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特別是台灣的許多認為台灣人是世界最優秀人種的種族優越者及政治狂熱者很喜歡以想當然爾的仇恨言論對他們在網路上發現的「外省人」進行攻擊,他們經常說「你覺得當台灣人很不好嗎?」、「你們是不是覺得不要當台灣人比較好?」、「你們只願意被稱為中國人是不是?」、「滾回中國!」…,諸如此類的話不勝枚舉。
我覺得很奇怪,這些族群仇恨者是不是一「發現」外省人就會產生一種難以控制的情緒?我始終認為,是不是台灣人是天賦人權。換句話說,根據天賦人權,我是台灣人,也無人有權質疑。我也寫了一篇文章批評某網友,請看憑什麼「否定」邱毅是台灣人?
我認為,民主國家不應以反人權、違憲、非法律上的標準限制人民的權利,我在2005年12月12日「 論民進黨「愛台灣論述」的謬誤 」就表示(請看清楚,我在該文說的是「為什麼出生在台灣的外省人要經過民進黨「認證」後才算「台灣人」?」):
「為什麼出生在台灣的外省人要經過民進黨「認證」後才算「台灣人」?為什麼外籍配偶必須拋棄原始的國家認同才能算台灣人?法律上已賦予的權利為什麼民進黨卻還要增加新的條件?是不是台灣人為什麼還要你民進黨來做「思想檢查」?
只有一個原因,這就是只為他自己量身定做的「權利之鑰」,只有突顯別人的「不純正」,才能顯示出自己的「真」,只有自己球員兼裁判後,才能「穩贏」,只要把持狹隘的民族主義並要求其他族群按他們的遊戲規則就可以「同化」其他人,也所以,外勞「人權」可以打折、蛇頭把偷渡客丟到海裡也不在乎、外籍配偶民進黨也給他們差別待遇!
這難道叫民主、進步嗎?民進黨你憑什麼「定義」愛台灣的方式?為何由你們解釋?這根本是使用偷換概念讓「民進黨=台灣」,批評民進黨等於批評台灣,這對嗎?
但支持民進黨的人認為這不重要,反正只要這些「台灣人」執政就好,其他的台灣人怎麼想,其他的價值都不重要,除了「愛台灣」口號,民進黨重視清廉嗎?民進黨重視人權嗎?民進黨重視社會正義嗎?」
我另外在何必看到外省人就抓狂?對「外省人」一詞的辯證說:
「是不是「台灣人」需要任何人的加持嗎?需要等待別人的「認證」?天賦人權沒聽過嗎?誰又有權「灌頂」我一個台灣人「光環」?
我認為,法律上我擁有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剝奪!」
這兩段話在9個月前即已存在,我無意澄清什麼,但我舉出這兩段話的目的在於告訴世人:
1. 台灣認同的核心價值確實是愛國者的遊戲
2. 「台灣認同」已成為製造仇恨的工具
一個本省外省後代的外省人明明不否定他身為台灣人的前提,許多人卻要如此極端仇恨他,何況是見不著面的網路!
由此看來,許多學者奢談族群融合,真的是癡人說夢!不過,由此可以得到一個佐證,真的有許多人極端仇恨中國人,不惜以納粹式的「台灣人最優越」這種言論宣傳。甚至於身為民進黨黨魂的民進黨國會議員侯水盛都說「我對美麗的中國小姐,保留強暴的權利」,蔡啟芳和林重謨還大力聲援侯水盛。
要知道,這些擁有立法權的執政黨立法委員其思維竟是如此!?可以合理推論的是:「台灣國」一旦成立後,必然是全世界最仇恨中國的國家。
總而言之,族群仇恨者對外省人的「有罪推定」的例子不勝枚舉。是台灣人也好,是中國人也好,都是「人」!把中國人當「有罪」,然後就攻擊已經很荒謬,又拿外省人出氣?
