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指一琢磨这都30又1/3的年纪了,活了这么一大把,从小学3年级开始写作文到现在,作文本、范文栏、黑板报、各级校刊、地方报纸、广播电台、杂志、电视、一直到今天的网络,算下来这么多年接触过这么多的传播媒介,从豆腐块到专栏,以及笔耕不辍的手写日记,以XiaoFan方式重组和编排的方块字累积下来估计已经有N个Billion 了!
但是,从来没有任何一种媒介能象剥壳一样这么纵容这么照顾又这么准确的理会我无边的“油馍-幽默”、无拦的“拚醉-贫嘴”和无上的“滋悠-自由”的! 在这块自留地,MD,我想养葱种蒜就绝对不改萝卜和白菜,我想野草葳蕤爬藤恣漫那您就别劝我去弄经济作物或观赏花卉!我也不管它什么流行旋风和热门话题,我该蛰伏就打盹儿,我该拉屎就找茅坑,不用任何人的暗示和导航!呵呵,永远秉持一条:我爱谁谁,谁谁可以不爱我,但您那也请别管我!
任何繁荣都有它的道理和缘由。剥壳这么突然的遍地开花,除非你不搭界,莳弄者人人都有个中的心得和体会:有人培养玫瑰,有人嗜好掉兰,有人钟情向日的葵花,还有人就喜欢狗尾巴绿草!如果你去溜达,还真发现玫瑰就是漂亮,但那狗尾巴花也同样的很是猖獗,如果说市场越来越细分,那么就是因为花银子的好那口儿不是!这剥壳者有着千姿百态的生存姿态也同样折射着他们的拥趸们趣味的超常繁荣啊!
年轻时我是很有些清高和孤傲的,许多人的第一印象都以为我很孤僻我很难打交道,但熟悉的朋友知道我的血液是多么的高温,心脏是多么的细腻和柔软,哈哈。随着年龄增长吧,生活会告诉我们一些“怎样活着不太累”的灼见和真知,还有就是跟头摔多了,沟坎陷多了,我们就开始学乖学聪明并上升成智慧了就!
随着心态的调整,心理宽容度也慢慢延展,然后把脸上的表情传递成笑脸,整个人就温和亲切柔韧了许多,懂得了更多时候不再一根筋的牛角钻到尖,理解了生活中原来除了YES 和NO 以外还会有很多变通的选择,本来对人对事就很主观的忘却和铭记,呵呵,现在包括打理自己的情绪我也奉劝自己多看多想多创造些美好因缘,那些鸡毛蒜皮,那些睚眦芒刺,都没有真实的快乐重要,都没有心情的疏朗重要!
这里先感谢两个生活中的监督者:
一个是我家男一,这个乐观善良、聪明幽默的德国大叔,孜孜不倦耳提面命的天天教导生命的本质意义就是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人值得你污染自己的美好情绪,没有什么事可以断送你活着的真实快乐!这老兄除了理论然后就付诸实际行动,处处聒噪:早上要睁开眼睛微笑,入厕后要轻松满足漾上嘴角,用餐前要有感谢的心情,遇到臭人臭事后不管输赢都要以微笑结束掉,还有,入睡前一定得带着笑脸进入梦乡才好,你看,哪有时间安排你不笑?!
另一个是我家童一,这更是个小弥勒般的孩子,他除了爱吃,就是爱笑了!一开始是秉着“马米要让孩子时时看到你的笑脸来增强他的安全感”的科学育儿宗旨,时时提醒自己要多笑,后来很快就成了习惯和本能,每次看到童一那张面若皓月的谄媚模样,觉得做亲妈的就是哭也要哭成笑脸啊,哈哈!
剥壳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常常码字,记得秋枫在我的游说后开剥后经常郁闷没什么可写,我还鼓励她先把字码熟练了,灵感啊话题啊就象自来水你说啥时要你就是啥时开,呵呵,半年下来,看看她的空间多壮观现在,她恨不得一天上传它个3-5篇,话多,刹不住车啊!我们都是很好的表达者,使用文字是最基本的方式,连8个月童一都会问“剥不”?,呵呵,你还不会剥壳啊!
写字儿和画画儿一样都从心出,所以剥壳久了,你的品性、你的特点、你的生活点滴就悄悄的被传播了,经常来串门儿的就也朋友一样开始和自己有了社会联系。呵呵,在朋友面前说话那还不是张嘴就来啊,所以这剥壳越来越写意,越来越没边儿,越来越油滑,人也开始越来越贫嘴啦!
