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威利與萊茵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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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disc.com.cn/bike/viewnews.btml?id=4551
最近有一些網友看到我批評自由時報,心生不滿,於是到我的
blog
罵聯合報,再捧自由時報。我覺得很奇怪,這些網友不知道是「上錯天堂投錯胎」還是「地獄無門闖進來」?
我在我的
blog
高興寫什麼就寫什麼,不喜歡「自由時報」也會說出個理由。但我要對這些這麼熱愛自由時報的網友說幾句,你在這裏拍自由時報馬屁,會有什麼好處?
再說,要批評聯合報,在我東森的
blog
回應中批,有什麼用?聯合報的人看得到嗎?說起來,台灣的報紙我會買的有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當然也不是天天買,以前台灣日報還在時,我可能會偶爾買之。但我就是不會買「自由時報」。
那我怎麼會談「自由時報」的那麼多報導呢?
很簡單,我只看「自由電子報」,凡是上面跑來跑去的電子廣告我一旦看到了,我絕對不買也絕不點閱。
我不喜歡「自由時報」,也不買「自由時報」,只看報導並佔用「自由時報」的頻寬又有什麼好處?
正如中國時報社論「
「夜郎媒體」才是台灣社會最大亂源
」所說:「
少數政治偏執分子利用部分媒體與龐大非法地下電台,大肆造謠中傷同業,其淺陋無識原不值一辯。但所謂三人成虎,積非也可能成是
」。如果沉默不語,不撥亂反正,懂中文的人看見「自由時報」看到他們自顧自的說別的媒體「挑起族群仇恨,激化族群衝突」,恐怕會被騙的團團轉,
台灣絕大多數的媒體監督者只對「自由時報」以外的媒體有興趣,我不知何故,但至少我不會這樣
。
因此,我今天要再談談「自由時報」,要談的就是「台灣軍人對自由時報的應有認識」。
「自由時報」一向對台灣軍公教不友善,特別是退伍軍人。
退伍軍人值得尊重嗎?
所謂「養兵千日,用在一時」,軍人創造的「經濟價值」在平時其實根本看不出來,在承平時代,軍人常被人嫌也是常態。當台灣職業軍人在部隊中十幾二十年後,出來也常與社會脫節,人際網路也跟不上時代,注定成為落後者。
但美國的職業軍人好像不會這樣?
那是整個軍隊文化與要求不同,如果美國與台灣相同,美國軍人的地位大概也會很低落吧!
在日本著名卡通「銀河英雄傳說」中自由行星同盟的楊威利(
Yang Wenli
)元帥,整天只想拿退休金,如果自由行星同盟最後與銀河帝國真的不打仗,他也沒那麼早死,承平時代的楊威利元帥領大筆退休金大概也會被厭惡吧!?當然也不會成為日本女性的「理想丈夫」了!
換句話說,「軍人的價值」只有在戰爭時期看得出來。
但「軍購的價值」就不同了。
「自由時報」是台灣最重視
6000
億軍購的媒體,但卻是最常批判軍人的媒體,包括退伍與未退伍的,這是怎麼回事?
在台灣,義務役的軍人役期不斷縮短,從以前抽籤抽到海軍陸戰隊要當三年兵到現在只當一年
4
個月,再扣掉軍訓課,台灣人只需當兵
1
年
2
個月,往後甚至於只要當一年就好。
台灣不是有個「巨大的軍事威脅」嗎?怎麼軍人越來越不重要?
軍購如果沒有軍人,能發揮作用嗎?
究竟是軍購的「生意」重要,還是軍人重要?台灣在「自由時報」眼中真的危險嗎?為何一再羞辱軍人?
難道「自由時報」輕視軍人的程度與軍人重要的程度成反比?
以前軍人只有見紅休(週日與國定假日),現在卻是週休二日,有些單位還可以上下班。台灣真的很危險嗎?還是陳水扁別有用心?
許多人老愛說「台灣人民欠缺對共產黨的心防」,這其實是謊言,台灣人民聰明極了,當他們看到自由時報一邊批判軍人,又一邊重視
6000
億軍購,大家當然知道「軍人為輕,軍購為重」。
他們認為不打仗的軍人沒有生產力,退伍軍人用過即丟,台灣軍人在社會上當然抬不起頭來。
這大概就是台獨份子對軍人的核心思想,施明德過去就說「
很多台獨基本教義派的朋友,對台獨很強悍,但是他們的孩子都不去唸軍校,又要撕裂族群,然後把保衛台灣的責任丟給別人
」,如果有人反對,請舉出一個台獨基本教義派當志願役例子來反對我。(請見
值得尊敬與令人厭惡的台獨
)
如果已明白了自由時報對軍人的看法,那該有什麼認識?
