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一份美国2005年的调研,69%的美国人愿意花钱来购买能屏蔽广告信息的产品,同时,超过一半的美国人不愿意从热衷于广告宣传的企业购买产品。
中国怎么样呢?相信年纪比较轻的一代,对于广告也是惟恐避之不及。最近,
郎咸平在他的博客里分析了分众传媒的液晶电视广告,从一个侧面点出了广告在中国的未来走向:
2003年时,液晶广告作为一个全新的媒体,绝大多数的受众对它感到新鲜和好奇,当年分众的宣传材料中“受众会主动观看分众的液晶广告”的比例高达
93%
;而仅仅两年以后,2005年CTR调研公司的《楼宇液晶电视广告效果评估》中这个数字则降至了64%;2006年,分众副总裁接受采访时,所提到的这个
数字则更已变为了仅有44%……
当然,广告的式微并不说明人们就不需要产品和服务信息了,只不过消费者搜集产品服务信息的渠道、时机等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在美国,人们在做消费决策时最信赖的媒介已经变为“口碑”。在中国,人们获取消费信息越来越多地依赖其他消费者或非公司信源,也是一个现实,并且其比重随着年轻一代消费者的成长而逐步加大。
这是所谓“营销2.0”的一个大背景,企业(以及广告、营销服务业)不实现思路转换,恐怕将面临很大的困扰。
即便如此,企业在运用新的媒体渠道,如网站中的社会性网络,新的营销策略,如雇用网络社区里的“意见领袖”的时候,仍然会有很多挑战。比如,通过付费给一些有影响力的博客,来宣传自己的产品或品牌,成为近几年一些美国企业进行“新营销”的一种做法,不过,最近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提出,建议博客必须在进行付费宣传时表明有企业进行了广告赞助。这样一来,广告的效果,以及博客的公信力将大打折扣。广告的空间,在新的媒体环境里,又将受到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