文风也和心情一样可以修理和打造,以前给杂志写稿讲究艳丽的文采和各种写作技巧,现在剥壳这些花花糖纸大家都不稀饭了,文风开始自然俏皮加些小幽默!来往的空间主人能慢慢成为朋友的也基本都有些“点儿”“味儿”和自己比较CLOSE,呵呵,物以类聚,亘古不更啊!
内个,快乐是我们的本分,贫嘴是我们的表述方式,争取,让幽默成为我们骨子里流动的菁华和血液吧,哈哈,都加油吧大家伙儿!
昨天很偶然的和男一聊起我的BLOG, 我问“你每次也看么”?他说“是啊,只要你的小星星一闪烁我就马上看!”他说完还余尤未尽的很委屈的补了一句:“尽管你写的我一个字也看不懂,每次我只能看照片!”我拍拍他的大长脸保证下次写篇英文的给他看,他殷殷的期待着很认真的很拼命的点头!
今天早上翻到Umbrella的日志,她说由于儿子生病,她也就乐得懒得每天陪孩子嬉闹陪老公看电视,生活里没有BLOG,没有电脑,日子照样充满了阳光和甜蜜!呵呵,是的,我赞同,尽管后来我还是鼓励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上传一些生活的点滴和大家分享,谁让我们有可爱的孩子呢,做人要厚道,好东东得和大家分享啊!!!!
记得回上海前童一还小,他睡觉的时间我除了自己的吃喝拉撒外都贡献给了BLOG,早上先看朋友给自己的留言,然后回访,然后多少再留下只言片语!等一圈儿下来,太阳也基本当头照了已经!吃好中饭基本该见缝插针的写新内容了,如果顺利的话晚饭前刚好可以上传,如果童一睡得少或者散步时狗狗不乖,那么就得晚上熬夜或者隔日再说了!没有BLOG时是轻松的,但弄了BLOG这个劳什子后,就变成了“忙,并快乐着”了!
在家做饲养员,基本每日的活动轨迹是相似的,但BLOG的内容却是不可以重复流水的!由于诸事力求完美的恶习导致BLOG这事儿还变成了马虎不得,总想上传的照片漂亮些,文章的内容耐读些,据11说还要命:字要排的工整些,图片要选得贴切些,背景音乐要合拍些,乖乖,还好这些东东我还没来得及去碰,否则,童一估计连奶粉也喝不上了!!!中法混血儿晨晨的妈还要厉害,一人照顾着两片自留地,不仅图片音乐文章并茂,人家还每天上传DV,呵呵,看得我实在整不明白她到底有几只手每天!只能佩服ING ING ING ING……
总在想为啥这么多人对“剥壳”这么沉湎呢?做为一个老百姓我的心得估计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BLOG变成了自娱自乐的最好的一块阵地
以前做记者写文章,也有读者来信甚至慕名提供免费茶水咖啡晚餐的,我第一个男朋友就是我的一个读者曾经,呵呵!但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是有周期的,而且经常弄到后来 就是完成别人的命题作文,大多时候写的还是你不喜欢的命题!BLOG就不同了,电脑是你的,脑袋是你的,图片随便上啊,文字随便码啊,没有人用读者的喜好来压制你,没有人用收视率来考核你,随你鸡毛蒜皮,随你打情骂俏,愣是没人管的自由啊!自由啊,这年头,我们辛苦混到现在,图的还不就是个活着有个言论自由嘛!!!!!!
二:BLOG也成了自我欣赏并满足自我虚荣的最好花园
日积月累真不是盖的!这BLOG如果能坚持每日上传一篇,很快的就收获丰厚!不说人家看着眼馋,就是自己看着也有“想洒家年轻时每日征战”的英雄气概袅袅飘飘!而且如果说写作是一种技能的话,这BLOG还真是个练兵屯兵的好战场,天天写,灵感啊,才思啊,就象自己花园里种的韭菜,随时收割还随时冒新芽,呵呵!
另外每天倾情交出去一篇新日志,每天就有一堆朋友的真切感言不要钱的流进来,同时这种温暖这种温情用文字而且是以铅字的形式保留和记录着,而且日日累积着,如果你的BLOG设有计数器,那每天看着浏览量点击率都很壮观的茂盛的增长着,呵呵,谁看着不心动,哪个不是不遗余力的去侍弄呢!那挣的可是花银子买不到的精神消费品啊!
三:BLOG还是同道中人华山论剑大摆龙门阵的合适场所
我们都是群居动物,有俩好友有仨交情厚的,是我们的比较高等的心理要求!BLOG日日更新,时时上传,天天出演,这绝对是最全方位的“写真集”啊!朋友也好,同事也好,家人也好,路过的陌生人也好,谁不想读读看看你的七荤八素呢!况且人以群分,能常来串门的,自然是某味相投,某趣类同,操着同一语言体系,大家自是没有语言隔阂没有心灵阴影没有界限园囿的“交谈甚欢”啊!
