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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最近,二二八基金會委託研究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引起軒然大波,主因是其將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的「元兇」指向蔣介石,蔣孝嚴因此對陳錦煌、陳儀深,和國史館館長張炎憲,提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賠償,而有另外有學者-中研院次級團體「二二八研究增補小組」讀書會,發表了兩年研究成果,對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提出反駁,並要求公開辯論。

目前我手上只有二二八基金會委託研究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我看了台大法律系刑法教授陳志龍寫的論文「二二八元兇責任追究之迫切性與必要性-從法律觀點探討如何使司法面對此問題」及劉幸義教授對該文的評論,其他學者的文章我只有瀏覽而已;原因是因為這些學者的文章與民進黨的論述及以往部份學者的著述很相近,我已看了不少,這些論文的功能對我來說只有「溫故」而無法「知新」,撰稿人之一李筱峰早在199731就於自立晚報投稿「蔣介石與228事件兼論其責任問題」直指蔣介石了,於此,我希望「二二八研究增補小組」也把相關論文上網,讓關心二二八的人有多種不同資料對比,我希望能找出「最大公約數」。

說到這,就要談談民進黨對二二八的貢獻與傷害了。

民進黨對二二八的貢獻是什麼?

我一直到高中以後才知道有「二二八」這回事,在此之前,我並不知道台灣有「省籍情結」,外省爸爸與本省媽媽鬥嘴的話題也不是什麼「台灣認同」,而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印象中只記得一個爸爸的老朋友,工作是警衛,生活清苦,他說了一句「這社會沒有我們容身之處」啊!當時我並不懂得「我們」是指誰。

後來,由於民進黨常常提到「悲情」,並在其部份支持者的論述中轉變為「仇恨」,我一直想知道,為什麼所有的外省人被稱之為「兇手」、「屠夫」。

我並未誇大其辭,即使是現在,仍然有不少深綠的支持者稱國民黨、親民黨的外省政治人物為「屠夫的後代」,其標準是以目前誰的「政治行情」較高,誰「就是」,這個稱號目前「輪到」了馬英九,即使馬英九的父親是1949年後才來台灣他們也不管(二二八發生在1947)。

於是,我就開始買關於二二八的書了,關心二二八的原始用意是為了「保護自己」,然而,也不能只看一家之言,這樣,終究無法與不同意見的人「對話」。

所以,不論民進黨是否與其部份支持者的言行有關,也不論民進黨是用什麼方式來談二二八,我認為民進黨至少喚起不少人對於二二八的「關注」,二二八歷經了幾十年的壓抑,藉由民進黨的衝撞,讓全民對此議題能夠有更進一步的思考與檢討,未嘗不是一件好事,過去國民黨絕口不談甚至於避重就輕的態度是不對的,這是民進黨對二二八的貢獻。

那民進黨對二二八的傷害是什麼?

民進黨對二二八的傷害就是過度「利用」二二八,一個特殊現象是,民進黨台面上的政治人物雖然不是二二八的遺族或受難者,但一遇到二二八就比受難家屬還「激情」,有一個可能是這些二二八遺族壓抑了幾十年了,外在的表現可能不會那麼激動,但是,民進黨的政治人物比他們還「恨」、「狂熱」,在私下,民進黨的政治人物也很照顧他們嗎?

民進黨的「美麗島世代」除了呂秀蓮外多已凋零,繼起的是「律師世代」,而「學運世代」也是大家含淚播種,只有幾個人歡呼收割,民進黨對二二八遺族好或壞不得而知。可以確定的一點是,就民進黨而言,紀念二二八比慶祝任何一個節日還重要,但民進黨執政六年來,永遠是「大規模的紀念」,但對於還原歷史這件事,永遠是「小規模的研討會」,我實在看不出民進黨支持者對二二八經民進黨的「教育」後,會對二二八更瞭解?

部份民進黨或台獨的支持者,總喜歡說二二八死了「幾十萬人」,喜歡說所有的外省人都應該為此負責,喜歡說「誰誰誰是屠夫的後代」,民進黨的政治人物一到選舉場合也會渾然忘我,就這份二二八基金會委託陳儀深等人研究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來說,上述說法都沒有被這些學者「採用」,為什麼?

原因就是那些說法經不起檢驗,民進黨「宣傳二二八」,卻不「教育二二八」,甚至於其部份政治人物宣揚那些連陳儀深等人也不採的數字作政治宣傳,最壞的後果就是當任何人輕易指出其中矛盾時,對二二八的爭議就變成「真假」的問題了!

