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天风雨看潮生
我在加拿大

    据7月27日《南京日报》报道,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近日下发《新闻单位舆论监督稿件审核办法(试行)》,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原则、审核的主要内容、审核程序和惩罚措施,都作了相应的规定。按照这个试行规定,记者采写的舆论监督稿件,都必须先与被监督的当事人见面,征求他们的意见,方可发表。据了解,这个试行办法是根据《金陵晚报》推行“阅稿单”制度的经验而制定的。《金陵晚报》早在2001年就规定:所有舆论监督稿件,发稿前都必须送交被报道的监督对象过目,由他们在“阅稿单”上签署意见。没有经过监督对象阅稿就在报上发表舆论监督报道,有关责任者要按重大差错进行内部处理。
    这样的规定对舆论监督会起什么样的作用?使舆论更健康更全面,还是为舆论监督设置障碍?是要加强舆论监督,还是要强化对舆论的监督?
    舆论监督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通常所说的建立和强化监督机制,主要是指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因为缺乏有效监督的国家权力,必然会走向腐败,这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一条铁律。一个社会要杜绝腐败,迅速走上进步发展的道路,实现文明化、现代化,就必须有一套完备的监督制度。它主要包括三种形式:第一是权力机构自身的监督与制衡,主要是实行三权分立。在现代民主国家,尽管国家权力的结构形式有所不同,有总统制、内阁制、议会制等等,但是,立法、行政、司法或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的鼎足而立,分权制约,却是他们的共同特征。 第二种监督形式是舆论监督。到目前为止,这是对权力腐败最具威力的监督形式。美国的“水门事件”、克林顿的绯闻,都是媒体首先揭发出来的。所以,国外有人把媒体视为“第四权力”,有“社会的良心”之称,新闻记者甚至被誉为“无冕之王”。第三种监督形式是社会监督,包括社会团体、政党、宗教组织、公共知识分子,以至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总之是政治权力所及范围内的所有社会力量,都有监督国家权力的责任。这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我国目前腐败盛行,亟需强化监督机制,特别需要加强舆论监督。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的三大监督体系中,国家权力自身的监督机制很不健全,短期内也没有改变这种局面的希望。在现行的政治制度里,党权一方面凌驾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上,同时又集中三权于自身;三权既不能分立,独立的监督权也就不可能存在了。至于社会监督,由于公民社会尚在孕育之中,多数公民缺乏现代社会应有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素质,而公民意识的建立和公民素质的提高,又有待于长期的公民教育,不是一蹴可既;现有的社会团体,或沦为政治权力的附庸,或在权力与物力的夹缝中求生图存,没有监督政府的力量;本应成为社会中坚的知识分子,很多未能摆脱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的阴影,缺乏应有的自由思想和独立精神,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民主党派的监督更是软弱无力。这就是说,在三个监督体系里,相比较而言,近期有可能加强的,只有舆论监督。因此,如何加强舆论监督,应该成为当政者议事日程上的一个重要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媒体在履行监督职责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例如,曾经有一个时期,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成了最受欢迎的栏目,因为它不断揭露一些地方和单位的腐败黑幕,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但近年来“焦点访谈”却每况愈下。一叶知秋,从“焦点访谈”的没落,可以看到舆论监督的危机。从中宣部下令媒体关于重大事件的报道一律须采用新华社的通稿,到南京市委宣传部的这个试行规定,都可以说是捆绑媒体手足的一条条绳索。多少年来,“舆论导向”总是制造条条框框去束缚舆论,监督舆论,而不是鼓励支持舆论监督。当然,媒体应当接受监督,但主要是人民大众的监督;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舆论监督,它的是非曲直,人民自有公论,官方不应横加干涉。
