沒有「台灣認同」?

 

如果「親綠學者」的715〈民主政治和台灣認同的道德危機〉聲明不是「壯志豪情的小學生作文」,請你們用文明說服我,或者說,請任職中央研究院吳乃德、徐斯儉、徐永明大教授告訴世人:宣誓效忠別的國家、放棄對台灣忠誠也就是產生「美國認同」去當美國人的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究竟有沒有「台灣認同」?

 

你們開口閉口「台灣認同」,「台灣認同」難道不該有個ISO嗎?

 

我更很好奇的是,滿口「台灣認同」的中央研究院吳乃德、徐斯儉、徐永明等大教授,如今你們的領導人是宣誓效忠別的國家、放棄對台灣忠誠的人,如果你們可以毫不在意接受這樣子的人的領導,那你們有何資格要求大家要有「台灣認同」?

 

你們應該不是只出一張嘴的人吧!用行動證明你們是說到做到的人,我不建議你們把新院長逼走,但請你們用辭職證明你們的「台灣認同」吧!請證明你們不只會要求別人,也會要求自己!!

 

第三,我想請徐永明大教授說明他所認為的「人類文明的大勝利」華裔台灣人論調是否有針對性。

 

他在「華裔台灣人 此其時也」一文中說:「所謂「台灣人」不是個血緣的定位,而是政治上的認同,認同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政治社群血緣與認同脫鉤了,應該是人類文明的大勝利」。在徐永明大教授的分類之下,生長在台灣的人被他分為「星裔台灣人」、「越南裔台灣人」、「泰裔台灣人」、「新華裔台灣人」、「原住民台灣人」、「原住民中國人」。

 

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您似乎認同兩個國家,按徐永明大教授的天才理論,您願被徐永明大教授稱為「華裔美國台灣人」嗎?

 

不過,徐永明大教授自己會不會先「尊稱」自己的上司中研院長翁啟惠為「華裔美國台灣人」呢?

 

如果這個「華裔台灣人論」不是因人設事,又是徐永明大教授心中「人類文明的大勝利」,請你告訴大家:中研院長翁啟惠在你心中的定位是什麼?你願意接受多重認同的人嗎?一個人可以認同兩個以上的國家嗎?

 

你所謂的「人類文明的大勝利」真的是「大勝利」嗎?

 

總而言之,這件學術界的事由於攸關台灣公務體系、國家認同的爭議而變得極有意義。中時小社論說這件事無關「學術議題」簡直是孤陋寡聞!!中時難道不知道徐永明大教授「人類文明的大勝利」華裔台灣人論?更重要的是,中研院長翁啟惠有雙重國籍一事,一口氣反映出台灣四大報紙的立場,還可以看出學者們是否有雙重標準,更可以看到「台灣認同」是不是只為政治服務

 

誰說中研院長翁啟惠是美國人一事是毫無意義的爭論呢?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0/27

告別台灣本省與外省既得利益者宣言

近期文章連結:

1.台灣認同的核心價值-愛國者的遊戲?

2.徐永明大教授與綠太陽游錫堃

3.當「台灣認同」成為製造仇恨的工具

4.論族群仇恨者對外省人的「有罪推定」

5.謝志偉與陳水扁,這是你要的台灣嗎?

6.段宜康,請別為外省人哭泣!

7.徐永明教授為何分本省外省?(兼論徐永明對外省人的群謗)

8.何必看到外省人就抓狂?對「外省人」一詞的辯證

9.由憲法之平等原則台灣外省人之特權(眷村是不是特權?)

10.台灣本省人的特權與轉型正義(由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政策論台獨的起源)

11.外省台獨、弒父情結、轉型正義

12.不要利用眷村改建條例仇恨弱勢外省人

13.給我一個拜蔣介石的理由吧!

