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家许如辉纪念网】

"忆别"(南胡独奏曲),本博04-12-01创建…,【寒夜闻柝—中国民族乐派音乐家许如辉】独立网(www.xuruhui.com),07-04-19开通…,【上海许如辉—当代杨乃武】冤案专博(搜弧)(http//xuruhui.blog.sohu.com),08-06-27 建立。许如辉(水辉) 戏曲音乐案(法官:沪一中院 刘洪、章立萍、徐燕华 / 沪高院 张晓都、范倩、李澜)荒唐败诉,留下大量疑问,汝金山剽窃确凿,提供伪证,法官竟然采纳,支持造假,胡审瞎判,又不进行司法鉴定,判给不必到庭杨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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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yPic.com 许如辉像荣登台湾【传记文学】封面 Image hosted by TinyPic.com 【中国电影百年,许如辉95诞辰纪念会】(2005,上海) Image hosted by TinyPic.com (www.xuruhui.com) 公告:上海和浙江网友反映,从百度和google搜索本网,已趋正常,祝贺网站茁壮的生命力!如无法进入,请试如下备用方法:1)点击本网所属总博客(http://blog.bcchinese.net), 然后从左边博客名单中找到【作曲家许如辉纪念网】进入。或从总博客顶部“广闻集”, 点击本博任何文章进入。 2) 从【寒夜闻柝】(http://www.xuruhui.com)进入, 点击左下方"友情连结"中的【作曲家许如辉纪念网】。另,[文章导读]容量饱和,已辟[文章导读2];导读不及更新,请入[最新文章]查找。本网近期集中刊发“许如辉案”抗诉文章,感谢网友不弃不离,与许如辉家人共度时艰。“永远的许如辉”!是封杀不住的,他的“国宝级”的戏曲音乐作品是糟蹋不了的,所有行司法诬陷他的人,将逐一暴露在阳光下,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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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如辉与《上海王》

—— 杨飞飞所谓《回家路上》“原创”,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

(许文霞)

  

(戏剧家,作曲家许如辉,1910-1987)

   偶从网上读到《新民晚报》“想到就说”,发觉我父亲许如辉的名字,竟与上海电视台正热播的《上海王》联系了起来,具体则记在饶中源先生《移花接木 时光倒错》的短文中,转抄如下:

   “电视剧《上海王》中的筱月桂是申曲(沪剧前身)名伶,可她在剧中演的剧目都是解放后的沪剧新戏。如《少奶奶的扇子》,1956年由许如辉根据英国剧本改编,爱华沪剧团凌爱珍等首演。同样,1954年勤艺沪剧团首演的《为奴隶的母亲》,其中杨飞飞的一个著名唱段也出现在电视剧中。

   上世纪20年代申曲的舞台上怎么可能出现50年代的新沪剧呢?看来并非编导犯了低级错误,而是故意移花接木。因为如果真实地挖掘再现一出早期的申曲剧目,可知其难,而如果代之以沪剧新戏,现成的录音一放,一段“音配像”就拍成了,省心省力又省钱,效果也好。但是,如此结果是违背了历史的真实,失去了观众的信任。”  
          
                                           (《新民晚报》娱艺新闻,2008-5-4)

(沪剧《少奶奶的扇子》,编剧白沙(许如辉),作曲水辉(许如辉),主演凌爱珍,1956年)

