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春亦秋

在生命的长河中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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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深秋


       外面的树叶渐渐开始变黄,变红,温哥华的秋季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深入。我知道夏天过了一定会是秋天的,但从夏天的温暖和轻盈中转到逐渐寒冷的深秋,并能细细地体会秋季的成熟和凝重,这就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洒脱了。

       接二连三地听到好几个朋友在闹离婚,我没有劝告,更谈不上阻拦。人的悲欢离合跟月的阴晴圆缺一样,没有什么好与不好之分,我只是觉得如果因为婚姻的平淡而决定终止这种关系的继续,那就不是很明智了。

       从两情相悦的浪漫到让人喘不过气的狂热,爱情犹如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阳光,给这个本来已经不那么温暖的世界里增添了许多诗意。但当两个人的关系从恋爱变成婚姻的时候,那就跟一周一次的卿卿我我大不一样了,换之而来的是朝夕相处的耳鬓厮磨。磨着磨着就因为彼此太过熟悉而失去了相敬如宾的矜持,于是争吵就成了不可或缺的节目。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特定的关系里,爱情被转化成为相互忍让和容纳的亲情。越来越多的共同岁月使夫妻双方把对方,甚至彼此的父母兄弟姐妹当作自己的亲人,家庭也就成为个人调整和休憩的一个港湾。

       作为人,我们不可避免地把各自的缺点带入婚姻,同时也不可能不为日复一日的平淡而感到厌倦,但关键问题是:作为一个凡人,难道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一份琼瑶式的爱情一成不变地燃烧到生命的尽头吗?难道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就能保证自己永远摆脱婚姻的平淡吗?想到这里,我不禁哑然失笑。其实生活真的很简单,什么样的神仙伴侣到了最后还不都得吃饭、睡觉、过日子?人啊,总不可能每天都生活在hyperexcitability之中。

       和许多男人一样,有时我也幻想拥有一个惊为天人的伴侣和一段没齿难忘的艳遇,但一想到这一切可能导致的后果,我就只能把它们放在叶公好龙的境界。真的,别笑话我,我是懒人,我怕谁啊。
 
2004年10月2日

 

posted on Sunday, February 06, 2005 7:42 PM #生活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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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爱在深秋 2/6/2005 10:24 PM 文盲鱼顺顺

是不是务秋?俺反正连接你了……

# re: 爱在深秋 2/7/2005 9:38 PM 南晟

如果有艳遇,千万别放过。不当名人也学次名人嘛。

# re: 爱在深秋 2/7/2005 9:44 PM panjohn

哈哈,其实南大哥也是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人,叫得倒挺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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