14. 民進黨「台灣認同」的真面目

15. 外省權貴陳師孟

16. 陳水扁總統果然比徐永明教授、自由時報、游錫堃懂民主──從陳水扁國慶談話談起

17. 自由時報比陳水扁還不如-論台灣自由時報對底層外省人的絕對仇恨

18. 從「這些不被理解的外省人」的迴響談起

民進黨「台灣認同」的真面目

由於中共去年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民進黨中常會通過決議,建請政府將三月十四日訂為反侵略日;後行政院會通過陸委會主委吳釗燮的提案將三月十四日訂為「反侵略日」的國定紀念日,並自今年起實施,不可否認,這一切與民進黨的三一八大遊行有關,因為民進黨遊行訴求的是「護民主、反併吞」,黨介入政太明顯了。

 

而這些舉動的理論基礎就是「台灣意識」,民進黨希望藉此加強大家的「台灣認同」,從民進黨的過去與現在,我們可以發現民進黨的「台灣認同」是什麼。

 

民進黨的「台灣認同」是什麼呢?它是民進黨一向用來指責對手「不愛台灣」並標榜自己「愛台灣」的利器,民進黨強調「台灣認同」的原因講好聽的是為了「台獨」,說實話則是為了鞏固自身權利,之所以這麼說的原因就是因為民進黨的「台灣認同」的概念非常不穩定,忽左忽右讓人難以捉摸,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台灣認同」只為民進黨而服務。

 

不相信?我就舉幾個例子:

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的首任會長廖中山教授(已逝世)曾經講過一段話:

如果我自己認定自己是台灣人,我就努力去做個台灣人。同理,目前有些人自認是中國人,我們尊重他的意願,但要做個中國人應要到中國去做。要移民出國,我們也同樣尊重祝福。(引自 有愛的地方必有美/廖中山,原載於 1991/2/13 自由時報)

 

廖中山教授所說的「要做個中國人應要到中國去做」為結論,可以推敲出幾個前提,第一個就是民進黨常提的「台灣認同」,第二個就是住哪就應該有那裡的「認同」,以下,就此做為「台灣認同」的基調。

 

進入主題前,所謂的「台灣認同」我在「風和日暖下的台灣外省人」已有談到,簡言之,有些人或多或少具有「中國情」(民進黨所說的中國認同)是難免的,連李登輝與呂秀蓮都曾脫口而出說「我們中國人」了,老兵好歹在大陸也待過十幾年,民進黨以老兵具有「中國認同」來批判,會不會太不近人情了?然而,民進黨卻不斷以此來操作族群仇恨,如果以民進黨的中心思想「台獨是最高道德」,民進黨或許自認無可厚非,但是,用這套標準來檢驗民進黨自己,就可以顯示出民進黨的真面目了。

 

民進黨上台後,任用了一大堆外國人當官,國民黨立委周守訓質詢時列出了一串名單,根據統計,陳水扁任內任命的雙重國籍政務官多達17位,他們分別是田弘茂、曾志朗、李界木、紀國鐘、謝清志、羅福全、劉永斌、陳東璧、郭清江、蔡丁貴、林德嘉、陳全壽、吳琮璠、凌寶、裘兆琳,這十六位外國人任命後才宣布放棄外國籍,前經濟部長宗才怡還未辦理放棄美國籍就已離開經濟部長職位,現在可能還是美國人,總統府資政吳澧培、中研院院長李遠哲也曾當過美國人,至今李遠哲的家人也仍是美國人。

 

以民進黨的標準,再套用外獨會廖中山教授的說法,這些「曾經是台灣人」的外國人,由於他們的「加拿大認同」、「美國認同」、「日本認同」、「巴西認同」超過了「台灣認同」,因此他們甘願發誓「不做台灣人」,並願意效忠中華民國以外的國家,就以當美國人必須用到的「效忠美國誓詞」來說: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我在這裡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

 

換句話說,這批外國人曾經發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再換句話說,他們為了當外國人,放棄了「台灣認同」。

 

我並不認為歸化為加拿大人、美國人、日本人有任何道德上的可非難性,畢竟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當然也包括「變成外國人」的自由,我也祝福他們過更好的日子,但是,既然已決心當外國人了,為什麼又老想說自己「比別人愛台灣」?

 

更可笑的是,這些拿外國護照的人有什麼資格談「愛台灣」、「台灣認同」、愛「國」?在宣誓成為外國人的同時,在住在外國的同時,在向外國繳稅的同時,又奢談什麼「台灣意識」?「愛」怎麼可以變來變去? 

