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
(Letter of Guarantee
,
L/G)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绝对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
“
见索即付
”(
无条件保函
)
,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
人有委托人
(
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
)
、受益人
(
收到保证书并凭以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
)
、担保人
(
保函的开立人
)
。
其主要内容根据国际商会第
458
号出版物《
UGD458
》规定:
(1)
有关当事人
(
名称与地址
)
。
(2)
开立
保函的依据。
(3)
担保金额和金额递减条款。
(4)
要求付款的条件。
银行保函的种类按用途可分为:
(1)
投标保证书。指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保证人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
(
投标人
)
不履行其投标所产生的义务时,保证人应在规定的金额
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
(2)
履约保证书。保证人承诺,如果担保申请人
(
承包人
)
不履行他与受益人
(
业主
)
之间订立的合同时,应由保证人在约定的金额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此保证书除应用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外,同样适用于货物的进出口交易。
(3)
还款保证书。指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保证人承诺: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