其次,民進黨每到選舉期間就會藉紀念二二八之名,舉辦種種「紀念活動」,可長可久的「教育」與「研討會」則是民進黨不願意「浪費時間」去做的,可以推測出來的原因就是,藉由激情與鼓動人心的活動,對選票的攫取最為有利,要他們認真討論時,「撈票效益」反而差了,吃力又不討好。

於是,只要民進黨「談二二八」,說不定支持民進黨的部份人士也會覺得他們在「拼選舉」,二二八給人這種印象,民進黨真是罪過!

第三,對二二八遺族來說,最不堪的是社會的冷漠,除了歷史學者、政治人物需要「用到二二八」外,年輕人並不想接觸這麼「悲情的故事」,何況,在多方角力下,二二八的「版本」之多讓人連各取所需亦難以取捨,年輕人至多會說「反正就那麼一回事嘛!」,究其原因,就是民進黨太過「用力」,往往賦予二二八太多「使命」,現在的年輕人為了考試才接觸歷史,民進黨不讓歷史單純化,偏要讓二二八成為什麼「台灣意識」、「台獨先聲」,甚至於二二八遺族若有人表示對國民黨或馬英九的善意,則要說他們是被「收買」、「背叛」,如此一來,負載過重的二二八不再單純,也成為藍綠爭奪解釋權的戰場。

我引用在這次引起二二八基金會委託研究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中台大法律系刑法教授陳志龍寫的論文的兩段話:

P.163

日軍的「南京大屠殺」犯行,著手的兇手及其指使者,雖成為東京大審的戰犯並已受制裁,但東京大審是否已將元兇(日本天皇?)予以定罪,追究其屠殺行為的法律責任,顯不無疑問。德國納粹的部分屠殺兇手,在紐倫堡大審接受盟軍制裁,但時至今日,世界各地的猶太人,至今仍不忘「追緝」執行屠殺命令的漏網納粹軍官,追究行動一直持續,猶未終結。渠等所持的理念:「歷史事件固然可原諒,但不能忘記」,而所謂的「追緝有效性」,唯有對於施暴者的制裁具可能性者,才能使得該項屠殺暴行的「是非」獲得明確性之判定。

p.179

二二八事件涉及的是1947年的事件,此與1949年以後的「外省」族群大舉遷移入台,二者之間尚有兩年之時間差距。因而,廣大的「外省」族群並無必要為其尚未到台灣之「二年前」、「其他人」的行為,負起任何責任。

摘錄這兩段話的意義是說明,給予歷史事件公正的評價始能讓悲劇有不再重演的可能,也不會給政客有利用的機會,至於有些人想要別有用心的利用歷史,我要說的是,歷史有那麼好被利用嗎?

在二二八的前夕,我要提幾句二二八受難家屬的話,去年二二八,阮美姝在敦南誠品書店放映紀錄片時說,「二二八事件,我從未怪過外省人,因為這不是外省人的原罪,但希望外省族群能試著瞭解這段歷史,理解受難者的痛苦。」,今年二二事件紀念基金會執行長楊振隆對蔣孝嚴提告表示意見說「尊重蔣孝嚴提告的決定外省人不需要背負二二八事件的責任」,由此看來,二二八受難家屬要的只是一份體諒。

無論是從法律、歷史來看,外省人不應該再被冠上莫須有的「原罪」了,二二八受難家屬要的也不過就是歷史的呈現,在二二八死去的本省、外省人,都應該得到安息,至於還想在二二八挑動族群仇恨或獲得選舉利益的政客,請拿開你們的髒手。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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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主題:

1.「二二八」不該成為民進黨的「資產」

2.睜眼看二二八並走下去

3.假如我是「二二八」受難家屬

4.論外省人的「原罪」

推薦:一個台灣女生的「外省」經驗 by Sunny大小姐

後記:根據報導,民進黨黨內幹部表示,綠營、社會團體過去紀念二二八事件,一直限於「族群迷思」,根據聯合報民調,六成二民眾感覺台灣存在族群政治對立問題,七成指責政治人物操弄省籍議題應為族群分裂負最大責任。

新聞連結:

1.民進黨定調 228為統治者責任

2.民調》面對228 81%盼別再強調族群衝突



由於無法暫時無法貼回應,先直接貼於本文之後,請見諒

 

Tom,你的言論非常明顯的違背事實。

 

你說:

1. 外省族群雖大多未直接參與二二八事件,但實際上卻享受了因事件而得來的政經特權

回答:抱歉,那只限於命超好的外省人,如金恆煒、蘇志誠、馬永成、苦苓、胡元輝、謝志偉、段宜康及外省貴族。

2. 且數十年來,未曾有任何的異議,亦未曾提出為受難的台灣人平反.這不是共犯是什麼!

