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1, 2006
一、 一般规定
(1) 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2) 配电箱户表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电设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
(3) 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统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4) 一般灯及插座采用2.5BV塑铜线,大功率的电气采用4BV塑铜线。原顶面或不宜剔槽穿管走线的位置需采用互套线走线。
(5) 工程竣工时应向业主提供电气工程竣工图。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气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 电气、电料的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 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产品,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
(4)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 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宜选用统一系列产品。
三、施工要点:
1. 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确定管线走向、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
2. 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3. 暗线敷设必须配管,当管线长度超过15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
4. 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3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5. 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水平间距不应小于300mm。
6. 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7. 电源与暖气、热水、煤气管道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8. 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电线接头采用塑料压线帽。
9. 电源线穿管采用PVC阻燃管,在接头处、转弯处采用PVC接头、弯头并用PVC胶黏结牢固。线管必须入线盒,交接处用锁扣连接。线管必须用铜线锁扣固定在墙上。在施工中地面明走管(地面不能开槽)用龙骨架起保护。
一、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卫生器具的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相关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
2. 给排水管材、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书。
二、 施工要点:
1. 各种卫生设备与墙体的连接应用金属固定件安装牢固。金属固定件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当墙体是多孔砖墙时,应凿孔填实水泥砂浆后再进行固定安装。当墙体为轻质隔墙时,应在墙体内设后置埋件,后置埋件应与墙体连接牢固。
2. 各种卫生器具安装的管道连接件应易于拆卸、维修。排水管道连接应采用有橡胶垫片排水栓。卫生器具与金属固定件的连接表面应安置铅质或橡胶片。各种卫生陶瓷类器具不得采用水泥砂浆窝嵌。
3. 各种卫生器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采用硅酮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
4. 各种卫生器具安装验收合格后应采取适当的成品保护措施。
5. 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管卡位置及管道坡度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各类阀门安装应位置正确且平正,便于使用和维修。
6. 嵌入墙体、地面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用水泥砂浆保护,其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墙内冷水管不小于10mm,热水管不小于15mm,嵌入地面的管道不小于10mm,嵌入墙体、地面或暗敷的管道应做隐蔽验收。嵌入墙体的水管必须用锁扣固定在墙上。
7. 冷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平行间距不小于200mm。当冷热水供水系统采用分水器供水时,应采用半柔性管件连接。
8. 种新型管材的安装应按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进行施工。
一、 一般规定
1. 跨度较大的房间,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花饰、纸质花饰等。
2. 花饰安装完毕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二、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 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三、 施工要点
1. 装饰线安装的基层必须平整、坚实,装饰线不得随基层起伏。
2. 装饰线、件的安装应根据不同基层,采用相应的连接方式。
3. 木(竹)质装饰线、件的接口应拼对花纹,拐弯接口应齐整无缝,同一房间的颜色应一致,封口压边条与装饰线、件应连接紧密牢固。
4. 石膏装饰线、件安装的基层应干燥,石膏线与基层连接的水平和定位线的 位置、距离应一致,接缝应45度拼接,当使用螺钉固定花件时,应用电钻打孔,螺钉钉头应沉入孔内,螺钉应做防锈处理,当使用胶粘剂固定花件时,应选用短时间固化的胶粘材料。
5. 金属类装饰线、件安装前应做防腐处理。基层应干燥、坚实、铆接、焊接或紧固件连接时,紧固件位置应整齐,焊接点应在隐蔽处、焊接表面应无毛刺。刷漆前应去除氧化层。
一、 一般规定
1. 本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2. 框架结构的固定柜厨应用榫连接。板式结构的固定柜厨应用专用连接件连接。
3.细木式面板安装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漆。
4. 潮湿部位的固定柜厨应做防潮处理。
二、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 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施工要点
1. 根据设计要求及地面和顶棚标高确定柜厨的平面位置和标高。
