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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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 当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向着世界喊出“我有一个梦”时,我和当时六亿五千万中国百姓一样,没有机会去聆听和赞同。可是谁在儿时没有梦?只是岁月蹉跎,有梦无梦日子一样过。回首已过不惑之年,梦已难逢,心仍有属,在才依借这《梦溪扫叶》聊补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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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二十怪:警察捉贼法官放,门破二度屋主慌

    今天和同事们聊起十九怪的话题,引起大家的共鸣。其中一位也说了一段最近见报的怪事,让我又来了兴趣。乘着还记得住,放在这里留个记录。

    据说事情发生不久,地点就在大温哥华地区。一家屋主家里有一套用来做家庭生意的设备,因为用途特殊,所以一般家庭不会购备的。

    一日梁上君子破门而入。顺手牵羊时也看上了那设备,一起带走指望可以换点钱花花。不想东西还不好脱手,只好留在身边寻找机会。

    被窃屋主得了保险赔偿,因为生意需要,还得重新购置一套。不知为何这个信息居然被偷儿得知,于是他灵机一动,认为不如将货物卖给原主,脱手换钱各得所需。

    于是拿起电话打过去兜售。不想接电话的屋主太太颇为精明,三问两问就明白个七七八八。电话里不动声色地讨价还价,还约了个交钱交货的确实日子。偷儿不疑有他,到日喜滋滋地上门送货。

    屋主太太请了个便衣警员冒充丈夫一同验货,确实无误后,警员亮出身份。偷儿情急之下拔刀乱舞企图夺门而出,好在警员训练有素,三下五除二地铐上带走。

    事情如果到此为止就十全十美,唯独又多了个可是...

    可是是这样的:偷儿被按了偷盗、销赃、持武和企图袭警的罪名初次过堂,准备排定正式开审日子。或许是法官本着与人为善的精神,或许是平时大案审的太多没将这等小CASE当回事。反正在排了下次上庭日期后,就让偷儿回家等候。

    偷儿回家恢复了自由身,但被屋主愚弄的一口气咽不下。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再次去那家破门而入。幸亏邻居发现报警,让警察有机会将他重新归案。如今正在牢中待审云云。

    听了这档子事,我也真为加国现代版的捉放曹叫绝。这里的警察也叫可怜,费了老鼻子劲抓罪犯回来。可法官人心宅厚,所以常常套上个法律条文就放虎归山。你说 那上面提到的偷儿哪里会这么轻易回头是岸?只苦了事主要提心吊胆唯恐被寻仇报复,以后要让他们再来个警民合作可就真是难于上青天了。

文章写于2004年11月23日
最先在:http://www.westca.com/blogs/blog_nansen/index.html

posted on Monday, February 07, 2005 4:57 PM #梦溪论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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