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心安处

归去来兮 田园将芜胡不归 既自以心为形役 奚惆怅而独悲 悟已往之不谏 知来者之可追 实迷途其未远 觉今是而昨非 已矣乎 寓形宇内复几时 何不委心任去留 胡为惶惶欲何之

[夜读抄]蓝鼎元

 注意到蓝鼎元,是我在查“棉阳书院”的时候。一查查到一部《蓝公案》,再一读,这部小说本于蓝鼎元任普宁县令以及调权潮阳县事时的审案记录《鹿洲公案》,顿时多了几分不同的味道。

清史稿》中有蓝鼎元的传:

蓝鼎元,字玉霖,福建漳浦人。少孤力学,通达治体,尝泛海考求闽、浙形势。巡抚张伯行器之,曰:“蓝生经世之良材,吾道之羽翼也。”

康熙六十年,台湾硃一贵倡乱,鼎元从兄南澳镇总兵廷珍率师进讨,多出赞画,七日台湾平。复从廷珍招降人,殄遗孽,抚流民,绥番社,岁馀始返。著论言治台之策,大意谓:“土地有日辟、无日蹙,经营疆理,则为户口贡赋之区;废置空虚,则为盗贼倡乱之所。山高地肥,最利垦辟。利之所在,人所必趋。不归之民,则归之番与贼。即使内乱不生,寇自外来,将有日本、荷兰之患,不可不早为措置。”时议者谓台湾镇当移澎湖,鼎元力言不可,大吏采其说,见诸施行。鼎元复为台湾道条十九事,曰“信赏罚、惩讼师、除草窃、治客民、禁恶俗、儆吏胥、革规例、崇节俭、正婚嫁、兴学校、修武备、严守御、教树畜、宽租赋、行垦田、复官庄、恤澎民、抚土番、招生番。”后之治台者,多以为法。

雍正元年,以选拔入京师,分修一统志。六年,大学士硃轼荐之,引见,奏陈时务六事,世宗善之。寻授广东普宁知县,在官有惠政,听断如神。集邑士秀异者讲明正学,风俗一变。调权潮阳县事,岁荐饥,多逋赋,减耗粮,除苛累,民争趋纳。妖女林妙贵惑众,寘之法。籍其居,建棉阳书院。以忤监司罢职,总督鄂弥达疏白其诬,徵诣阙。逾年,命署广州知府,抵官一月,卒。

鼎元尤善治盗及讼师,多置耳目,劾捕不稍贷,而断狱多所平反,论者以为严而不残。志在经世,而不竟其用。著鹿洲集、东征集、平台纪略、棉阳学准、鹿洲公案传於世。


这段传记又勾起我的另一个记忆:蓝廷珍与朱一贵。早年因为一部小说的缘故,对这两个人都有印象,自然,朱一贵是义军领袖,蓝廷珍是次级boss。这部小说接近武侠,谁要是读过,请告诉我书名。

蓝鼎元这个福建人,一生关系最大的两个地方,是台湾和潮汕。若治台湾史,《东征集》和《平台治略》都是可供参考的文献。《平台治略》有电子版:。在一个台湾网站找到一段文字

藍鼎元:(治台必告錄),雍正6年,鹿洲文集,檄台灣民人:【台地宋、元以前並無人知;至明中葉,太監王三保舟下西洋,遭風至此,始知有此一地。未幾,而海寇林道乾據之,顏思齊、鄭芝龍與倭據之,荷蘭據之,鄭成功又據之。國家初沒郡縣,管轄不過百餘里;距今未四十年,而開墾流移之眾,延袤三千餘里,糖、穀之利甲天下】。

太监王三保,是指郑和船队的分船队王景弘。“國家初沒郡縣,管轄不過百餘里”,这句读起来语音不协,疑为“國家初设郡縣,管轄不過百餘里”,可惜无文献可查。

蓝鼎元是漳浦人,漳州网站上有一篇比较详细的生平介绍,提供了若干《清史稿》中没有的细节,比如他是畲族人。蓝是畲族五大姓之一,追寻下去,又会有很多有趣的资料。

《鹿洲公案》是很可贵的审案实录,有人用来参考研究清代法律史。我关心的自然是书中所描述清代潮汕社会风貌,这个工作也有人做过,台北中正大学的张秀蓉发表过一篇论文:《从《鹿洲公案》看清初潮汕地区的社会生活》,“透过蓝鼎元《鹿洲公案》一书所记载的审判案例,分析清初河海水运对潮汕地区经济与治安的影响、妇女卖嫁所引起的诉讼、书吏讼棍对司法诉讼的操弄、民间对神鬼敬畏的社会风尚。”(链接)此文收在《国家、地方、民众的互动与社会变迁》一书中,若是有什么地方可以把这一篇复印出来就好了。

《蓝公案》是由《鹿洲公案》改名而来的公案小说,二书之间,不知差异多大。《蓝公案》网上可以很容易的找到,我半年来陆陆续续读了大半,趣味盎然,里边记录的地方,许多都是我能想象出位置的,这是很难得的阅读经验,打算挑出一二略述之。

posted on Sunday, August 21, 2005 2:00 AM #夜读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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