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煤矿事故,查了7个月,惊动了中央机关,才水落石出。按说,这起事故不难查。据新华社报道,1月6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罗卜远煤矿“瓦斯突出”引发爆炸,地面闻得响声如同“放炮”,井口附近地面“一片火光”,当班绞车司机被烧成重伤,可谓众目睽睽。县救护队赶到现场救火,矿主、股东、驻矿安监员、镇政府官员悉数尽知,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可谓家喻户晓。到了这步田地,竟还要瞒。
不可思议之一,矿主何以要瞒?井下肯定炸废了,地面设备烧光了,死的10个人给了8.5万元到19万元高额赔偿,加上伤者的医疗,一个年产3万吨的小煤矿已倾家荡产。况且,“瓦斯突出”引发的事故,国内外并不罕见,如实上报,又能怎样?
不可思议之二,当地政府何以要瞒?私营煤矿“瓦斯突出”事故,政府未必负有直接责任;就算负有直接责任,家喻户晓的事故,常识也会告诉当事人,是绝对瞒不住的;再说,非典期间因瞒报疫情,一批官员被处分才过了几个月。与其瞒报,何如实话实说?
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认为,“说假话”已经成了一些人,尤其是部分官场中人的行为习惯。此等习惯养成,非“一日之寒”。纵观几千年来官场文化,“闻过则喜”乃凤毛麟角,直面现实的“风险管理”更闻所未闻。而常见的是,下级报喜得喜、报忧得忧,上级闻喜则喜、闻忧则怒。
比如1958年前后,敢于吹牛皮、说大话的,哪个不是春风得意?老老实实,包括牛皮吹得不够大的,哪个不是灰头土脸,甚至身败名裂?彭德怀元帅等人,就是报忧得忧的典型。他们在充分肯定“成绩很大”的前提下,讲了问题,一夜之间就沦为反党集团。当年报喜得喜的,后来不但没见有什么坏下场,后人还要“为尊者讳”。当代某些大事,几成一团迷雾;耳濡目染之下,完全可以实话实说的事,也非来两句假的不行。多年前,有座立交桥出了点毛病,暂停通车。本来告知民众即可,有关人士却宣布,立交桥是“被太阳晒坏了”。天灾、人祸,中外何处没有?失误、挫折,古今谁人不遇?编造这类自欺欺人的假话,能将自己塑成永不犯错的“神”吗?
再向前溯,更是如此。沙俄财政大臣维特伯爵写的《俄国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中记载:1896年,清政府钦差大臣李鸿章应邀参加沙皇加冕大典。典礼即将开始,人们拥挤于广场,一度失控,有人挤压死伤。李鸿章问伯爵:是否要把这一事件报告皇帝?伯爵答:“当然要报告。”还算开明的李鸿章“谆谆教导”伯爵,不应如此冒昧。李鸿章说,他任中国直隶总督时,发生瘟疫,死人数万;然而他给皇上写奏折时,一直都称直隶平安无事。他说,为臣没有必要告诉皇上而让皇上担心。怕“皇上担心”是假,怕自己报忧得忧、皇太后闻忧则怒,才是真的。
伯爵在文章中写道:“当时我想,看来,我们毕竟走到中国前头了。”我不相信沙俄的臣子们天天讲真话,但极赞同这位伯爵对讲真话的评价:讲真话,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进步的重要标志,而不仅仅是诚实不诚实的个人品质问题。换成今天的词汇表诉,讲真话就是政治文明,或是政治文明的必备要素。
只讲真话、不讲假话,需要有制度保证。这个制度起码要确保,谁也不会报忧就得忧、报喜就得喜。
posted on Friday, January 28, 2005 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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