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歌。不知道连陈奕迅都成了时髦的选择了呢。
也是,他的歌都比较容易上口,加上林夕这个妖怪写的词。很不要脸地说,我每次听他的歌都很自作多情地觉得那些歌是唱给我听的,别人大概也会如此。其实人和人的感情, 起起伏伏阴差阳错,多数大同小异, 不过主角从你换了我,从我变成她,于是大街小巷,于是k歌之王。
陈奕迅长得不算太好看,不会掩盖他也不算太出色的歌声,可我还是喜欢他,喜欢他好像普普通通的路人甲,心底里,就当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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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只得那双手 靠拥抱亦难为你拥有 要拥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曾沿着雪路浪游 为何为好事泪流 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何不把悲哀感觉 假设是来自你虚构 试管里找不到它染污眼眸
前尘硬化像石头 随缘地抛下便逃走
我绝不罕有 往街里绕过一周 我便化乌有"
而国语版的好像感觉就差了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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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光照亮了晚餐照不出个答案 恋爱不是温馨的请客吃饭
床单上铺满花瓣 拥抱让它成长 太拥挤就开到了别的土壤
感情需要人接班 接近换来期望 期望带来失望的恶性循环"
我应该还属于对粤语歌很有些迷恋情节的那代人,课间操的时候,由班上的文艺委员带着一起鹦鹉学舌般学好了"顺流逆流",回到家在父母和邻居的白眼中自我陶醉地哼唱着。那个时候,香港还未回归, 歌星们还没有为了大陆这块大市场,出一张粤语专辑立刻翻译一张国语版的以示友好。那个时候, 互联网还是科学怪人的玩具, 我们虔诚地捧着收录机等着电台放自己心爱的歌,然后对着手抄版的歌本认真地学。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手机是什么东西,更不用说和旋铃声。那时候还没有几个人家有电话,我们还靠着邮递员叔叔的两个轮子维系遥远的友情。。。。
天哪,写到这里,我觉得生活完全变了,方式方法节奏情调,而我简直是一个文物!还在听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