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审讯与接见》
秦城监狱的犯人在接受审讯时,会先接到看守的通知。然后,这名看守将他带出囚室,前往同一座楼内的审讯室。来到审讯室门前,看守即停止行进。他让犯人进去,然后必须把身后的门关上。
进入审讯室后,犯人被里面的人带到一张无靠背方凳前面。但据沈醉回忆,他坐的那张凳子与一般的凳子相比,有着特殊的讲究:它的形状像一个腰粗、两头细的圆鼓。根据国民党审讯的经验,他认为,做成这种形状,是为了防止犯人拿它当武器,袭击审讯人员。之所以对凳子有这么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他自己就曾被拒捕的共产党用凳子打伤过腿……
在犯人被允许坐下之前,提审员首先向他交代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在文革期间,则代之以朗读对面墙上贴着的毛主席语录。其内容有:“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等等。
在犯人的对面,有个半圆形的“小平台”,台上有审讯桌,是由几张普通桌子拼接起来的,上面铺有白布色的桌布。审讯员和记录员分别坐在桌子的两边。根据戴晴回忆,她所居住的高级监区的审讯室内,不仅铺有地毯,还装有室内空调器。在这里,与沈醉的叙述又有不同,犯人还可以坐有靠背的椅子。
犯人接见家属的地方设在同一幢监舍的“接见室”中。那是一个被中间的一堵墙隔断的两个小房间,中间的墙上开有一个小窗口。在一般情况下,接见者和被接见者分处两室在窗口会面。犯人身后有管理人员监听。
犯人家属送给犯人的东西必须在这里交给管理人员,在一本接见人送物单上登记。被审定为不能交给犯人的东西,在接见完立即责令带回。接见完必须有管理人员在“条子”上签字,否则不能走出秦城监狱的大门。
posted on Wednesday, October 05, 2005 6: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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