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Thursday, August 10, 2006 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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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帖《博客一瞥29》其中第一条“印客!”,这个题是我做的,现在看来依然深自以为得意,但愿这个题以及放在“头条”的位置能引起读者的适度重视。该文原题不是一般的烂,居然长达19个字:“网络产销印客借博客生财 网上叫卖作者分成”,简直快成一篇文章了。而且因为其中有必要解释的生疏的新概念,一般读者简直读不断。读不断,当然不知所谓,当然匪夷所思。该文标注来源于《北京日报》,俺没有到《北京日报》上去核查,如果《北京日报》上也是这样做题,《北京日报》的编辑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俺觉着也够匪夷所思。
《博客一瞥29》帖后,博友feixiaolin君留言:
re: 博客一瞥29 Remove Comment 83514 8/10/2006 7:37 AM by feixiaolin
“苦恼自己的文字无法保留”
好。
否则我要失业了。
首先要谢谢xiaolin君关注。但同时俺又觉着xiaolin君误矣。xiaolin者,出版社大编也。她好像觉着,由于有人“苦恼自己的文字无法保留”,于是会设法找出版社出版,于是她(他们)的饭碗有了保障。但是,博客、印客、信息化,对于传统出版业恰恰是难以逾越的严重威胁。信息技术的发展无疑将使纸媒体、纸介质出版物渐趋消歇,未来几十年,数字化的出版物走上坡路,传统的纸介质出版物走下坡路,没有什么“不可抗力”的干扰,这将是唯一趋势。
农业革命、工业革命曾使人类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我们面临的信息革命,将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好像每天都有一些新的蛛丝马迹在展现,人类生活在不折不扣的潜移默化的改变着。虽说是潜移默化,但今天变革的速率比较起历史上的那些变革的速率,也许可以说是突飞猛进的潜移默化。
《印客!》原文志不在掰扯信息革命的“宏图伟业”,它只是报道在信息技术发展过程中的又一个潜在商机。不过信息技术的商机一般与种菜卖瓜倒腾茶鸡蛋还是多少有点不一样,除了技术含量稍微高一点之外,这个商机还涉及比较敏感的不仅仅是赚钱的商业的经济的,而是出版、宣传一类的问题。
其实,仔细琢磨,信息技术从一开始,结绳记事、文字、书籍、文告、烽火台、驿传(八百里加急快报)、报纸、邮政、电报、电话、电影、电视,到现代的计算机、互联网、Email、QQ、BBS、Blog,以及播客、极客、印客等,都不仅仅是商业的、经济的问题,而同时涉及人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信息共享的问题。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从来都没有像信息革命这样,把人的物质和精神牵得这么近。信息技术的进步,似乎天天都在提出新的是与非、新的法与非法的问题,似乎天天都在催促管理的进步……
中山先生教导我们:世界大势,浩浩汤汤,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您仔细琢磨吧,信息革命真是比较邪乎的事。
咱且不瞎掰了,兹将《印客!》一文转载于下,仅供同好参考。
【转载】
网络产销印客借博客生财 网上叫卖作者分成
作者:周奇 发布时间:2006.08.08 10:31:15 来源:北京日报
“苦恼自己的文字无法保留,羡慕书店里他人的图书,梦想手捧自己的作品……”近日来,一家名为“印客网”的上海网络公司,在网上成千上万的“博客”中广为招募“印客”。印客,也称IN客,是今年互联网上出现的新词汇。
他们以互联网为沟通、联系渠道,把自己或网民所写的、画的、摘录的任何文字和图片变成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个性化印刷品,同时通过特定网站进行网上销售。
▲四十元印本“网书”
“A5大小的纸张,印三百页,印刷成本是三十八元。”当记者以欲出书的网友身份向印客网咨询时,一位客服人员表示,他们印的作品内页的纸张是米黄双胶的,封面和封底都是铜版纸,效果比出版社的都好。“就算只印一本也可以。”
网友只需把想要印刷的文章简单排版,并自行制作个性化的封面、封底,然后把电子版发过去,2-3天后便可拿到样书,校对无误后,便可按量进行印刷。如果印刷10本以上,该网站还会免费为作者设计封面、封底,提供免费的排版服务。
“只要有人愿意把写的东西变成铅字,我们就会有生意。”印客网负责对外宣传的陈小姐表示,虽然公司刚创立不久,但是前来咨询的网友很多。目前,除了印刷读物外,个性化的相册、笔记本、贺卡都是他们的业务范围。
▲网上叫卖作者分成
事实上,类似印客网这样的网站,并不只甘心做一个“网络印刷店”,他们真正的野心是靠买卖“网书”牟利。在昨天的印客网上,网站所推出的印客精品“书”便已有31本之多。而上周还在每本作品之下悬挂的售价,已悄然消失,工作人员表示,这主要是由于系统升级,所以目前网上销售业务暂停。
不过一位网名叫秦耕的“印客”的留言,揭开了这个新兴行业的赢利模式: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委托给网络公司,在网络公司对书稿进行编审、排校后,便会放在网络上向读者叫卖,读者如果需要,只需点击“购买”按钮,网络公司就可将其购买的书印制出来并邮寄给读者。
也就在把“读者购买的书印制出来并邮寄”的时候,这个所谓的网络公司便如同一家出版社一般完成了一次印刷、销售,该作品的利润(销售价减去印刷运送成本)会被网络公司与作者按比分成。而在印客网,目前作者提成的比例为80%,网络公司赚取印刷服务以及20%的销售利润。
▲游走政策灰色地带
“不过与正规渠道的出版物相比,我们这个印刷品没有书号。”印客网工作人员坦言,他们只是一家网络公司,不是出版社。“但我们印刷的并不是出版物,是针对用户需要的个性化印刷读物,更类似于帮助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定点传送给了愿意阅读它的读者。”
一些支持“印客”行为的网友也认为,印客体现的是“个性印刷”,谁点击“购买”,就给谁邮寄,几人点击,就印几本。由于是“互动印刷”,所以不会像传统出版那样把书先印出来,再摆在书店向非特定人群兜售,只根据需要来制作,与传统的出版模式完全不同。
不过,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监管局对此并不认同。该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表示,没有书号的出版物是非法的,即便是用作纪念用途的类图书印刷品,一旦销售赢利也将被视为非法发行。不过,该人士也承认,由于互联网上的印刷品交易行为比较复杂,相关法规对这些行为还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因此目前这些打擦边球的网络印刷活动,无疑正游走在国家政策的灰色地带。
北京时间:2006年8月10日 16:42 贴出
栏目:管窥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