2. 制作木框架时,整体立面应垂直、平面应水平,框架交接处应做榫连接,并应涂刷木工乳胶。
3. 侧板、底版、面板应用扁头钉与框架固定牢固,钉帽应做防腐处理。
4. 抽屉应采用燕尾榫或专用连接件连接,安装时应配置抽屉滑轨。
5. 五金件可先安装就位,油漆之前将其拆除,五金件安装应整齐、牢固。
一, 一般规定
1. 涂饰工程应在抹灰、吊顶、细部、地面及电器工程等已经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2. 涂饰工程必须采用绿色环保产品。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水性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质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涂料在使用前应搅拌均匀,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5. 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35℃之间,并应注意通风和换气。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涂料的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相关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2. 涂饰工程所用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 施工要点
1. 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及水泥砂浆抹灰基层:铲除原有基层,涂刷环保108胶一遍,满刮2遍腻子、砂纸打光2遍,表面应平整光滑、线角顺直。
(2) 纸面石膏板基层:应按设计要求对板缝、钉眼进行处理后,满刮(2遍)腻子、砂纸打光(2遍)。
(3) 清漆木质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颜色协调一致,表面无污染、裂缝、残缺等缺陷。
(4) 混油漆木质基层:表面应平整,无污染,满刮原子灰。
(5) 金属基层:表面应进行除锈和防锈处理。
2. 涂饰施工一般方法:
(1) 滚涂法:将蘸取漆液的毛辊先按W方式运动,将涂料大致涂在基层上,然后用不蘸取漆液的毛辊紧贴基层上下、左右来回滚动,使漆液在基层上均匀展开,最后用蘸取漆液的毛辊按一定方向满滚一遍。阴角及上下口宜采用排笔刷涂找齐。
(2) 喷涂法:喷枪压力宜控制在0.4-0.8Mpa范围内,喷涂时喷枪与墙面应保持垂直,距离宜在500mm左右,匀速平行移动。两行重叠宽度宜控制在喷涂宽度1/3。
(3) 涂刷法:宜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先难后易、先边后面的顺序进行。
4) 根据各种涂料的使用要求说明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涂刷的遍数,一般乳胶漆涂刷遍数为三遍(前两遍涂刷完晾干后打磨修补,最后一遍涂刷成活)。
3. 木质基层涂刷清漆:木质基层上的节疤、松脂部位应用虫胶漆封闭,钉眼处应用油性腻子嵌补。在刮腻子、上色前,应涂刷一遍封闭底漆,然后反复对局部进行拼色和修色,每修完一次,刷一遍中层漆,干后打磨,直至色调协调统一,再做饰面漆。
4. 木质基层涂刷混油漆:基层满刮原子灰,满刷混油一遍,待其干后用原子灰将钉孔、裂缝、残缺处嵌刮平整,干后打磨光滑,再刷中层和面层油漆。
5. 对返碱、析盐的基层应先用3%的草酸溶液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刷干净或在基层上满刷一遍耐碱底漆,待其干后用刮腻子,再涂刷两层涂料。
6. 浮雕涂饰的中层涂料应颗粒均匀,用专用塑料辊蘸煤油或水均匀滚压,厚薄一致,待完全干燥固化后,才可进行面层涂饰。面层为水性涂料应采用喷涂,溶剂型涂料应采用刷涂,间隔时间宜在4小时以上。
7. 涂料、油漆打磨应待涂膜完全干透后进行,打磨应用力均匀,不得磨透露底。
一、 一般规定:
1. 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黏结牢固,无脱层空鼓。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加强措施 。
3.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米,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 水泥砂浆抹灰层在抹灰24h后进行养护,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
5. 抹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宜低于5℃。
二、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2. 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 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4. 抹灰用砂子宜选用中砂,砂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
5. 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三、 施工要点:
1.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
(2) 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1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剂)。
2. 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每遍厚度宜为7-9mm。抹灰总厚度超过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4. 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
5. 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强度。
6. 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
一, 一般规定
1. 本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2. 细木饰面装饰板进场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漆。
3. 潮湿部位的木门套应做防潮、防腐处理。
二、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相关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
2. 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施工要点
1. 门窗洞口应方正垂直,予埋木砖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2. 根据洞口尺寸,门高中心线和位置线,用方木制成搁栅龙骨架并做防腐处理,横撑位置必须与予埋件位置重合。
3. 搁栅龙骨架应平稳牢固,表面刨平,安装搁栅龙骨应方正,除予留出板面厚度外,搁栅龙骨与木砖间的间隙应垫以木垫,连接牢固,安装洞口搁栅龙骨架时,一般先上端后两侧,洞口上部龙骨架应与紧固件连接牢固。
4. 与墙体对应的基层板板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基层板安装应牢固。
