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感人间

知变

又汗...

  看到小朋友新写的博,说他终于和偶像面对面,还一起唱歌录影的幸福感受。挺羡慕他的。
  因为我看完抱着头想了半天,也没找到一个人,可以让我这么投入地为TA狂热一回。这绝不是因为我自视太高,找不到这样的人,而是因为我的不认真。小朋友可以十年如一日地喜欢一个人,并因此无意间收获到巨大的快乐和满足。我不能,我只有三分钟热度。
  ...好在现在连一分钟的电视广告都嫌太长:)

posted on Tuesday, March 21, 2006 5: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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