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14, 2006

自从写了BLOG,发觉了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再忘事儿了。

去年的今天我做了什么,我记得清清楚楚的:我在警察局门口排队,等着续居留。那天,下着大雪,无风,雪片就象凝固在空气中样的,一顿一顿得往下挪移,回到家后,因冷而饿,一口气吃了好多个春卷。

小时侯我就有记日记的习惯,那时候是被妈妈逼着写的。她的理由是多写能锻炼文笔,可惜几大本写下来,我依然是记流水帐。从来就不是个写字的料。搬一次家,就扔一批日记。妈妈当时说可惜,我却一点也不觉得。现在想来,是有点点的可惜。想想,要是现在再翻开发黄的纸张,看见那时候那些幼稚的小笔记和装深沉的小叹息,能勾起多少可爱的回忆来啊。

 

昨天第一次上选修课,我选的是艺术历史,但感觉课程比较偏向于建筑。老师是专门研究建筑规划的,一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穿着通红的宽大毛衣,围了条七彩小围巾,没有化什么装,只是涂了个跟衣服颜色相同的口红,很引人注目。

一上课,老师就说了,一个半小时的课不够,她觉得应该三小时才行,这样才能带着我们在城市里边走边介绍,问我们同意不,当然大家都同意啊。她自己只拿一个半小时的工资,都愿意多工作一个半小时,我们这些付学费的人岂有不高兴之理啊。

当天,老太太就带着我们出去逛了。不逛不知道啊,二十几个人里面,还是老太太脚力最强劲,抗寒力最高。从二大一直走到PLACE DE BELLECOUR,又朝着歌剧院方向一路走去,沿途有四到五个广场,一路讲解过来,连哪里有监视器,哪里地底下有现代艺术,作者的名字,她知道的一清二楚。说实在的,在中国读书那么多年了,就没见过学校里有那么专业的老师过,个个都在混日子。到了市政府门口,绵绵细雨终于停了,我鼻子和嘴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旁边一韩国女孩也在不停地哆嗦,老太太还在滔滔不绝地讲解着呢。真是佩服她,一个充满生机,热衷于工作的人。如果每逢她的课都是阳光明媚的话,那该有多美妙。 ^_^

今天跟其他同学讲了昨天我的选修课,好多人露出羡慕的神情。可是他们哪里知道,要是每回她的课都跟昨天的天气一样,是非出人命不可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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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奶茶出了个测试,自己一试     =_=lll     倒数第一。。。。。。

所以也出了个来给大家做。不要以为了解我,很多估计都答不出来呢,哼哼~~~狞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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