5. 饰面板颜色、花纹应协调,板面应略大于隔栅龙骨架,大面应净光,小面应刮直。木纹根部应向下,长度方向需要对接时,花纹应通顺,其接头位置应避开视线平视范围,对接宜采用斜向交接,宜在室内地面2m以上或1.2m以下,接缝应留在横支撑上。
6. 贴脸、线条的品种、颜色、花纹应与饰面板协调。贴脸接头应成45度角或符合设计要求,贴脸与门套套板面结合应紧密、平整,贴脸或线条盖住抹灰墙面应不小于10mm。混油工艺采用椴木线或中密度板做门口线。
7. 混油做法:细木工板衬底,外贴3mm澳松板,门档用9mm澳松板。清油做法:细木工板衬底,门档用九厘胶合板,外贴装饰饰面板。
一、 一般规定
1. 吊顶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2. 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和损坏板材的表和边角。
3.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4. 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防散落措施。
5.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封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6. 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8. 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二、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及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保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3. 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三、施工要点
1.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正确。
(2) 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1/1000-3/1000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位置标高。
(3) 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增设吊杆。
(4) 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mm。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不小于40mm。
(5) 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6) 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7)全面校正主次龙骨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2.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3. 饰面板安装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4. 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压力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2) 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3)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4) 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5. 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压力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2) 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3) 板周边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大于200mm。
(4) 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一根龙骨上接缝。
(5) 螺钉头宜略埋入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6)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石膏板接口处留3~5mm缝,用绷带连接加以处理)。
6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螺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间距宜为150-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2) 当采用黏结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7. 矿棉板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2)安装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3)安装时吸声板上下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8.明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花纹的吻合。
(2) 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3) 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当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
(4) 玻璃吊顶龙骨上放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取软连接。
(5)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和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一、 一般规定:
1. 门窗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平整度等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附件应齐全。
(2) 门窗洞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门窗的存放、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门窗应采取措施防潮、碰伤、污染与暴晒。
3. 门窗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框、扇再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的损坏。
