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感人间

知变

侬本多情

最近对一个候车亭产生了感情。它忽然从其余数百个上千个立在广州街头的同类们中剥离出来,跟我有了关系。只因为它的广告画面里有一双手,是LG 的手-----他们公司为了省钱省时间,没有请模特,只好自己上阵,出卖色相(好在只是手部而已)。我每次乘车路过,都忍不住看了又看,好象和那个灯箱也有了血缘似的,总觉得不忍心将它独自留在闹市灰尘里。这个很可笑,可是是真的。
  小时候住家属院,物质匮乏时代,夜里去公共厕所,一般都要带一截儿快点完的小蜡烛,放在隔墙上照亮,上完之后就丢在那。每回出来时,我都不忍心走,拉着大人的手,一步一回头,看它孤独地淌着眼泪蹲在那儿,照着空洞的公厕直到烧完最后一滴,觉得人真是狠心。对于我小时候那个小孩来讲,什么东西都是有人的感情的,不止是燃着的蜡烛头,还有铅笔头啦,橡皮头啦,藏了一大堆,什么都不肯丢。如此种种,常被大人嘲笑,说这孩子长大了可怎么办。
        其实也没啥,还不是长了这么大,也没有半路累死或哭至夭折。
        因为世界如此广袤,对我来讲,只有和我发生感情的那一部分,哪怕只是存在过想象,也才是真实存在的.这个小世界它就象个磁石,从前没有体积没有分量,只是一个基因。从妈妈子宫里,它就开始积聚必须的养分,长大再长大。所有的美好的不寻常的东西,如果它不过来靠拢我,我就去靠拢它,直到使它变成这小世界的一部分。哪怕只是一小段美好回忆。
        LG说,在人的类型中,我该属于情感中心的理性部分。说得没错,情感,就是这个小世界的最高法则。

 

posted on Wednesday, September 20, 2006 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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