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打车,发现副驾驶座位后的广告LCD又换新的了,叫“
触动传媒
”。乘客可以通过按屏幕上的图标按钮,来选择播放自己感兴趣的广告。比如,有一个专门介绍上海吃喝玩乐的广告栏目,点击图标后,打开主页面,分“吃”、
“喝”、“玩”、“乐”等几个分栏目,然后点击“吃”,进入次级页面,介绍五个餐厅(都是素菜馆),再点击,再进入次级页面,是介绍“枣子树”餐厅的,一
张照片,一段50字左右的泛泛的介绍,没了。想找家西北地方特色的面馆,没门儿。
虽然比起以往张贴在座位后背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与我毫无
关系的广告来,“触动传媒”至少能展现一些我感兴趣的产品服务领域(餐饮),但是,这种广告还是无法提供我希望查询了解的具体产品(西北地方特色的面
馆)。如果说胡乱张贴的“丰胸”广告属于“营销1.0”的话,那么,“触动传媒”是否可以称之为“营销2.0”呢?
最近,人们在
热议 Facebook 正在开发的新的定向广告系统
(英文)。以往 Facebook
只能根据其用户的年龄、性别和所在地这三项指标,来为广告客户提供针对特定目标群体的广告投放服务。比如,某手机制造商开发了一款基本配置的、适合男性使
用的手机,那么,他们就可以要求 Facebook
在所有18-26岁之间的、男性用户的页面上展示他们的广告。可以看出,这种传统的做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Facebook
试图开发新的广告投放系统,来吸引更多广告客户。新的广告投放系统能根据更多的用户信息,来确定他们可能对哪些产品或服务感兴趣,从而提供相应的产品服务
信息。由于 Facebook
的社交网站的特性,用户提供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如喜爱的活动、音乐、参加的小组等等,并且,网站可以从用户的行为模式(如与哪些类型的人交往、什么小组的
参与度高等)中挖掘用户的信息。
总之,Facebook
新的广告投放系统的思路,仍然是通过用户信息,来提高广告的针对性。这样看来,和 Google
的关键词广告相比,其寻找消费者的需求点,并提供相应广告信息的方式不仅显得很笨拙,而且效果可能还不如 “消费者查询什么,广告商提供什么”的
Google 关键词广告模式。那么,如果 Google 关键词广告属于“营销2.0”,Facebook 的新广告系统是否仍属于“营销1.5”呢?
记
得上世纪90年代末,日本的几大影象设备厂家与美国的柯达公司共同开发过一个叫ASP的相机。可能很少有人知道这个相机,简单介绍一下,其开发的模式与传
统的产品开发大不一样。ASP开发团队主要通过对消费者进行调研,了解消费者对使用相机过程中的一些不满,来有针对性地开发新的相机系统。比如,很多消费
者反映说,安装传统胶卷时很容易装错或出问题,于是,ASP相机系统就开发使用一种新的胶卷,呈现不规则形状,使消费者不会把胶卷装反,同时,新的ASP
胶卷不用手工把胶卷抽出安装到相机上,而能自动完成胶卷与相机的接合。
后来,这个ASP相机系统无疾而终,被数码相机的滚滚大潮所淹没,
没有给人们留下什么印象。尽管如此,其经验教训在我看来非常值得思考探讨。技术驱动型的产品服务,往往超出消费者的想象能力之外,在具体产品呈现在消费者
面前之前,很难在消费者那里形成“需求”,更无法用市场调研的方法发掘出来。这与普通消费品不一样,吃喝、穿用等一些与人们的生活联系紧密的领域,人们的
消费需求是明确的,表现状态或是隐性(暂时没有意识到自己存在某类消费需求),或是显性(意识到自己存在某类消费需求并在积极寻找满足需求的产品服务)。
所以,借用梯子的比喻方式,可以将消费者的不同需求状态引申为一种“需求梯”:
- 需求不明确、还未产生,要通过革命性的产品服务激发出来(如对数码相机、手机、Walkman的需求)
- 需求不明确、但已处于萌芽状态,可通过现有的产品服务进行新的组合来激发并满足(如记录有个人口味的咖啡卡,插如数码咖啡机就可以冲出符合自己口味的咖啡)
- 需求明确、处于“隐性”状态,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存在这类需求(如人到中年需要关心自己健康,但因工作忙,没有意识到)
- 需求明确、处于“显性”状态,并在积极查询相应的产品服务(如寻找一家西北地方特色的面馆)
广告(营销)的不同“代”,人们习惯于以能否找准消费者的需求点,并提供相应广告信息来划分。实际上,人们的需求本身也不一样,分析不同的广告(营销),是否也应该把这个维度考虑进去呢?
我
买书前,一般会在豆瓣网逛逛。除了自己查询感兴趣的图书外,豆瓣网提供一个“推荐”功能,很让我感到神奇,就是根据我看过的、想看的图书,向我推荐我可能
感兴趣的图书。很奇妙的是,除了很多图书已经购买了以外(说明摸准了我的需求),很多推荐图书都是我在寻找(因而也想购买)或以前不知道但“一见钟情”的
图书。这种能发掘出消费者的“显性”或“隐性”需求,并提供相应信息的广告/营销能力,应该是目前大部分企业应努力的方向。
以这种能力为
分界碑的话,Google
关键词搜索应该正好站在满足“显性”需求这个分界碑的位置,而大多数传统广告仍在很费劲地、笨拙地通过各种方式来瞄准消费者的“显性”需求,少部分广告能
误打正着地发掘出消费者的“隐性”需求,之所以说是“误打正着”,因为企业并不是在知道消费者“隐性”需求的前提下提供广告信息的。这样划分的话,“丰
胸”广告、“触动传媒”都在分界碑的左侧,而豆瓣的推荐似乎应该在分界碑的右侧。关于豆瓣的这种推荐功能所依据的理论和技术,有本流行的书叫《鼠标宣言》
的对此有浅显的介绍。至于 Facebook 新的的广告投放系统,现在不好说,要看最终做成什么样,才能判断是位于分界碑的左侧还是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