4. 门窗、玻璃、密封胶等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检测报告及证书。
5.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砖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二、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门窗、玻璃、密封胶等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有相关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
2. 门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3. 门窗采用的木材,其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 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五金配件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三、 施工要点
1. 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匀应进行防腐处理。
2. 门窗框安装前应校正方正,加钉必要拉条避免变形。安装门窗框时,每边固定点不得少于两处,其间距不得大于0.6m。
3. 门窗框需镶贴脸时,门窗框(筒子板)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抹灰层或装饰层的厚度。
4. 门窗五金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页距门窗扇上下端宜取立挺高度1/10,并应避开上下冒头。
(2) 五金配件安装应用专配木螺钉固定,硬木应钻2/3深度的孔,孔径应略小于木螺钉直径。
(3) 门锁不宜安装在冒头与立梃的结合处。
(4) 窗拉手距地面宜为1.5-1.6m,门拉手距地面宜为0.9-1.05m。
5. 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安装前应检查框内尺寸,将裁口内的污垢清除干净。
(2) 安装长边大于1.5m或短边大于1m的玻璃,应用橡胶垫并用压条和螺钉固定。
(3) 安装木框、扇玻璃,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不得大于300mm,且每边不得少于两个。用木压条固定时,应先刷底油后安装,并不得将玻璃压得过紧。
(4) 安装玻璃隔墙时,玻璃在上榫面应留油适量缝隙,防止木框变形,玻璃。
(5) 使用密封膏时,接缝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一、 一般规定:
1.适用条件:非承重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
2.其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4.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花岗岩等做踢脚时,饰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5.板材隔墙、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6.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它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7.接触砖、石、混凝土的龙骨和埋置的木楔应作防腐处理。
8.胶粘剂应按饰面板的品种选用,现场配置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决定。
9.做保温隔墙时,保温填充物为岩棉或聚苯板。
二, 材料质量要求:
1.板材隔墙的墙板、骨架隔墙的饰面板和龙骨、玻璃隔板的玻璃应有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书和报告。
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沿应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纹、缺角、翘曲、起皮、色差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胶合板不应有脱胶、变色和腐朽。
3.符合轻质墙质的板面与基层(骨架)粘接必须牢固。
三、施工要点:
1. 墙体放线应按设计要求,沿地、墙、顶弹出隔墙的中心线和宽度线,宽度线应与隔墙厚度一致。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2. 轻钢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弹线位置固定沿地、沿顶龙骨及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龙骨的端部应安装牢固,龙骨与基体的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1m。
(2)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潮湿房间和钢板网抹灰墙,龙骨间距不宜大于400mm。
(3)安装支撑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方向,卡距宜为
400-600mm,距龙骨两端的距离宜为20-25mm。
(4)安装贯通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隔墙安装一道,3-5m隔墙安装两道。
(5)饰面板横向接缝处不再沿地、沿顶龙骨上时,应加撑龙骨固定。
(6)门窗或特殊接点处安装附加龙骨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木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龙骨的横截面积及纵、横向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骨架横、竖龙骨宜采用开半榫、加胶、加钉连接。
(3) 安装饰面板前应对龙骨进行防火处理。
4. 骨架隔墙在安装饰面板前应检查骨架的牢固程度、墙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符合处应采取措施。
5. 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石膏板竖向铺设,长边接缝应安装在竖龙骨上。
(2) 龙骨两侧的石膏板及龙骨一侧的双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3)轻钢龙骨应用自攻螺丝钉固定,木龙骨应用木螺钉固定。沿石膏板周边钉间距不得大于200mm,板中钉间距不得大于300mm,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为10-15mm。
(4) 安装石膏板时应从板的中部向板的四边固定,钉头略埋入板中,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应进行防锈处理(螺钉应选用大帽国标螺钉)。
(5) 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石膏板与周围墙或柱应当有3mm的槽口,以便进行防开裂处理。
6. 胶合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胶合板安装前应对板背面进行防火处理。