面對一個重視軍購勝於軍人尊嚴的媒體自由時報,該如何呢?
我不是軍人,未來也無成為軍人的可能性,我只能說:身為一個曾為軍人眷屬的立場,對哪些媒體不滿,就不花錢買。
不過,自由時報林榮三聯邦集團超有錢,大概不在乎我一個人不買吧?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2/20
國民黨外來政權之悖論-兼論「台灣轉型正義」之選擇性
常聽到許多「外省人」與擔任蔣介石、蔣經國時代官員的人大談「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的理論,讓我感覺很突兀。我一直覺得很奇怪,國民黨統治台灣究竟是「外來政權」還是欠缺「民主正當性」?
這兩者看似相同其實不同,如果國民黨統治是欠缺「民主正當性」,就是國民黨在日本「歸還」台灣後所行使的統治程序不民主、未受台灣人民同意。但若國民黨統治台灣是「外來政權」,國民黨根本就無權統治台灣與介入台灣政治,國民黨本質上就是「殖民者」,無論如何「本土化」,也無法改變其「外來者」之本質。
如果以此為基礎,有必要探討「外來政權」究竟是怎麼回事。
首先,「外來政權」是否會因為「本省籍」人物的加入而質變為「本土政權」呢?
1994
年
4
月,李登輝接受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的訪問說「身為台灣人的悲哀」,他表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當時他已經是中華民國總統,也是國民黨主席。
提倡「本土」與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最力的自由時報也時常批評國民黨是外來政權。
其他人呢?
民進黨上下更是認為「國民黨是外來政權」,【
715
聲明】發起人吳叡人也說「民進黨作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本土政權」,民進黨
2000
年才取得政權,可以推論吳叡人認為已進行過
1996
年總統直選、人民直接選舉的國民黨-仍然不是「本土政權」。
換句話說,按台灣李登輝、自由時報、民進黨及部份學者的主張認為:國民黨就算有本省籍人士加入,就算經過民主程序、人民投票,「國民黨仍然是外來政權」,即使他們身在其中亦同。
我不懂這是哪一國的「民主理論」?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居然沒有「民主正當性」?不是「本土政權」!好吧!我們依此進一步來探討「外來政權」的「責任」。
如果「外來政權」不能藉由民主機制而成為「本土政權」。那這批人過去「加入」「外來政權」、為「外來政權」而服務,就不能一筆勾消!豈能置身事外!?
這也不難查。
1971
年
10
月,王作榮介紹李登輝加入國民黨。
1972
年,李登輝入閣,到
2000
年為止,李登輝為「外來政權」服務
28
年。自由時報擁有者林榮三,他
1977
年加入國民黨,擔任國民黨的「立法委員」。
1980
年,林榮三擔任國民黨的「監察委員」,
1992
年,擔任「監察院副院長」。當他在立法院為國民黨「外來政權」服務那段時間,他為「外來政權」的法案投票,也在監察院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
如果在為「外來政權」執行職務過程中(如投票支持法案、審案、行政行為)侵害人權,難道不該與國民黨負連帶責任?
再進一步探討,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那國民黨「軍事統治」當然有非常嚴重的問題,他們在台灣的所有統治行為是否是就「自始無效」?
軍事獨裁者蔣介石欠缺民主正當性,且還是「外來政權」。那他破壞保護所有權的原則,以軍事力逼地主讓佃農「耕者有其田」、讓
70
%的台灣人分田,此行為「正義」、合法?(
見
台灣本省人的特權與轉型正義(由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政策論台獨的起源)
)
國民黨長久以來對農民的各種補貼,又「正義」嗎?
他們過去在中國大陸強迫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當然也是犯罪!
另外舉個例來說,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其父親是「老師」。如果「國民黨外來政權」沒有統治台灣的「正當性」,國民黨若是「殖民統治」,那這些「老師」難道不是
「殖民統治」「北京語化的共同正犯」
?
該如何追究?
國民黨在軍事統治期間,外省軍官與軍事獨裁者蔣介石聯手擄掠人民並強迫其當兵、限制士兵階級「婚姻自由」、眷村只照顧特定階級的軍人,外省軍官難道不是「蔣介石侵害人權的共同正犯」?