台灣族群合諧是假象,象牙塔中愛作夢談台灣認同的大學者,你們有空到處去看看吧!又google也找得到喔^_*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0/10
有些人實在懶得用連結找文,以下就推薦我寫過的舊文:
民進黨「台灣認同」的真面目
由於中共去年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民進黨中常會通過決議,建請政府將三月十四日訂為反侵略日;後行政院會通過陸委會主委吳釗燮的提案將三月十四日訂為「反侵略日」的國定紀念日,並自今年起實施,不可否認,這一切與民進黨的三一八大遊行有關,因為民進黨遊行訴求的是「護民主、反併吞」,黨介入政太明顯了。
而這些舉動的理論基礎就是「台灣意識」,民進黨希望藉此加強大家的「台灣認同」,從民進黨的過去與現在,我們可以發現民進黨的「台灣認同」是什麼。
民進黨的「台灣認同」是什麼呢?它是民進黨一向用來指責對手「不愛台灣」並標榜自己「愛台灣」的利器,民進黨強調「台灣認同」的原因講好聽的是為了「台獨」,說實話則是為了鞏固自身權利,之所以這麼說的原因就是因為民進黨的「台灣認同」的概念非常不穩定,忽左忽右讓人難以捉摸,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台灣認同」只為民進黨而服務。
不相信?我就舉幾個例子:
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的首任會長廖中山教授(已逝世)曾經講過一段話:
如果我自己認定自己是台灣人,我就努力去做個台灣人。同理,目前有些人自認是中國人,我們尊重他的意願,但要做個中國人應要到中國去做。要移民出國,我們也同樣尊重祝福。(引自 有愛的地方必有美/廖中山,原載於 1991/2/13 自由時報)
以廖中山教授所說的「要做個中國人應要到中國去做」為結論,可以推敲出幾個前提,第一個就是民進黨常提的「台灣認同」,第二個就是住哪就應該有那裡的「認同」,以下,就此做為「台灣認同」的基調。
進入主題前,所謂的「台灣認同」我在「風和日暖下的台灣外省人」已有談到,簡言之,有些人或多或少具有「中國情」(民進黨所說的中國認同)是難免的,連李登輝與呂秀蓮都曾脫口而出說「我們中國人」了,老兵好歹在大陸也待過十幾年,民進黨以老兵具有「中國認同」來批判,會不會太不近人情了?然而,民進黨卻不斷以此來操作族群仇恨,如果以民進黨的中心思想「台獨是最高道德」,民進黨或許自認無可厚非,但是,用這套標準來檢驗民進黨自己,就可以顯示出民進黨的真面目了。
民進黨上台後,任用了一大堆外國人當官,國民黨立委周守訓質詢時列出了一串名單,根據統計,陳水扁任內任命的雙重國籍政務官多達17位,他們分別是田弘茂、曾志朗、李界木、紀國鐘、謝清志、羅福全、劉永斌、陳東璧、郭清江、蔡丁貴、林德嘉、陳全壽、吳琮璠、凌寶、裘兆琳,這十六位外國人任命後才宣布放棄外國籍,前經濟部長宗才怡還未辦理放棄美國籍就已離開經濟部長職位,現在可能還是美國人,總統府資政吳澧培、中研院院長李遠哲也曾當過美國人,至今李遠哲的家人也仍是美國人。
以民進黨的標準,再套用外獨會廖中山教授的說法,這些「曾經是台灣人」的外國人,由於他們的「加拿大認同」、「美國認同」、「日本認同」、「巴西認同」…超過了「台灣認同」,因此他們甘願發誓「不做台灣人」,並願意效忠中華民國以外的國家,就以當美國人必須用到的「效忠美國誓詞」來說: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我在這裡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
換句話說,這批外國人曾經發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再換句話說,他們為了當外國人,放棄了「台灣認同」。
我並不認為歸化為加拿大人、美國人、日本人…有任何道德上的可非難性,畢竟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當然也包括「變成外國人」的自由,我也祝福他們過更好的日子,但是,既然已決心當外國人了,為什麼又老想說自己「比別人愛台灣」?
更可笑的是,這些拿外國護照的人有什麼資格談「愛台灣」、「台灣認同」、愛「國」?在宣誓成為外國人的同時,在住在外國的同時,在向外國繳稅的同時,又奢談什麼「台灣意識」?「愛」怎麼可以變來變去?
在那時,他們敢回答最愛的國家是哪一個嗎?面對移民官時,他們敢說嗎?是自欺或欺人?還是其他??
其次,依我國的「國籍法」第20條 第4項 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 (到) 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
法律人陳水扁豈會不知?他也質疑過別人的雙重國籍!事實上,這些外國人都要等到別人「發現」他們仍然拿兩本以上的護照時才去「放棄外國籍」!然而,法條規定的那麼清楚:應於就 (到) 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這些人怎麼可以當官?
更該質疑的是,這些外國人既然放棄了中華民國國籍,如廖中山教授的說法「要做個中國人應要到中國去做」,他們跑到美國去做美國人,他們跑到加拿大去做加拿大人,如今,他們因為「當官」,卻又放棄了「美國認同」、卻又放棄了「加拿大認同」,這些國家情何以堪?而曾被他們拋棄的「台灣認同」又「死而復活」?