    应当指出,舆论监督和反监督的矛盾,本质上是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和占据权力部门的腐败势力抵制监督、破坏监督的矛盾。双方力量的悬殊,早就决定了斗争的胜败之势。可贵的是,一些新闻工作者和公共知识分子近几年来坚持反腐维权,在舆论导向的夹缝里挣扎抗争,为社会的稳定和谐作出了贡献。如孙志刚案、非典事件、孙大午案、周正毅案、《南方都市报》案、陕西石油案等等,都因为有媒体介入而受到社会和官方的重视,有的得到解决,有的即使得不到合理解决,也使真相大白于天下,表现了舆论的良知与正气。值得高兴的是,互联网的发展,为媒体和公民增添了行使监督权利的广阔天地。在报刊屡遭压制的情况下,互联网无疑是舆论监督的重要阵地。
    有两个说法经常被用来作为限制舆论监督的理由。一是“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个论据是经不起推敲的。揭露腐败的真相和各种黑幕,正是为了克服这些黑暗肮脏的现象,改善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掩盖这些丑恶的行为,只能助长腐败,败坏执政党的形象。还有一个压制舆论的论据是“保护稳定的大好局面”。这更是本末倒置、掩盖问题本质的托词。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大量不稳定现象,根源是权力腐败,官商勾结,侵害老百姓的利益,才导致示威上访,社会不稳。要保持稳定,就应该严惩贪官,克服腐败现象,才能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的因素,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而舆论监督正是揭露并克服腐败的有效方式。
    目前我国的腐败现象已经遍及社会的各个领域,激起人民的广泛不满。在这种情况下,特别需要加强舆论监督。希望一切党政机关和洁身自好的公职人员,都能尊重媒体的正当权利,为加强舆论监督而努力。通过舆论监督,切除腐败这个毒瘤,清洗党和政府自身的污垢,把中华民族引上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
                                                      2005年8月10日

posted on Friday, August 12, 2005 5:40 PM #杂感随谈 #观察与思考 #时政评论
Comments
  • # re: 杜光:要舆论监督,不要监督舆论
    老百姓
    Posted @ 8/16/2005 12:59 AM
    这是一篇令人深思的好文章.腐败的权贵阶级最怕监督,于是便想出各种办法扼杀,南京出台的这个劳什子,便是这种代表少数权贵利益的东西,可怕的是却公开发出来.人民还能说什么呢
  • # re: 杜光:要舆论监督,不要监督舆论
    百姓之眼
    Posted @ 8/16/2005 6:50 PM
    先进性教育的结果,就是这个???
  • # re: 杜光:要舆论监督,不要监督舆论
    百姓之眼
    Posted @ 8/16/2005 6:59 PM
    此篇文章,连同李大同的文章,值得中央领导擦干“眼泪”人看一看。所反应的情况对于百姓早就是平常事;即便对于现在处于领导地位的人,当初也是耳闻目染。为何现在装聋作哑、又学起文革那一套反搞起别人?是不是再逼起一次民反才罢手?
  • # re: 杜光:要舆论监督,不要监督舆论
    n
    Posted @ 8/21/2005 3:22 AM
    批评稿送被批评者看是对的,可以防止事实发生错误,只要事实准他不同意也可发表。这在当前中国情况下,新闻批评有一定权,省报不能批上级、批省级,批下级时做到这一点很重要,过去常有不准,就会伤害人。特别能防止记者的片面性。
  • # re: 杜光:要舆论监督,不要监督舆论
    haoyu31
    Posted @ 8/23/2005 10:49 PM
    舆论导向这个名词本身就值得研究。舆论者是推车买菜等小百姓的言论,这种言论是不受限制的。他们可以议论张三,也可以议论李四。俗话说:“谁人背后无人说,哪个人前不说人。”正是这个意思。如果您要限制这些普通人说长道短,就是要在人们的嘴上贴上封条,这既不合理,也不可能。古语说:“防民之中甚于防川”,江水是不可能被堵住的。当今某些人强调所谓舆论导向(其实只能控制报刊),想什么都要由他指挥,这可能吗?实际上,一当江水泛滥,他恐怕逃也光不及了。杜光先生的逆耳忠言真是为了某些人好,切莫把好话当成剌耳的坏话了。我看,还是履行宪法上规定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为佳,不能把宪法束之高阁,当做摆设了。 
  • # re: 杜光:要舆论监督,不要监督舆论
    呵呵
    Posted @ 8/28/2005 5:15 AM
    “我看,还是履行宪法上规定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为佳,不能把宪法束之高阁,当做摆设了”,说的对。这么简单的问题怎么就是愈搞愈复杂了,颇费思量啊! 
  • # re: 杜光:要舆论监督,不要监督舆论
    小百姓
    Posted @ 1/12/2006 6:29 AM
    一针见血.舆论的自由是制约公权力的要素之一.快立法,保护媒体.
    三权对立与统一[毛的思想具体的落实]
    党一分为二,互为竟争.
    从大部分国企中有序退出,不再与民争利.
    军队国家化.
    让国民党加入竟争.
    共和[各种对立面的监督,互补,共生.即阴阳平衡]
    共和制度[即民主宪政]统一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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