回答:我不曉得你是學什麼的,是法律嗎?法律上的共犯是如同你這樣解釋嗎?那我可以說你對台灣人歧視外籍配偶一事沒有「未曾有任何的異議,亦未曾提出為受難的外籍配偶平反」,你難道是共犯嗎?

至於我批評的文有一堆了,請至我的文的連結去看。

3. …支那人一貫竄改歷史之技倆…台灣人寬容大度,寬恕了外省族群…二二八的元兇,猶高坐廟堂之上,安享其祀,難道無視二二八的寃魂嗎?

回答:顯然,你開口「支那人」,閉口「寬恕了外省族群」,你仍然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有一篇新文「外省台獨、弒父情結、轉型正義」http://blog.bcchinese.net/blackjack/archive/2006/05/16/70303.aspx,應該可以回答你部份問題,而且,如果要認真的說,在二二八事件死亡的外省人,套你的話,你要不要負責?

4. 而不是一面享受特權,一面撇清關係.把台灣人民當白癡…

回答:我從來不知道外省賤民有什麼特權,我只知道命超好的外省人,如金恆煒、蘇志誠、馬永成、苦苓、胡元輝、謝志偉、段宜康這些外省貴族享受一堆特權。

最後回答:如果你有能力從我的文章中的挑出學理、法理的問題,歡迎你來挑戰,我也希望遇到有能力挑戰我的人,如果你想要散佈仇恨,我時間不多。

 

最後,告訴你我2篇文,算是讓你多了解一點。

http://blog.bcchinese.net/blackjack/archive/2006/05/16/70303.aspx

提自由時報報導的原因就是,那篇文證明了國民黨既得利益者的快樂是建築在外省賤民的痛苦上,「好命」的外省賤民只能娶有問題的台灣女人,「命不好」的外省賤民只能拿木板搭違建當房子。

 

然後,台獨們聽到國民黨要「照顧」這批外省賤民時感到憤怒,你們是「外省賤民」耶,就算住在木板裏也沒資格哭!命超好的外省台獨說「外省人欺壓台灣人」,命超好的外省學者更說「外省族群應要求國民黨真正面對二二八的歷史責任」!

*外省人的原罪?

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blackjack&f_ART_ID=179451

每個外省人都有罪嗎?

 

我在「老兵為什麼那麼挺泛藍 」論證了國民黨過去以意識形態宰制外省人的事實,我並在「中華民國總統一直是一個說謊者 」提出了證據,最後,我在「從外省老兵的另一半談起」證明了國民黨統治階級限制外省士官以下階級結婚及退伍的權利以維持統治基礎(士兵須年滿40歲、士官50歲、士官長則要58歲才能退役,40歲以上才能結婚),相對的,外省公務員及軍官根本無此限制,外省士官以下階級是被壓迫者,外省公務員及軍官則是既得利益者。

 

此外,我也論證了外省士官以下階級受壓迫後只能娶台灣底層婦女的事實,這些外省人「有罪」嗎?

 

按民進黨對蔣介石的評價,蔣介石下令228,蔣介石實施威權統治及白色恐怖,蔣介石戒嚴限制人權,然而,若真要「算帳」,誰該「負責」?

 

就以最嚴厲的標準來說,盟軍在審判納粹時,那些替希特勒實施大屠殺的人雖然是依法令殺人,但他們仍然有罪,因為,「惡法非法」,法律形式合法不代他們這麼做是對的,他們仍然要負責。

 

如果真要追究,替蔣氏父子箝制言論自由的人,替蔣氏父子實施白色恐怖的人才應該負責,但又有個問題,「兇手是誰」,且「追訴時效」應該有多久?

 

然而,現存的許多外省政治人物有些是替蔣氏父子做過一些侵害人權的事的,民進黨應該怎麼找他們「算帳」?是要重新來一次「以牙還牙」嗎?