「台灣認同」原來是這麼容易失去?又是這麼容易「失而復得」?
我再舉個例子,由香港移居巴西的二十歲華裔青年許麗莎,一月初來台參加僑務委員會舉辦的台灣觀摩團活動,因腦部腫瘤而住院開刀,結果其家屬不願付醫藥費,巴西駐台副代表還很強勢,據自由時報報導「對方還一度揚言,如果台灣不願支付二百多萬費用,巴西不排除將台灣列為旅遊危險地區,甚至實施禁止巴西人來台等報復措施」(見 台大救巴西女一命 巴西強迫我買單 自由時報2006/2/27),最後台灣為醫療與SOS運送費「買單」,而許麗莎的家屬連個謝都沒說!
在這個事件中,巴西強勢無比,再對照之前吳憶樺事件,我國的「國家尊嚴」去哪了,這麼軟弱只會越來越讓人瞧不起,此時,我想起了我國的駐巴西代表周叔夜。
我國的駐巴西代表周叔夜是具有巴西國籍的,也就是說,他以行動證明了他放棄「台灣認同」並取得了「巴西認同」,現在,巴西與台灣有爭執,我不知道這個巴西人的「台灣認同」能否壓過「巴西認同」,「台灣利益」一再被巴西打壓,仍有巴西國籍的駐巴西代表周叔夜該怎麼辦?同理可證,那些外國人為了當官而放棄「外國認同」,他們重新取得的「台灣認同」仍然是純金999嗎?如果民進黨下台,他們會不會又「回去」當外國人?
我主張:轉換過兩次以上國籍的人、雙重國籍的人,沒有資格在台灣當官!
再談第三個例子,就是FAPA(台灣人公共事務會),他們曾倡議台灣應協助美國,派兵前往伊拉克(見 出兵伊拉克?FAPA:未提案但曾參與討論 大紀元5/24/2004),FAPA第一任會長、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也贊成,後來,受爭議的FAPA說他們是以美國人的身分和觀點提出這樣的建議,天啊!「台灣認同」去哪裡了??
台大醫學院社會醫學科助理教授李尚仁曾於中國時報論壇投書「小心遠距民族主義 」說:
為何遠距民族主義近年常以極端而危險的形式出現?安德森認為有三個主要原因:它是資本主義對人類社會帶來的無情轉變的產物。它也是一種不必負責任的激進政治,主其事者不在母國定居,其政治行動產生的任何惡果對他和他家人都不會有直接影響。最後,它根植於一種特殊的流離意識,自願流離雖使得遠距民族主義者在居住國承受邊緣族群的身分,卻能滿足他在地球另一邊扮演「民族英雄」的願望。
說白了,世台會、FAPA及那些放棄「台灣認同」又重新撿回的外國人,他們的「台灣意識」根本經不起檢驗,那民進黨為什麼又要用他們?外省老兵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依過去生活經驗而有「中國認同」,民進黨卻是為什麼又要批評?
還是那句老話,「台獨是最高道德」,是是非非哪裡重要!就算按民進黨的標準,這批外國人根本欠缺「台灣認同」,或他們的「台灣認同」極小,但只要他們支持民進黨,一切都是次要!有些老兵回家看親友就被罵個半死,但許文龍帶700億到大陸投資,創造一大堆就業機會給大陸人,還對反分裂法「心裏踏實」,民進黨卻還可以「體諒」?許文龍的「中國認同」讓大陸壯大,民進黨在乎嗎?
這就是民進黨「台灣意識」的真面目,我一點也不認同,因為,民進黨的「台灣意識」根本沒有道理可言,「台灣意識」的有無只看他們支持或反對民進黨!
最後,我引用曾用恐怖炸彈攻擊前副總統謝東閔的現任民進黨立委王幸男說過的一段話做結:
其實,早從我決意關心政治,我就改變原來移民到美國當美國人的初衷。我決定不入美國籍,寧可做一個寄居美國的台灣人,也不願當一個關心台灣的美國人。我不能一邊拿美國籍,一邊搞反對運動,這是原則問題。不入美國籍,二十年前我這樣堅持,二十年後我也同樣堅持。(見 推荐候選人─王幸男)
若不以人廢言,也不管他想到美國當美國人的初衷,王幸男這話說的還真對,一邊拿加拿大護照、美國護照、日本護照,一邊說自己「愛台灣」、有「台灣認同」或「台灣意識」,這算什麼?
「台灣認同」或「台灣意識」有這麼廉價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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