(2) 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采用圆钉固定时,钉距宜为80-150mm,钉帽应砸扁,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80-100mm。
(3) 阳角处宜做护角。
(4)胶合板用木条固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00mm。
7. 板材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上下基层应平整、牢固。
(2) 板材隔墙安装拼接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构造要求。
(3) 安装板材隔墙时宜使用简易支架。
(4) 安装板材隔墙时所用金属件进行防腐处理。
(5) 板材隔墙拼接用的芯材应符合防火要求。
(6) 在板材隔墙上开槽、打孔应用云石机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剔凿和用力敲击。
8. 玻璃砖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砖墙宜以1.5m高为一个施工段,待下部施工阶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
(2)当玻璃砖墙面积过大时应增加支撑。玻璃砖墙的骨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3) 玻璃砖应排列均匀整齐,表面平整;嵌缝的油膏或密封膏应饱满密实。
9. 平板玻璃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基层应平整,牢固。
(2) 骨架边框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组合的要求。
(3) 压条应与边框紧贴,不得弯棱,凸鼓。
(4) 安装玻璃前应对骨架、边框的牢固程度进行检查,如有不牢应进行加固。
(5) 玻璃安装应符合规范中门窗的有关规定。
一、 一般规定
1. 墙面铺装应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当墙体有防水要求时,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2. 墙面面层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木材的品种、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
2. 织物、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检测报告及证书。
三,施工要点
1. 软包墙面所用填充材料、纺织面料和龙骨、木基层板等均应进行防火处理。
2. 墙面防潮处理应均匀涂刷一层清油或满铺油纸。不得用沥青油毡做防潮层。3. 木龙骨宜采用凹槽榫工艺预制,可整体或分片安装,与墙体连接紧密、牢固。4.填充材料制作尺寸应正确,棱角应方正,应与木基层板黏结紧密。
5.织物面料裁剪时经纬应顺直。安装应紧贴墙面,接缝应严密,花纹应吻合,无波纹起伏、翘边和褶皱,表面应清洁。
6.软包布面与压线条、贴脸线、踢脚板、电气盒等交接处应严密、顺直、无毛边。电气盒盖等开洞处,套割尺寸应准确。
一、 一般规定
1. 墙面铺装应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当墙体有防水要求时,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2. 墙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壁纸、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报告及证书。
三、施工要点
1.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粉化、起皮、裂缝和突出物,色泽应一致。有防潮要求的应进行防潮处理。墙面涂刷108胶一遍,刮303腻子两遍并打磨平滑,刷清油一遍,然后铺贴。
2. 裱糊前应按壁纸、墙布的品种、花色、规格进行选配、拼花、裁切、编号,裱糊时应按编号顺序粘贴。
3. 墙面应采用整幅裱糊,先垂直面后水平面 ,先细部后大面,先保证垂直后对花接缝,垂直面是先上后下,先长墙面后短墙面,水平面是先高后低.阴角处接缝应搭接,阳角处应包角不得有缝。
4. 聚氯乙烯塑料壁纸裱糊前应先将壁纸用水润湿数分钟,墙面裱糊时应在基层表面涂刷胶粘剂,顶棚裱糊时,基层和壁纸背面均应涂刷胶粘剂。
5.复合壁纸不得浸水,裱糊前应先在壁纸背面涂刷胶粘剂,放置数分钟,裱糊时,基层表面应涂刷胶粘剂。
6. 纺织纤维壁纸不宜在水中浸泡,裱糊前宜用湿布清洁背面。
7. 带背胶的壁纸裱糊前应在水中浸泡数分钟,裱糊顶棚时应涂刷一层稀释的胶粘剂。
8.金属壁纸裱糊前应浸水1-2分钟,阴干5-8分钟后在其背面刷胶。刷胶应使用专用的壁纸粉胶,以便刷胶,以便将刷过胶的部分,向上卷在发泡壁纸卷上,必须使用专业软性刮板,以防损坏壁纸。
9. 玻璃纤维基材壁纸、无纺墙布无需进行浸润。应选用粘接强度较高的胶粘剂,裱糊前应在基层表面涂胶,墙布背面不涂胶。玻璃纤维抢步裱糊对花时不得横拉斜扯,避免变形脱落。
10.开关、插座等突出墙面的电气盒,裱糊前先卸去盒盖。
一, 一般规定
1. 墙面铺装前,应进行墙面隐蔽及抹顶工程,吊顶工程的验收。当墙面有防水要求时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2. 墙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木材的品种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 施工要求
1. 制作安装前检查基层的垂直度和平整度,有防潮要求的应进行防潮、防腐处理。
2. 按设计要求弹出标高,竖向控制线,分格线,打孔安装木砖或木楔,深度应不小于40mm,木楔应做防腐处理。
3,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横向间距宜为300mm,竖向间距宜为400mm,龙骨与木砖或木楔连接应牢固。龙骨、木质基层板应进行防火处理。
4. 饰面板安装前应进行选配,颜色、木纹对接自然协调。
5. 饰面板固定采用气钉或胶粘接,接缝应在龙骨上,接缝应平整。
6. 镶接式木装饰墙可用气钉从凹榫边倾斜射入。安装第一块时必须校对竖向控制线。
7. 安装封边收口线应用气钉固定,钉的位置应在线条的凹槽处或背视线的一侧。
一、 一般规定
1. 墙面铺装工程应在墙面隐蔽及抹顶工程,吊顶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当墙体有防水要求,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2. 在防水层上粘贴饰面砖时,黏结材料应与防水材料的性能相容。
3. 墙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 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以上。如遇冬季施工,应在铺贴后采取保温措施。
二、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墙面砖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环保检测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报告。
三、 施工要点
1. 墙面砖铺贴前要进行挑选,并应浸水2h以上,晾干表面水份。
2. 铺贴前要进行放线定位和排砖,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1/3。
