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爱上一个人,叫洪晃。特别的名字,所以一下子记住,顺带记住他是陈凯歌的前妻。陈凯歌是大导演,这个我自然知道。洪晃是个胖子,我当时想她怎么这么胖啊,这基本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所以心里觉得她一定是一个特别的女人。
见到陈红,是早年的一部香港的电视剧,我当时心想怎么还有这么漂亮的女子,还觉得她的皮肤就是传说中的吹弹即破。后来听说她是花瓶,也觉得这花瓶真挺美。
就是这样两码子事的两个女人,因为同一个男人有了相提并论的机会。最近因为一个馒头,三个人的人气飙升。
我是最近才喜欢上的洪晃的,也乘了这股东风。后来一了解,洪晃还是一名门闺秀,她那模样跟闺秀连在一起,只有爱因斯坦能想象出来。不过真的很特别,率性,坦荡,而且文化,还读过什么欧洲文化史。就是那种“爱谁谁,我就是我”的个性。我不知道陈凯歌是怎样弃了这样一个女子,而在多年后爱上陈红这样一个女子的。
我一直以为陈凯歌一脑袋花白头发,不知在头发底下有多少伟大的想法,看起来倍有气质。后来听说他还要告胡戈,才知道他也不过是个气急败坏的凡夫俗子,自己片子口碑不好,就拿别人说事儿。现在才明白还不一定谁弃谁呢。
我以前还以为陈凯歌能娶洪晃这样的老婆,是真正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后来换了个老婆叫陈红,才明白,男人,食色性也。什么个性和气质,不过是让不漂亮的女人坚强活下去的幌子。布拉的皮特布不也换了老婆吗?再伟大的男人,他也是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