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4月28日下午3时14分至29分,因内战败 北撤退到台湾的国民党当局派出的全权代表叶公超与日本政府全权代表河田烈,在台北宾馆完成了“中日和约”的签约手续。父亲当时只身在台北,已几经病厄,但对这件事仍很关心。他最关心的是领土和赔款,在此以前写过多篇评论,希望当局注意,然而偏偏就是这两件事在这个和约中没办好,中国人吃了亏。
为此他又写下了《中日和约评议》一文在台北的一家刊物发表。原文较长,这里将其中有关领土和赔偿部分的文字照录于此并谈谈我的感想。
父亲的文章说:
这是中日间的第二次和约,第一次和约为民元前十七年(清德宗光绪二十一年日本明治天皇明治二十八年公历一八九五)由中国 全权代表文华殿大学士(内阁大学士的首席)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氏及日本全权代表首相伊藤博文氏在日本马关签订的马关和约。甲午战争前中日间虽然发生了几次战争,却并未签订和约,马关和约后,中国由庚子拳乱于民前十一年(光绪二十七年明治三十四年公历一九○一)在北京与十一个国家(包括日本在内)签订的最后议定书(俗称辛丑和约)性质亦与和约有异,(因为中国与各国的外交关系并未因拳乱而断绝)而且不是中国与日本一国签订的。从马关和约到最近签订的中日双边和约有不少令人不能满意的地方。
第一,马关和约明文规定中国割让台澎与日本,而此次在台北签订的中日和约,则仅由日本承认业已放弃对于台湾及澎湖群岛之一切权利名义与要求了事。(第二条)并未明文规定日本将台澎归还中华民国,这是不应该的。虽说这次签订的中日和约是以多边对日和约为蓝本,但日本于多边和约中承认放弃台澎,更于双边和约中进一步明文规定将台澎归还中华民国,二者并不冲突,为何只依样葫芦,照抄多边和约呢?
第二,依照马关和约的规定,中国应付与日本的赔款,数达白银二万万两之钜,此钜额之赔款,系于三年付清的,再加上赎回辽东半岛的白银三千万两,日本不啻发了猛财,其改行金本位,即以得自中国的 赔款为基金,而中国当时则因付出对日钜额赔款,增加财政经济上绝大困难。此次中国对日抗战八年,所受战争灾害,异常重大,平民死伤超过一千万人,兵员伤亡三百二十馀万人,财产损失达数百亿美圆,日本之应对华赔偿,实系天经地义,乃最近签订之中日和约却压根儿没有赔偿条款,而且在和约附件的议定书第一项乙款中由中国声明把金山和约(即多边对日和约)已规定的服务赔偿自动放弃了,剩下来中国所能得到的只是日本的国外资产,(和约附件同意记录)关于日本的国外资产的处理,表现于中日和约中的,却是采用了对等的方式,把中国的在日财产也摆进去,和约第三条全文如次:
“关于日本及其国民在台湾及澎湖之财产及其对于在台湾及澎湖之中华民国当局及居民所作要求(包括债权在内)之处置,及该中华民国当局及居民在日本国之财产及其对于日本国及日本居民所作要求(包括债权在内)之处置,应由中华民国政府与日本国政府间另商特别处理办法,本约任何条款所用国民及居民等名词,均包括法人在内。”
这在形式上及实质上均不能算是赔偿条款,中国政府及国民在日的财产及权利,为其应有权利,应无条件收回,何待与日本政府另商办法?日本政府及国民在台澎的财产及权利,干脆即应作为对华赔偿,更有何另商的必要?另商的结果,也许若干日产还要归还日本,岂 不成了反赔偿,中国倒赔与日本吗?”
问题说的很清楚了,而且后来果然有些想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人,利用和约未明文规定日本将台澎归还中国,制造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至今还在吵吵嚷嚷。不过父亲在文中已指出 ,和约第十条有“就本约而言,中华民国国民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以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及前属台湾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后裔。”此即无异承认台湾是中华民国的领土,那么和约中虽无将台澎归还中华民国的明文,也没有多大的防碍。”所以什么“台湾地位未定”再怎么叫嚷也是无效的。但中国是战胜国,在二战中被称为四强之一,却订了个这样的和约,难 道不窝囊吗。
读到父亲在最后写下的几段话,更令人感慨万端。他说:“笔者对于和约的内容,最着眼的是领土与赔偿,,除前举有关领土诸文件外,并曾有日本对华赔偿问题一文发表于本年三月十八、十九两日公论报,强调日本除应以海外资产及劳役服务赔偿之外,并应对华作现金赔偿,可是和约签订的结果,这不能怪外交当局不努力,中国所处的现实国际环境的确不太好。”
当时国民党仅占有台澎金马一些岛屿,却要作为中国去签和约,人家怎会看重。据海外华人回忆“当时的中华民国外交部长叶公超代表台北曾经要求日本做出赔偿。可是,日本的代表却说,你们台北政府既然不能代表全中国,我们跟你们签约已经是给了你很大的面子了。所以,当时日本对台北政府提出的赔偿要求根本就是一口拒绝。”
父亲虽然不满意,无可奈何,只好说:“总而言之,自由中国既与日本签订了和约,从此两国关系可谓开了一个新纪元。今后的做法,端赖两国,尤其是日本的政治家,要拿出政治家的风度与气魄来,本亲善仁邻之旨,高瞻远瞩,共同为反共抗俄而努力,庶不负中华民国对战后日本宽大为怀之至意。”原来对日本的“宽大为怀”,是为了“反共抗俄”。后来美国还有日本均弃残存台湾的国民党政权而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了,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签的和约中,日本又一次得到好处。“历史学家们普遍认为,中国处于敌对分裂状态,使日本在跟中国谈判和约的时候,处于一种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的有利地位,因为海峡两岸相互敌对的政府都希望通过跟日本建立正式关系来提高自己的国际地位。”(参见美国一些华人感慨对日和约50年)
兄弟阋墙,外人得利,在中日和约这件事上表现得最清楚不过了。
历史的长河如大江东去,许多事木已成舟,难以逆转了,让那些兄弟之间的恩怨随江流冲走,为了子孙后代,我们有多少事需要做,须知近百年来 由于我们内部的分裂,错过了多少机遇!浪费了多少时间!两岸的中国人都应该记住这些沉痛的教训。
陶世龙,2005年4月1日于加拿大之FREDERIC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