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今天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的遭遇,真是让人无语。
婆婆是八月底来新加坡的。当时我们为她申请的是两年多次往返签证。后来婆婆打算在我们这里常住,所以需要为她申请长期签证。按照新加坡移民局的规定,永久居民(PR)可以为父母申请五年的长期签证,但是条件是护照必须在5年内有效。如果护照的有效期不足五年,那么长期签证的有效期将比护照有效期短半年。而婆婆的护照是2008年11月3日到期。所以如果我们用她现在的护照去申请签证,拿到的签证将只能到2008年5月份。在那之后,还得再次申请长期签证,也就意味着需要再次进行体检等手续。考虑到这样比较麻烦,所以我们先向新加坡移民局申请签证延长90天,很快就批下来了。这个90天签证到11月底到期,而且不能再延长了,所以我们需要在那之前办好新护照,然后用新护照来申请长期签证。
根据大使馆网站(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hz/t165450.htm)发布的信息,护照有效期不满一年的都可以申请换发。所以,我们让婆婆去中国大使馆办理护照换发。
两周前婆婆已经去过一次大使馆。当时办事人员对她说:“你的护照还差一年多到期,你下个月再来吧。”婆婆心想,也没差几天,通融一下不可以吗?但是考虑到毕竟要照章办事,所以也就忍了。
今天,婆婆带齐证件,再次去大使馆办事。本以为这次应该挺顺利,没想到不久婆婆打电话给我,说大使馆的人还是不给她办证。这次的理由是:你在新加坡还没住满三个月! 我听了觉得很荒诞,因为大使馆的网站上根本就没有列出这一条,真不知道他们依据的是什么条款?我让婆婆和他们据理力争。婆婆无奈地说:“我争了呀,可是对方横竖就是不让办。”
我因为没有和婆婆在一起,没法当面质疑他们。不知道到底他们是真的照章办事,还是故意刁难人。没准他们看婆婆是软弱怕事的老人家,故意欺负她也说不定。没办法,只好让婆婆别和他们纠缠了,等我们回家再商量对策。
按理说,中国驻外大使馆应该为在海外工作的国人提供各种便利的服务,但是从我们和大使馆打交道的一些经验来看,他们经常办事不力,而且态度冷漠,甚至蛮横无理。婆婆这次的遭遇其实已经在我们的预感之中了。
有一次我因护照页已用完去换新护照,无意中嘟囔了一句:“为什么中国护照不象新加坡护照那样有100多页呢?那样多方便,不用经常换。”结果窗口内的小伙子阴阳怪气地说了句:“人家好,那你怎么不加入新加坡国籍呢?”当场让我哑口无言。我不过是就事论事说说护照的缺点,结果被他上纲上线到爱国的层面了。
又有一次,我打大使馆的热线电话。接通后,还没等我说明来意,对方说了句:“这个不受理咨询,你打另外的号码吧!”就马上撂了电话,也不告诉我该拨什么号码才对。让我郁闷了半天。虽然我可以想像使馆工作人员每天事务繁忙,可能无法对每个拨入的电话一一详细回答,但是多说那么一句两句话,难道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吗?
不知道其他中国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对待同胞的态度如何?但愿不会比我们这里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