3. 铺贴前应确定水平及竖向标志,垫好底尺,挂线铺贴,墙面砖表面应平整,接缝应平直,缝宽应均匀一致,阴角砖应压向正确,阳角线宜做成45度角对接,在墙面突出物(如开关面板等设备)处,应整砖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砖拼凑铺贴。
4. 结合砂浆宜采用1:2水泥砂浆,砂浆厚度宜为6-10mm,水泥砂浆应铺满墙砖背面,一面墙不宜一次铺贴到顶,以防塌落。
一、 一般规定
1. 墙面铺装工程应在墙面隐蔽及抹顶工程,吊顶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墙体有防水要求,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2. 采用湿作业法铺贴的天然石材应做防碱处理。
3. 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在5℃以上。
二、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石材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天然石材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缺陷。
2. 石材的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 施工要点
1. 墙面石材铺贴前进行挑选,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拼。
2. 强度较低或较薄的石材应在背面粘贴玻璃纤维网布。
3. 当采用湿作业法施工时,固定石材的钢筋网应与埋件连接牢固,每块石材与钢筋网拉接点不得少于4个,拉接用金属丝,应具有防锈性能,灌注砂浆前应将石材背及基层湿润,并应用填缝材料临时封闭石材板缝,避免漏浆。灌注砂浆宜用1:2.5水泥砂浆,灌注时分层进行,每层灌注宜为150-200mm,且不超过板高的1/3,插捣应密实,待其初凝后方可灌注上层水泥砂浆。湿作业铺贴前石材要涂刷石材防护剂。
4. 当采用黏结法施工时,基层处理应平整但不应压光。胶粘剂的配比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胶液均匀、饱满的刷抹在基层和石材背面,石材就位时应准确,并应立即挤紧、找平、找正,进行顶卡固定,溢出液应随时清除。
一、 一般规定:
1. 地面铺装宜在地面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抹灰工程完成并验收后进行。
2. 地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3. 铺装图案及固定方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 主要材料质量:
1. 地面铺装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等均匀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书。
2. 龙骨、垫木、毛地板等木料的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防火处理等均匀符合规范要求。
三、 施工要点:
1. 基层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5mm。
2. 铺装前应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防潮层宜涂刷防水涂料或铺设塑料薄膜。
3. 铺装前应对地板进行选配,宜将纹理、颜色接近的地板集中使用于一个房间或部位。
4. 木龙骨应于基层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得大于600mm。
5. 毛地板应于龙骨成30度或50度铺钉,板缝应为2-3mm,相邻板的接缝应错开。
6. 在龙骨上直接铺装地板时,主次龙骨的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宽模数计算确定,地板接缝应在龙骨的中线上。
7. 地板钉长度宜为板厚的2.5倍,钉帽应砸扁。固定时应从凹榫边30度角倾斜钉入,硬木地板应先钻孔,孔径应略小于地板钉直径。
8. 毛地板及地板与墙之间应留有8-10mm的缝隙。
9. 地板磨光应先刨后磨,磨削应顺木纹方向,磨削总量应控制在0.3-0.8mm内。
10.单层直铺地板的基层必须平整、无油污。铺贴前应在基层刷一层薄而匀的底胶以提高粘接力。铺贴时基层和地板背面均应刷胶,待不粘手后在进行铺贴,拼接时应用榔头垫木块敲打紧密,板缝不得大于0.3mm,溢出的胶液应及时清理干净。
一、 材料质量要求:
1. 强化符合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料、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隔栅、垫木和地板应做防腐、防蛀处理。
2. 面层材料及面层下的拌或衬垫等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合格证、检测报告。
二、 施工要点:
1. 防潮垫层应满铺平整,接缝处不得叠压。
2. 安装第一排时应凹槽面靠墙,地板与墙之间应留8-10mm的缝隙。
3. 房间长度与宽度超过8m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伸缩缝。
4. 木格栅安装应牢固、平直。
5. 面层铺设牢固。
6. 图案、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图案清晰,颜色一致,面板无翘曲。
7. 面层的接头应错开,缝隙严密,表面洁净。
8. 踢脚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9. 允许偏差:
表面平整度 2mm
踢脚线上下口平齐 3mm
板面屏风平直 3mm
相邻板面高差 0.5mm
踢脚线与面层的接缝 1mm
一、 一般规定:
1. 地面铺装宜在地面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抹灰工程完成并验收后进行。2. 地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3. 地面铺装图案及固定方法等应符合设计及客户的要求。
4. 天然石材在铺装前应采取防护措施,宜采用水性防护液,防止出现污损、泛碱等现象。
5. 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适度宜在5℃以上。
二、 主要材料要求:
地面铺装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等均匀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环保测试。
三、 施工要点:
1. 石材、地面砖铺贴前应浸水湿润,天然石材铺贴前应进行对色、拼花、试拼、编号。
2. 铺贴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结合层砂浆厚度,拉十字线控制其厚度和石材、地面砖表面平整度。
3. 结合层砂浆宜采用体积比为1:3的干硬性水泥砂浆,厚度宜高出实铺厚度2-3mm,铺贴前应在水泥砂浆上刷一道水灰比为1:3的干硬性水泥砂浆,厚度宜高出实铺厚度2-3mm,铺贴前应在水泥砂浆上刷一道水灰比例为:1:2的素水泥浆或干铺水泥1-2mm后洒水。
4. 石材、地面砖铺贴时应保持水平就位,用橡皮锤轻击使其与砂浆粘接紧密,同时调整其表面平整度及缝宽。
5. 铺贴后应及时清理表面,24小时后应用1:1水泥浆灌缝,选择与地面颜 色一致的颜料与白水泥拌和均匀后嵌缝。
6.铺贴后24小时内不准上人踩踏,用保护膜进行整体覆盖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