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球类,是很文明,很高尚的活动。在地广人希的加国,更是很好的运动项目。时常敲几杆,过过瘾,腰不疼,腿不酸。
在大陆最初是港人把这一运动带入,成为了一种身份的象征。在香港,地少人多,打得起该球的人,也要有点实力。传到内地,成为他们结交权贵的手段,一些人又把他做为身份的象征。牛人才打得起。现在在加国,我6元打一下午,合人民币不到四十,这才是应该的正常价格。比俺在国内打半天羽毛球还便宜。
更有甚者,剥夺农民种田的权利,修大量的高尔夫球场,以示繁荣。人民吃饭的地,成了粉饰繁荣的球场。这运动就从文明运动,到结交手段,到身份象征,到粉饰繁华,到夺人口中食。一步步异变,估计发明这运动的老哥知道也只能气得吐血。
故:回国绝不打这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