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生意报税中的十大问题
在加拿大有相当大一部分人以自雇形式经营着自己的生意,由于自雇生意本身不单独报税而是和个人一起申报的,所以自雇生意的税务年度是12月31号。
由于自雇生意可以从生意收入中扣除做生意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合理费用,包括家庭办公室相应的开支、生意用车的费用以及生意本身产生的费用等等。那么如何申报好自雇生意报税对于最大限度的省税有很大帮助。而税务申报做得不好,就可能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有时是好几年以前的麻烦。
为了帮助朋友们更好地申报好自雇生意的税务,特作如下提示。
自雇人士报税中常见的十大问题
1、以前年度的亏损没有申报,或申报不足;
2、申报费用类别或数额同自己的自雇生意性质想去甚远;
3、T4A类、T4类费用支出选择不适当;
4、家庭办公室费用支出申报不合理;
5、汽车费用申报不合理;
6、馈赠太多,支出不合理;
7、费用支出同生意关联不大;
8、折旧费用计算方法不妥,特别是家庭办公室部分;
9、资本还是费用没有分清;
10、使用佣金或和约形式作为费用支出不够谨慎。
自雇生意所得税同个人是一起申报,但是其GST和PST又是独立申报的,所以自雇生意申报所得税时还要照顾到GST和PST方面申报的问题。所以应该审慎对待自雇生意报税问题,通盘筹划,将来方能心中坦然。
以上只是简单提示性质,读者不应视为直接的专业意见。
邢云身特许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