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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你的言論非常明顯的違背事實。
你說:
1. 外省族群雖大多未直接參與二二八事件,但實際上卻享受了因事件而得來的政經特權…
回答:抱歉,那只限於命超好的外省人,如金恆煒、蘇志誠、馬永成、苦苓、胡元輝、謝志偉、段宜康及外省貴族。
2. 且數十年來,未曾有任何的異議,亦未曾提出為受難的台灣人平反.這不是共犯是什麼!
回答:我不曉得你是學什麼的,是法律嗎?法律上的共犯是如同你這樣解釋嗎?那我可以說你對台灣人歧視外籍配偶一事沒有「未曾有任何的異議,亦未曾提出為受難的外籍配偶平反」,你難道是共犯嗎?
至於我批評的文有一堆了,請至我的文的連結去看。
3. …支那人一貫竄改歷史之技倆…台灣人寬容大度,寬恕了外省族群…二二八的元兇,猶高坐廟堂之上,安享其祀,難道無視二二八的寃魂嗎?
回答:顯然,你開口「支那人」,閉口「寬恕了外省族群」,你仍然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有一篇新文「外省台獨、弒父情結、轉型正義」http://blog.bcchinese.net/blackjack/archive/2006/05/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