   饶先生的杂议十分有趣, 史上情况也确实如此。除了少量唱片外,20年代的沪剧音像资料几乎没有;上海第一家新新娱乐民营电台,是1927年3月才开播的;所以《上海王》只好拿50年代的沪剧曲目移花接木了。文中所指的两出剧目的首创年代正确,说明作者对上海沪剧史了如指掌。《少奶奶的扇子》是我父亲以英国“快乐王子”王尔德《温德米尔夫人的扇子》中译本为蓝本,编剧(笔名白沙)而成,作曲(水辉)也是他。《为奴隶的母亲》则是我父亲经典戏曲音乐,呕心沥血之作,是以谱写歌剧音乐的手法,旋律贯穿从头至尾,深情到位地诠释了柔石笔下浙东农村三河湾贫困农民张根生、春宝娘、小春宝一家三口悲惨遭遇。从1954年、1955年、1960年、1962年到1979年等,该剧剧本大的修改6次,我父亲的音乐也就改了6稿。剧中的唱段音乐,父亲更是卯足全力,采用民族音乐元素,主题音乐尽情插入,及基本调加音的复调技法,加上一句一顿的全新“过门音乐”,鼓乐齐鸣,从而激活了唱段,成为经典。这从赵春芳生前(2002年)亲口对笔者赞扬:许如辉主理的“勤艺的音乐,外面评价最高,音乐听起来舒服”,以及去年(2007年)7月上海作曲家声援许如辉维权案座谈会上,沪剧作曲家奚耿虎先生以《回家路上》作例证,分析许如辉作曲手法,并提出“许如辉沪剧音乐流派”的全新学术观点可予佐证。

   上世纪80年代初,上海剧协召开沪剧《为奴隶的母亲》研讨会,与会专家满场找父亲:“水辉呢?水辉在哪里?今天怎么没有请水辉到场?”;那次与会戏剧专家并一致认为:“没有水辉感人的音乐,沪剧《为奴隶的母亲》这出戏就不会竖起来”……。

   如今欣闻我父亲的沪剧《少奶奶的扇子》和《为奴隶的母亲》“回家路上”走进电视剧《上海王》,我想,上海沪剧——作为海派文化的标识名片,父亲是参与其间的重要成员之一,遗下的保留剧目很多,他教演员唱曲、编练乐队排戏的身影,将来是否也会走进电视剧呢?现在看来已不是遥不可及,而是很有可能。

   拜读饶先生文章一周之后,同样的《新民晚报》,又见到一位“想到就说”者,这就是龔可先生及他的短文《楊派唱段太提早》,议的也是《上海王》,且与我父亲也有关。稍细心者,更看出龚文埋有指正饶文之伏笔,不妨也转贴如下,待我一一分析之:
 
   《上海王》第21集中,筱月桂學唱申曲《回家路上》,這一細節令筆者困惑不解。 

   《回家路上》是滬劇《為奴隸的母親》中戲迷青睞的唱段,它是由滬劇名家楊飛飛原創並演唱的。這一唱段的出現,據筆者所知,是上世紀70年代。但為什麼劇中七八十年前就有《回家路上》的唱段?太不尊重歷史了吧?
 
                               (《新民晚报》,娱艺新闻,2008-5-11)

(沪剧《为奴隶的母亲》,作曲水辉(许如辉),新民晚报》,1954年11月4日)


   不错,《回家路上》是滬劇《為奴隸的母親》选段,很受戲迷青睞,我父亲说60年代就有广泛社会影响,被称为“老三段”之一,另两段是《补衣裳》和《扎鞋底》,由此及彼,我不能苟同龚先生文中其它观点,集中有二。第一,龚先生认为“《為奴隸的母親》之《回家路上》是上世紀70年代才产生的”,不对。前述饶先生提供的时间正确,沪剧《為奴隸的母親》,1954年首演,编剧金人,作曲水辉(许如辉),导演万之,主演丁国斌杨飞飞,地点上海黄河路明星大戏院,有当年《新民晚报》、《解放日报》演出广告和勤艺沪剧团杨飞飞团长批准的演出说明书为凭。

   此外,2005年12月7日,上海一中院审理上海沪剧院汝金山涉嫌剽窃《杨飞飞流派演唱会》中许如辉作品案,杨飞飞作为汝金山的证人,接受审判长刘洪盘问,有如下作答,也可作旁证证明:

   “ 你现在唱的曲子与50年代有什么区别?”