一花一世界,一BLOG何尝不是一个大世界呢!你看到了她潇洒不羁外表下的敏感纤细,你看到了不苟言笑的他却如此娴熟的驾驭着我们的方块文字,你看到了漠然抗拒的同事原来是如此的可爱和率真,甚至,你和数万公里外那个陌生的也许本来根本就不可能有交集的一个小孩儿成了彼此相惜的惺惺,呵呵,这些都是BLOG做的美好桥梁!如果再花些时间,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多,大家互相阅读,互相体恤,没有蜚短流长,没有恶语中伤,大家传递的解析的分享的都是美好的情绪和真实的温暖!我们抓紧时间,不嚼舌头,不穿小鞋,甚至不打麻将不酗酒,呵呵,大家通过BLOG为社会文明做自己的贡献,多好的事情啊!
回上海后生活里突然的凭空多了好多枝柯和根节,同时由于童一现在醒的时间越来越多,各种要求也越来越多,就见我每天张牙舞爪的对付他的手舞足蹈了,说忙,真的没搀水份!前段男一也缺席,变成了我们娘俩相依为命,有一天居然连储存的速食面甚至都告罄了,呵呵,那些日子,原谅孩子妈没有时间没有心情给大家剥壳!
关于BLOG,男一同志颇有微词,经常的他看到我趴在电脑上手指翻飞,但一串串的中国文字他却一个也不认识,每每憋不住问起来,却适逢我这个写手正忙所以就每次支吾敷衍不愿翻译!嫁一个老外是大挑战,嫁一个不懂对方语言的老外是大麻烦,而嫁了我们男一,这个以幽默见长以文思加分的老外,他觉得他也好冤枉!他的德语再美妙,他的德国笑话再可乐,他的德国儿歌、绕口令再令人咋舌,呵呵,迄今在我听来也统统是鸟言兽语!反过来也一样,所以尽管我每天剥壳的不亦乐乎,但最身边的那个人,任你笑他骂他表扬他,甚至他就是男主角,但人家就是大字不识一个!呵呵,能奈之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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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出来几幅在北京工作时的信画笔由缰,有几幅记得是给杂志画的插图。手头暂时没有扫描仪,只好拿相机来翻拍,被生生的加了一层灰色,效果打了些折扣,呵呵
这张美女是随手画在卧室的墙上的,当时没找到毛笔,也没有钩线笔,只是拣了个铅笔头翻了些已经不再滋润的颜料,那时心情是有些抑郁的,所以笔下的美人也没了笑容,呵呵,伊人也只能徒叹鱼塘之恙 也!
所有的时装画我喜欢有细长的眼睛,但刻画很分明的眼影和墨瞳,喜欢大大的嘴唇很无辜的性感着,然后还喜欢美女是光头的,这些特质被标上了清晰的大侠烙印,交作业也好,参加比赛也好,大家一看就知道是XiaoFan的作品,呵呵
那时喜欢的男生还是很童话的样子,很骨感,很干净,很纯粹!记得从读书时自己就绘画了一个白马形象,一直到现在N多年荏苒后,除了岁月模糊了一些棱角外,心中喜欢的男人基本没有任何长进,呵呵,这说明自己的审美认识还一直停留在那个青葱年代,幸也OR不幸?
一直很喜欢修长的美女穿着大大的A字裙,是很传统的淑女形象,但画画时往往喜欢12头的比例(一
般时装画都是8到9头的比例),喜欢嶙峋的锁骨和香肩,然后空洞的眼睛不流露任何的情绪,嘻嘻
很喜欢这样的母女感觉,灵动里面蕴染着让人感动的温暖,我冷血,所以我喜欢带温度的东东!
画画的确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劳动,一张白纸,一只笔,一抹颜色,就可以开始杜撰你心中的童话了!有意思的是这些画儿都有独立的生命似的,从第一笔造型开始,基本就笔随意识在流动了!例如你本来想画一个西施美女,最后出来个浣纱的西门庆都有可能,我觉得这无关你的造型能力,而是你心底的对美感的认识在左右着你的双手和眼睛! 反正我的很多涂鸦作品似乎都曾悖离了我的初衷!(据说很多作家写作也是,很多主人翁都有自己的思想了后来)不过象自家养的孩子一样,不管是痞子还是混混,你对它的喜欢都还是盲目热爱的,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