 

民進黨的選擇是污名化所有外省人,彭明敏等人認為的「被壓迫者」在民進黨的眼中變成「壓迫者」,都是必須「付出代價」的人。

 

可是,台灣的外省賤民階級無權無勢,如何去壓迫 ?他們又老又窮,社經地位低下,娶的又是台灣的弱勢女人,他們為什麼要「負責」?何況,大部份的外省中產階級及外省貴族根本不在乎這批「賤民」的死活,他們有些人不但藉由蔣介石侵害老兵的人權而獲利,還替蔣介石塗脂抹粉呢!

 

但民進黨不管,他們就是要掀起種族仇恨,藉由灌輸全民「每個外省人都有罪」的概念,才是通往執政之路的捷徑。

 

可憐的是誰?

 

外省中產階級及外省貴族可以移民,可以從政,還可以藉此撈票,無可奈何、貧而賤的老兵及其家人就「分享」了民進黨的指控。

 

民進黨如果覺得國民黨有很多錯,民進黨如果覺得某些外省人是獨裁者的鷹犬,為什麼不用法律制裁他們?為什麼用民粹來醜化所有外省人?為什麼讓一些本省人「恨」外省人?為什麼讓社會最底層的外省人活在痛苦中?

posted on Saturday, March 25, 2006 6: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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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5/16/2006 10:21 AM tom

外省族群雖大多未直接參與二二八事件,但實際上卻享受了因事件而得來的政經特權,且數十年來,未曾有任何的異議,亦未曾提出為受難的台灣人平反.這不是共犯是什麼!而享用利益最大的政治明星,如馬英九等,難道連自己是黨國體制下的受益者亦無任何覺醒嗎?亦或仍以享此特權為當然之事?一味要台灣人原諒,卻連元兇都抓不出,即使抓出元兇蔣介石,其後代依舊大言不慚的代先人否認.現今政壇一片烏煙瘴氣,扁政府腐化無能,外來政權聲勢浩大,伺機復辟.未來又將以支那人一貫竄改歷史之技倆,磨滅二二八.台灣人寬容大度,寬恕了外省族群,但青史竟可成灰嗎?正義可以淪亡嗎?二二八的元兇,猶高坐廟堂之上,安享其祀,難道無視二二八的寃魂嗎?
拆掉中正廟中蔣介石像,改為跪姿置於廣場上,如同秦檜永受後世的唾罵,並將二二八冤魂供奉於廟內供人參拜.如此方為外省族群擺脫原罪的第一步,而不是一面享受特權,一面撇清關係.把台灣人民當白癡.

# re: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7/27/2006 3:16 AM 林德雄

下文採自戚嘉林先生的「臺灣史真相思索」, 作者兼發行人: 戚嘉林.
出版日期: 2000年6月. 經銷: 農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縣新店市寶橋路235巷6弄6號2樓.
當時, 外省人絮新, 於抗戰勝利時, 正任重慶中學教員, 因其能說流利的閩南語, 後受聘到台北的女子中學北二女(今中山女中)任教. 二二八時正在台北, 乃將所見所聞撰文投搞大陸「嶺東民國日報」, 敘述實況如下:
[1947年4月2日嶺東民國日報] 「二十八日上午十時左右, 人們尚在不知覺中. 忽然街頭巷尾, 全市布滿了年強力壯的台灣同胞, 有失業者、有學生、有各行業的人, 手持鐵鎚鐵棒鑿子斧子大木棍之類的武器, 口呼: 打死阿山; 於是過路人均被查問. 第一句問你台語, 如音調不像本省人時更問一句日本語, 如不懂時, 即有人呼: 是阿山, 打! 於是便被數十隻手按下, 衣服撕破, 鐵器一齊打下, 直至你直挺挺地倒下為止, 死者均是腦袋破裂, 腦漿直流, 傷者鮮血淋漓周身黑腫, 連續幾天嘔血. 不管你是坐著汽車或是腳踏車、手車、均被截下來, 連行駛各縣市的交通車、火車等, 均被截路查搜, 係外省人者均一律不放過, 不管他是公教農工商學生, 均給以同樣的待遇, 最殘忍者連婦女兒童均被打. 他們的口號即是說: 阿山提倡男女平等, 要打也該平等. 於是秩序大亂, 全市變為恐怖城, 被追打受傷者帶著鮮血拚命亂竄, 街上東橫西倒均是死傷不知為的是什麼一回事的同胞」「這些死難者犯的什麼罪呢? 連死者自己都不會凊楚的, 可是受難者是被打死了、打傷了、集中了, 然而在這社會上便沒有人提起過他們的遭遇, 更沒有人會同情他們, 為他們說一句話嗎? 台人把握著的輿論、無線電台, 天天講播的都是讚頌那些殺人放火的人, 誰會顧及這一大批生活沒保障的痛苦的人們, 有良心的人不得不代他們呼籲、代他們伸冤, 台灣的參政會議員們及一切台灣人士均舉行大會, 聲援民眾, 擴大宣傳, 讚頌這次的暴動為愛國運動, 那我不得不代死傷者問一聲: 殘殺者是愛國運動, 那麼被殺者的無辜人們又是為什麼呢? 難道為了他們生活沒保障便該殺呢? 抑或為了他們是外省人便該殺呢? 」