   “差不多”  杨飞飞脑筋不用急转弯,直话直说。

   “你当时配工资给水辉(许如辉),他在剧团里担任什么工作?” 审判长再问。

   “作曲”,原杨团长连嗝囵也不打,回答飞快。

   “你对水辉作曲有何认识?”刘审判长又问。

   “不大清楚,大概乐队比较了解。” 对“作曲”一无所知,杨飞飞如实作答。

    庭审说明,杨飞飞唱的代表作,均产生于文革之前的5,60年代,不是70年代,包括沪剧《为奴隶的母亲》,作曲则是许如辉(水辉)。是许如辉原创的系列化的、独特的、民族化的沪剧音乐,激活了唱段,使杨飞飞成名。杨派成型,音乐功臣是许如辉,不是杨飞飞(她不识谱,无法驾驭复杂音乐),更不是汝金山,许如辉1954年为“奴隶亲”作曲时,汝只有七岁,并非神童,也不是许如辉请来的帮手。以上庭审记实,引出笔者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杨飞飞对作曲全无所识,龚先生恭维《回家路上》是杨飞飞原创,毫无根据,在误导读者。《回家路上》是许如辉沪剧《为奴隶的母亲》完整音乐中的一部分,历史记录明白无疑,岂容无理瓜分?随便易人?你说杨飞飞是原创者,那就是指她曾经编剧和作曲,若是开玩笑随便说说,敬请收回!若停顿了一下再度说是,那好,请用原始证据来说服我,否则就是篡改历史,惹人生笑。

   即使搬出法官,搬出一审二审三审四审判决书也没用!君不见中国司法判决冤假错案多的是,我正等待法官出示杨飞飞作曲的相反证据,诸如曲谱、广告、说明书之类,与我公开辩论,来说服我,否则,判决生效,也是徒劳。判决有误,许如辉后人不会息诉,只会继续行使神圣司法权,披露真相,直到讨回先人著作权为止!

   “ X派是我自己唱出来的”,这种老调子已弹了几年,了无新意。原因何在?凡弹调者都有一个致命伤,拿不出脱离作曲的“原创”作品来证明其作曲才华。

   即如许如辉作好曲的《回家路上》,除了唱者,还势必要配上大乐队演奏才好听。否则《上海王》里的筱月桂唱20年代“的笃板”就是了,何必到新音乐工作者介入后的50年代沪剧戏码里找段子?50年代已是中国戏曲界公认的品牌年代,因为作曲“定腔定谱”,沪剧及其它剧种才有了完整大戏的完整音乐,好听又耐听。先论唱工,杨飞飞唱许如辉现成的《回家路上》,倘一开口,喉咙里就能飞出“两条旋律,四支配音,五组配器,外加当年十四件(二胡扬琴、筝琶箫笛,定音锣鼓、低音革胡……)文武乐器全套”,即使不去世界之最的“金氏”申报,“金氏”也会驾着飞机饶地球半圈找上门来求采访,更何况能编善作,擅词通曲,还能全方位运用音乐元素、完成总谱“沪剧新开篇”,能进电视剧《上海王》里载歌载舞的“原创”加演唱之全才?事实是杨飞飞并没有如此超才华。
 
   而且,杨飞飞早就“物归原主”,从没说自己是《回家路上》“原创”者,相反承认金人水辉才是原创者。且看她在《授权书》中令人谔然的“滑稽授权”(代词曲家们授权):

 

(杨飞飞授权书原型,《杨飞飞沪剧专辑》,上海音像出版社)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杨飞飞滑稽授权书”放大版)

  杨飞飞授权“本人确实拥有包含以下内容的全部版权及著作权。现授权上海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杨飞飞沪剧专辑] 录像制品:《为奴隶的母亲》选段“回家”(即《回家路上》),词金人,水辉,演唱杨飞飞”?!