我在被李登輝聯合「外來政權」以兵役法強迫去當義務役軍人維繫其政權時,發現
基層連隊的三等士官長其薪水與上尉連長相同,接近五萬元
,甚至於比較高。但我父親擔任「外來政權」的一等士官長時(時為
1980
年代,民國七十幾年),其薪水居然與民間臨時工薪水相近!?
只有一萬元
?(我父親
60
歲退伍後失業一年,後來才找到臨時工的工作)
我很想問一些眷村出身的教授們,你們偉大的爸爸當時領的薪水應該多得多吧?眷村是不是只照顧特定人?眷村軍人佔來台軍人百分比有多少?需要我公佈數據嗎?何況還有階級上的重大差距!(
眷村造成的經濟差異請見
從「外省權貴陳師孟」談起
-眷村經驗所向無敵?
)
這難道沒有階級壓迫嗎?沒有犯罪嗎?
強迫中國農民當兵的「拉伕」行為更至少已構成私募軍隊罪,使人為奴罪、妨礙自由罪,部份軍官執行蔣介石「禁婚政策」侵害人權,這些行為當然不能以「命令」為理由來阻卻違法!?還有「吃空缺」的貪污罪!
「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查如此明確的犯罪?
所以,當【
715
聲明】眷村出身范雲教授在談轉型正義,眷村出身汪平雲律師在談轉型正義,我一直在看
你們所謂「轉型正義」的範圍究竟及於你們自己嗎?
我要說明的是:
即使指控國民黨為「外來政權」,並不能免除自己為「外來政權」服務的犯罪行為。
然而,這批人在譴責國民黨的同時,自己卻裝的沒事一樣。
這就是「轉型正義」?轉型正義原來是有「選擇性的」!?
這根本是一個悖論(
paradox
)-也就是矛與盾的爭議。一個簡單的說法是「全能的上帝能否創造自己搬不動的石頭」,他們根本不能排除自我指涉,他們從來沒感覺自己的矛盾嗎?
我要再質疑:如果身在「外來政權」之人指控「外來政權不義」,他們難道就「正義」了?
如果「外來政權」應該負責,為什麼他們不必負責?
如果「外來政權」沒有統治正當性,探討這些統治行為時為什麼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為什麼不是統統「自始無效」?
台聯說李登輝「開放探親」是對老兵的「大恩」,限制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本來就違憲,何來「恩」?(實際上是蔣經國開放的)
「榮民」就養金「不義」與否可以討論,那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那只給某些人眷村當然也要討論,還有薪水差距為什麼如此多?為什麼現在士官長薪水比照連長,當時卻不比照?那些犯罪行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相關人因與蔣家獨裁政權成為共犯結構並享受利益(利用外來政權得到任何形式利益之人),其刑事與民事責任更不能輕易放過!
現在不能「都算了」!
但是,在台灣,這些居然都可以化約為「轉型正義」!?並且只有蔣家與外省權貴「不義」而已!
我在看紐倫堡大審的時候可不是這樣啊!
二次大戰後,盟軍以自然法的理論定納粹的罪,不採其脫罪理由「執行上級命令」,而我國刑法第
21
條二款前段說「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後段則說「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外省軍官怎麼能對士兵執行剝奪人身自由、婚姻自由、職業自由、行為自由的法令?
為「外來政權」統治之人現在為什麼可以裝做沒事!?
要否定中華民國、要「轉型正義」我沒意見,但要澈底一點、不要有選擇性。
民進黨政權之行政院長蘇貞昌其父擔任蔣介石的公務員,他們兩代公務員卻累積多筆不動產與千萬存款與其可能上億的家產。
他父親為「外來政權」統治台灣人民,不可以不追究!其他公務員即使是本省籍,為「外來政權」統治之行為也必須追究!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父親是外省人、老師,已退休卻仍住學校宿舍,難道不必追究?難道只因為她效命於民進黨?(
請見
返老家祭祖
郭:辭職非兒戲
)
凡論及「全球化」,必然會討論到「國家認同」、「民族認同」的衰減,那些學者怎麼能一面高舉「全球化」的大旗,又一面要大家有排他的「台灣認同」?然後又替「雙重國籍」辯護?
這種「悖論」在台灣泛濫成災,但如果這些人不惜自我否定,請記得:要追究他人罪行大談「轉型正義」時,必須把自己也算進去,當然包括所有的法律責任。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