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Friday, January 27, 2006 5:29 PM
#日本语和日本文化
在日本大阪市北区的公园里自支的帐篷里生活的“流浪汉”山内勇志(55岁)以他的帐篷所在地作为住址申请变更住址,可是区长对他的申请不予受理。为此山内提起了诉讼。大阪地方法院于27日做出判决,判山内胜诉,认为应该许可按照公园的住址登记。
审判长西川知一宣布判决理由时说,“帐篷所在地在《住民基本台帐法》(居民登记法)上是被承认为合法住址的,所以市政府应该受理其住址变更登记的申请”。同时认定不受理的处分属违法行为,给予取消。
(原文出处:日本共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