   这份越俎代庖“杨氏滑稽授权书”,令我想起相声开山祖师马三立一则名段:某君称能咬着自己的鼻子,闻者无不笑倒。该君正色辩之:“有何难,只需给一张凳子,站上去,我的嘴不就够上我的鼻子了吗”。真令人怀疑这份“演唱家代词曲家授权”的滑稽,是不是受马三立段子启发,哪把神凳,能助演员站上去超过词曲家?要不,是在学马三立 ?她的滑稽授权书,真为中国戏曲界创作了一个“咬鼻子”式的笑段子。

   末了,聊发一下我的“想到就说”。我们在谈论别人的史学观时,自己也很容易犯一点历史常识小错误,只要无心,改正即可,包括我在内,欢迎指正。譬如“原创”两字,就要慎用,不是口无遮拦随便就能从别人身上挖过来按到某人头上去的,幸好本人没有这种造假本事,故可斗胆揭露一下当今上海正时新的妖风和流弊。要灭掉许如辉,要让他销声匿迹,要由别人分享他的劳动成果,要使他一生戏曲音乐遗产化为乌有,要用“戏曲光盘上除名”的最卑劣的手段来营造人类社会从来没有作曲家许如辉这个人似的……。君不知,历史上举凡指鹿为马恶意中伤涂改历史陷害忠良从来就属石头种葱白日作梦枉然也惘然;君不见,枉死的聂树斌冤案,要上诉,河北高院硬要聂妈妈出具从来也没有收到过的判决书,眼看劳其筋骨,苦其心志,上诉变成不可能的任务,偏偏大限之日竟有一位不速之来客给聂母寄来了一堆判决书!化腐朽为神奇,你说怪也不怪?回到杨飞飞“原创”说,我相信还会热闹一阵,否则隐居幕后者(欢迎对号入座)不是太闲得无聊害人无门?可是杀风景的,老碰上个许如辉如影相随,像个坎似的横在面前,问你要证据,问你要作品,要与冒牌货的非“原创”货比三家,较量论理,弄个水落石出!如今,许如辉与电视剧《上海王》又撞上了,《回家路上》唱上了,《少奶奶的扇子》演起来了,这也叫老天有眼,他的戏曲音乐过于优秀,命中注定不该被掠走,他的大名被人撩拨,他的影响力嘛,则灭也灭不掉。

   箇中道理?谁让许如辉是电视剧《上海王》筱月桂唱沪剧《为奴隶的母亲》“回家路上”的历史上真正原创、正牌作曲呢!

   杨飞飞所谓“原创”,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  ——许如辉的故事远没有结束,后文请继续关注!

       (2008-5-16 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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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如辉冤案, 更多内幕会陆续披露]:

     1、【许如辉荒唐官司搜索大全】

      2、严凤英“唱腔设计”案不了了之?—— 严凤英案VS许如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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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许文霞:许如辉与《上海王》

明明是许如辉的作品,报纸广告很清楚,为什么声称是杨飞飞"原创".岂有此理!太欺人太甚了.
5/18/2008 2:16 AM | 读者

# re: 许文霞:许如辉与《上海王》—— 杨飞飞所谓《回家路上》“原创”,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

假如许如辉1949年去了台湾

假如许如辉1949年去了台湾(他不是没有这个条件),他的后半生会活得怎么样?

假如许如辉1949年去了台湾,他又于1980年代红光满面地回大陆观光,大陆祖国和领导人又会怎么对待他?

假如许如辉1949年去了台湾,中国民族乐派音乐界第一把交椅非他莫属!相对文明的地方,没有滋生厚颜无耻“扒手”剽窃他作品的土壤,许如辉的创作,肯定无限风光达顶峰!不是吗?

现实中的许如辉,1949年留在大陆,逆境中还成功地为上海英烈陈化成谱写过悲怆的“血溅炮台”曲等百余部,总数三百部……,当今上海文化界领导怎么对待他的?提也不提(台湾、厦门都不敢忘怀陈化成,独独1842年战死于上海的当今父母官把他忘了,连陈化成都能忘,许如辉又算个啥?),还干脆把他的名字从上海作曲家中除去,无休无止的摧残,竟到他死后也没停止……

从许如辉的遭遇来看,是否台湾比大陆要适合儒家文化的发展,适合儒家知识份子的生存?

请大家结合许如辉戏曲音乐败诉案,深思一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许如辉1949年不听民国政府大老的劝说,不去台湾,坚持留在上海迎接新上海,这步走错了?该倒八辈子霉运?事实胜于雄辩,不是吗?

5/28/2008 7:19 AM |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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