# re: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7/27/2006 11:01 PM 黃世玲

李登輝下令,行政院所出之“二二八調查報告” ,主要根據之書“臺灣事變內幕記,記者唐賢龍著”中,強調所有本省死傷細節,而凡外省人被辱殺,淩虐部份,全被省略或淡化掉。同樣一本書,怎麽可以說這部份有效,那部份無效?為何選擇性採用?現引述原書部份“原文記錄”如下:
1. 二二八日早上十一點,臺北新公園,除了打死十幾個外省人,毆傷二十幾個公務員外,更有一個年輕少婦,攙了她一個三歲多的小孩子,正想由偏僻的小道回家時,卻被幾個流氓攔住了,們對她盡情的調戲後,一刀將她的嘴巴剖開,一直割裂到耳朵邊,然後將她的衣服剝的精光,橫加毆打,打的半死半活的時候,便將她的手腳綁起來,拋到陰濕的水溝中,該婦人慘叫良久後即身死,當該小孩正在旁邊哭喊媽媽時,另一殘暴的臺灣人,變用手抓住該小孩的頭,用力一扭,即將該小孩之頭倒轉背後,登時氣絕。
2. 又在萬華附近,一小孩被民眾將雙腳綁捆起,將頭倒置地上,用力猛擊,直至腦漿流出時方將其拋於路旁。
3. 又在臺北橋附近,有兩個小學生,路遇民眾,因逃跑不及,即被民眾捉住,民眾一手執一學生,將他們兩個人的頭猛力互撞,等到該兩小學生撞得腦血橫流時,旁觀之民眾猶拍手叫好。
4. 當天下午,在臺北太平丁,有一開旅館之孕婦,被民眾將其衣服剝光,迫令其赤裸裸地遊街示眾,該孕婦羞憤無已,堅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軍刀之臺灣人,從頭部一刀下去,將該孕婦暨一個即將臨盆之嬰孩,劈為兩段,血流如注,當場身死。
5. 又在臺灣銀行門前,有一個小職員,當他剛從辦公室裏走出來,即被一個臺灣人當頭一棒,打的他腦漿並流,隨即隕命。
6. 這時,適有一對青年夫婦路過此地,又被群眾圍住,吆喝喊打,嚇得他們跪在地上求饒,時有很多的臺灣小學生擠進人群中,一看原來是阿山,便連忙你一腳,他一腳,將他們兩人踢在地上,滾成一團,這時民眾更拳腳交加,棍棒其飛,不一會,他們變被打得血肉模糊,成了兩具破爛的孤獨魂。
7. 在新竹縣政府的桃園,被羈囚於大廟,警察局官舍與忠烈祠後山三地之外省人,內有五個女眷,被臺灣一群流氓浪人強行姦污後,那五位女眷於羞憤之餘,均憤極自縊殉難。
8. 而該縣大溪鎮國民小學女教員林兆煦被流氓呂春松等輪奸後,衣服盡被剝去,裸體徹夜,凍得要死,後被高山族女縣參議員救護始脫險。

