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五傍晚去摘草莓,不消说,新鲜香甜一级棒。老爸老妈一起动手,很快就採了满满一篮子。晚饭后洗一盘当零嘴,水灵灵,一边吃一边就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十多二十年前,在南方,草莓是非常非常稀罕的宝贝。那会也不记得我老哥从哪儿弄来一小盆植物,眼前就结了一颗黄豆大的青草莓。于是,我哥、我姐、我弟和我,四个人围着它天天等日日盼。好不容易小草莓一点一点长大、一点一点变红。大概能比樱桃大一些的时候,居然来了不记得是小虫还是小鸟,咬了个小口子!不行了,不能再等了!我们把草莓摘下,小心翼翼地洗干净,再小心翼翼地切成四份,各自像对待几千年才一结果的人参果般品尝去。
晚上我和老爸说起这事,他说,“是呀,那会你弟弟多乖啊,还记得把他那份拿给我,‘爸爸,你要尝尝吗?’......”
这个细节,我倒是不记得了。连同什么味道,也不记得了。估计也就像猪八戒,还没尝到味道就吃完了。不过那个时候,我们在乎的也许并不是味道。