 

在那時,他們敢回答最愛的國家是哪一個嗎?面對移民官時,他們敢說嗎?是自欺或欺人?還是其他?? 

 

其次,依我國的「國籍法」第20 4 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 () 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

 

法律人陳水扁豈會不知?他也質疑過別人的雙重國籍!事實上,這些外國人都要等到別人「發現」他們仍然拿兩本以上的護照時才去「放棄外國籍」!然而,法條規定的那麼清楚:應於就 () 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這些人怎麼可以當官?

 

更該質疑的是,這些外國人既然放棄了中華民國國籍,如廖中山教授的說法「要做個中國人應要到中國去做」,他們跑到美國去做美國人,他們跑到加拿大去做加拿大人,如今,他們因為「當官」,卻又放棄了「美國認同」、卻又放棄了「加拿大認同」,這些國家情何以堪?而曾被他們拋棄的「台灣認同」又「死而復活」?

「台灣認同」原來是這麼容易失去?又是這麼容易「失而復得」?

 

我再舉個例子,由香港移居巴西的二十歲華裔青年許麗莎,一月初來台參加僑務委員會舉辦的台灣觀摩團活動,因腦部腫瘤而住院開刀,結果其家屬不願付醫藥費,巴西駐台副代表還很強勢,據自由時報報導「對方還一度揚言,如果台灣不願支付二百多萬費用,巴西不排除將台灣列為旅遊危險地區,甚至實施禁止巴西人來台等報復措施」( 台大救巴西女一命 巴西強迫我買單 自由時報2006/2/27),最後台灣為醫療與SOS運送費「買單」,而許麗莎的家屬連個謝都沒說!

 

在這個事件中,巴西強勢無比,再對照之前吳憶樺事件,我國的「國家尊嚴」去哪了,這麼軟弱只會越來越讓人瞧不起,此時,我想起了我國的駐巴西代表周叔夜。

 

我國的駐巴西代表周叔夜是具有巴西國籍的,也就是說,他以行動證明了他放棄「台灣認同」並取得了「巴西認同」,現在,巴西與台灣有爭執,我不知道這個巴西人的「台灣認同」能否壓過「巴西認同」,「台灣利益」一再被巴西打壓,仍有巴西國籍的駐巴西代表周叔夜該怎麼辦?同理可證,那些外國人為了當官而放棄「外國認同」,他們重新取得的「台灣認同」仍然是純金999嗎?如果民進黨下台,他們會不會又「回去」當外國人?

 

我主張:轉換過兩次以上國籍的人、雙重國籍的人,沒有資格在台灣當官!

 

再談第三個例子,就是FAPA(台灣人公共事務會),他們曾倡議台灣應協助美國,派兵前往伊拉克( 出兵伊拉克?FAPA:未提案但曾參與討論 大紀元5/24/2004),FAPA第一任會長、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也贊成,後來,受爭議的FAPA說他們是以美國人的身分和觀點提出這樣的建議,天啊!「台灣認同」去哪裡了??

台大醫學院社會醫學科助理教授李尚仁曾於中國時報論壇投書「小心遠距民族主義 」說:

為何遠距民族主義近年常以極端而危險的形式出現?安德森認為有三個主要原因:它是資本主義對人類社會帶來的無情轉變的產物。它也是一種不必負責任的激進政治,主其事者不在母國定居,其政治行動產生的任何惡果對他和他家人都不會有直接影響。最後,它根植於一種特殊的流離意識,自願流離雖使得遠距民族主義者在居住國承受邊緣族群的身分,卻能滿足他在地球另一邊扮演「民族英雄」的願望。

 

說白了,世台會、FAPA及那些放棄「台灣認同」又重新撿回的外國人,他們的「台灣意識」根本經不起檢驗,那民進黨為什麼又要用他們?外省老兵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依過去生活經驗而有「中國認同」,民進黨卻是為什麼又要批評?

 

還是那句老話,「台獨是最高道德」,是是非非哪裡重要!就算按民進黨的標準,這批外國人根本欠缺「台灣認同」,或他們的「台灣認同」極小,但只要他們支持民進黨,一切都是次要!有些老兵回家看親友就被罵個半死,但許文龍帶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