# re: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7/28/2006 2:08 AM 王昱飛

譴責流氓暴徒,也要向被打死的阿山致哀!
仔細研究二二八事件,應有下列認知:
1、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1947年版)所述事變初期,被打死、輪暴、慘殺的阿山絕非少數(名史學家李敖考証至少為八百餘人),他們絕大多數為市井小民,來台只為生活,與當時台灣同胞同處於戰後無奈情境,卻被暴徒(不!菁英)慘殺;前台北工專校長唐智即被暴徒(不!菁英)打得昏死在馬路經善良台灣同胞救走,在外來政權派兵平亂後方敢就醫;嚴家淦全家亦躲入林獻堂家中避難,安徽人劉青山被送至醫院後竟被暴徒(不!菁英)割耳挖眼(可見暴徒凶殘),試問有LP的台灣人為何這樣凶殘?
2、彭孟緝功過;此人是俗稱九頭鳥的湖北佬,黃埔第五期並留學日本野戰砲兵學校畢業,通日文,靠拍馬屁升上將,獐頭鼠目,人品極劣(這是前台省主席吳國楨對他評語);但事變時為高雄要塞司令,幾乎成了高雄阿山豬的保生大帝(數百名阿山豬被彭孟緝救往要塞保護);並於黃仲圖(高雄市長)、彭清靠(市參議長)等人談判繳械時,以軍人守土有責槍殺了涂光明(曾是汪兆銘部屬,事變期組織武力)等人,但以『遭暴徒裹脅』為由釋放黃仲圖、彭清靠等人回家,並出兵平亂,應變方式無嚴重過失,豈能為此事鬥臭彭孟緝?(難道要彭孟緝繳械投降滾回大陸?)
3、陳儀功過;陳儀是浙江人,日本士官學校第五期畢業,日本陸軍大學畢業(這學歷非常了不起,日本軍制:升少將需進陸大,升上將陸軍需留學德、俄,海軍需留學英、美),並娶日本老婆,日文極佳,因曾任職福建省主席故通閩南語,在蔣介石陣營中算難得行政人才(奇怪他軍校學歷極高卻極少帶兵),他最大優點是絕不貪污(藍綠陣營,你們不慚愧嗎!),最莫名奇妙是一生相信孫中山三民主義,晚年又相信共產主義救中國;蔣介石派他來台灣絕非用人不當,蔣介石錯誤是只給陳儀高位卻不給他班底來台接收,並且處處牽制陳儀防渠在台灣坐大,其它來台官吏素質極為混雜,而部隊更與陳儀全無淵源(陳儀非軍閥出身,無直屬嫡系部隊),以方便互相監視、告密;惱得陳儀要蔣介石把擾民的部隊幾乎全調回大陸;致事變時全台幾無警備部隊應變而全台動亂。陳儀名言『我為官清正,有什麼對不起台灣人地方!』(這句話看出陳儀剛愎性格,難道為官清正就什麼都對嗎?);現在把事變責任全栽給陳儀難到公平?陳儀曾在光復(不!終戰)後全力協助海外台灣人返鄉(李敖考證有五萬多名台灣流氓在內,他們在海外專替日本作打手,壞事作盡並替

# re: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7/31/2006 3:08 AM 陳智雄

白曉燕撕票案和陳水扁!
白曉燕案和陳水扁有什麼關係?當然有關係!白案兇手是陳進興,他姓陳,並且是台灣人,民進黨死忠支持者;陳水扁也姓陳, 也是台灣人,曾擔任民進黨主席!二人都姓陳,而且都作過牢。所以:『陳水扁不但與此案有關,更應為此案負責,並承擔一切責任!』
因扁與兇手都姓陳, 都是台灣人,都是民進黨!
這種說法一定會有眾多的人斥之為可笑荒唐而無聊!
但這種"可笑荒唐而無聊",也發生在228事件上。
228發生在民國36年,現今在台的外省人幾乎全是38年或以後來的,若硬要他們承擔228的責任,也是"可笑荒唐而無聊"!當年鎮壓的是國民黨的軍隊(第21師),後來在國共內戰中被共軍消滅了!當年因台灣光復而來的外省人,在228前半段(2/28~3/10)幾乎被台灣人屠殺殆盡(這段悲情已被LP政府刪除),倖存的外省人也離開了這塊傷心地回到大陸,事變後仍留台的外省人少之又少(但仍有例外如彭孟緝、嚴家淦、汪彝定等人)。
後來,政府退守來台(228事件的二年後),大批外省人跟隨而來,台灣才又有了外省人,現在台灣的外省人就是這些人和他們的後代,這些人與228毫無相干,若因台獨的政治需要,強把228的責任硬要外省人來承擔,這就如同要陳水扁承擔白曉燕撕票案一樣的"可笑荒唐而無聊"!

# 二二八不應被遺忘, 但不容被扭曲 12/3/2007 8:19 PM 滿懷感激的向前行,也要支持中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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